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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縣法輪功學員邵發容老人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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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保康縣法輪功學員邵發容,原城關鎮已故副書記湯光銀之妻,生於一九四五年,現年六十六歲,是一個典型的賢妻良母,一九九六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中共對法輪功十多年的迫害中,邵發容女士兩次遭到綁架與非法關押的迫害,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再次遭到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判刑三年,歷經三年冤獄迫害,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

第一次受迫害,發生在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二十九日,邵發容在城郊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遭到便衣劉燕的跟蹤,被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六一零」人員李聖輝、陳世華、王平等八人非法抓捕,期間她被銬上手銬,並被非法審問。「六一零」人員竟然叫囂:「煉法輪功比殺人放火的罪還大。」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大兒子把接她回家。

第二次受迫害發生在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至八月十七日。邵發容在黃堡鎮寒家灣村姜家山發放真相傳單時,被治保主任喬士海誣告,遭到綁架,中共人員把她頭上打了一個窟窿,鮮血流了一路,目擊者見一個血人嚇得不敢看。邵發容再次被戴上手銬,被拖進看守所,由「六一零」陳世華夥同鎮政府熊坤榮、楊先園非法刑訊,無理罰款五千元。邵發容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回到家中。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邵發容去馬良蘇家寨發真相傳單,遭到陳傳祿的誣告,「六一零」陳世華、孫忠普再次綁架了邵發容。在馬良街派出所遭到非法刑訊,然後被戴上手銬拖到縣看守所。後當局非法開庭,在無原告、無旁聽者、無辯護律師、無親朋好友參加的情況下,只有邵發容和審判長周家珍出席的所謂庭審,邵發容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馬大方將邵發容送往武漢市女子監獄第一監區七分區。那裏是個服裝廠,獄警每天逼迫她們幹十六個小時的活,逼她抄寫謊言文章。邵發容不背監規抗議對她的迫害,遭到罰站體罰。她根本不會寫字,獄警就叫犯人朱方林打她,二十人住一間小房子。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歷經三年多的冤獄,邵發容回到家中。

湖北女子監獄裏面被非法關押的還有三名法輪功學員,她們對法輪大法師父、對大法都很堅定,每天都承受著非人的折磨。

這三名法輪功學員是:
張琳:湖北省宜城縣人,女,大約六十歲,被非法判刑三年。
楊書芳:湖北省溪水縣人,女,大約五十歲,被非法判刑八年。
沈銀霞:湖北省武漢市人,女,大約六十歲,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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