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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國際呼籲緊急營救法輪功學員郭小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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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赦國際2010年12月15日呼籲其成員採取緊急行動,營救上海法輪功學員郭小軍。大赦國際建議請儘快向有關機構/人員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求當局馬上無條件釋放郭小軍,因為他是一個良心犯,僅僅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就被關押;
(二)呼籲當局保證郭小軍被關押期間不受到酷刑和虐待;
(三)呼籲當局在郭小軍需要時,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
(四)呼籲當局全面公正的調查他在被關押期間所受的酷刑和虐待,並對責任人進行審判。

大赦國際建議其成員在2011年元月26日前寫信致:

1. 上海提籃橋監獄   監獄長:劉金寶
地址: 上海市虹口區長陽路147號 郵編:200082

2. 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   吳光裕
上海市建國西路648號。 郵編:200030

3. 上海市政法委書記 吳志明
上海市吳興路225號 郵編:200030

4. 中國駐美國大使館
大使:張業遂
地址: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大赦國際說:原上海交通大學講師郭小軍,正面臨著酷刑折磨的危險。他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判刑。

2010年1月7日,8個便衣和國保沒有任何事先警告就闖進郭小軍家,當著他妻子和4歲孩子的面把他按在地上,並打他的頭。警察隨後搜查了他家,只找到了幾本與法輪功有關的書籍。郭小軍被關押在寶山看守所。之後他以「利用××破壞法律實施罪」被起訴。在郭小軍被關押到看守所後,他的家人一直沒能去探視他。

郭小軍的家人先後為他聘請了5位律師,但當局威脅如果律師為郭小軍辯護將會給他們帶來不利的後果。這些律師最後都只好放棄了為郭小軍辯護。所以郭小軍在看守所關押和起訴期間,未能得到任何法律諮詢。2010年7月7日,郭小軍被判4年。郭小軍提出上訴,二審在2010年10月開庭。但是當時郭小軍家人為他聘請的律師並不知道開庭日期,所以郭小軍開庭時沒有辯護律師。

在2010年7月底,家人當時聘請的律師會見郭小軍時,他告訴律師在關押期間受到毆打,不讓睡覺,長時間被單獨關在小號裏。

郭小軍的妻子目前正在向上海市高院提出申訴,理由是所有的「口供」都是在對郭小軍受到酷刑虐待後取得的(是無效的)。郭小軍在2001年因為堅持法輪功信仰被監禁5年。

據明慧網報導,屢遭迫害的郭小軍再度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提籃橋監獄,多次出現失明的情況,家人強烈要求保外就醫。

關於大赦國際的緊急呼籲,請見其網站https://www.amnesty.org/en/library/asset/ASA17/049/2010/en/72176f56-6d4b-4e08-85ea-3a338a78271f/asa170492010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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