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案由簡介:2010年11月9日,湖南省常德市澧縣「610辦公室」、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了12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彭冬蓮被迫害致死;曾小玲、彭冬蓮、曲家新、谷志香、谷志輝、熊瑞蓮、許蓮、陸小玲、張合等被劫持到看守所或拘留所,多人被非法抄家,大量的私人財物被搶走。法輪功學員曾小玲在送孩子上幼兒園後回家的路上被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
法輪功學員彭冬蓮,女,58歲,澧縣農機公司退休職工,在家中被綁架到澧縣看守所,綁架時警察未出示任何手續。這是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彭冬蓮第3次被非法抓捕。9天後,11月18日警方才給彭家一份對彭冬蓮的刑事拘留證。兩天後,警方通知家屬彭冬蓮已於當日下午死亡。當家人趕到澧縣看守所時,看到彭冬蓮的遺體一隻手舉著不能放下,腳心有青紫塊,身上還有溫熱。警方宣稱彭冬蓮是心臟病死亡。但彭冬蓮從未有過心臟病史,且此次被抓之前身體健康。從11月9日彭冬蓮被非法抓捕一直到11月20日突然死亡之前,警察始終不准家人與彭冬蓮見面。11月20日,澧縣出動四百多名公安、便衣將澧縣看守所、殯儀館圍住。11月26日深夜1點,彭冬蓮的遺體被公安強行火化。經屍體解剖發現,彭冬蓮心臟破裂、肚內有大量血水。目前,還有7人被非法關押在澧縣看守所。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湖南省政法委書記李江、副書記申昱(湖南省「610辦公室」主任);湖南省「610辦公室」副主任蔣和平(兼任省公安廳副廳長)、余定平、陳樹林;常德市「610辦公室」主任萬革新;澧縣政法委書記雷嗚;澧縣「610辦公室」主任戴剛、副主任朱森輝;澧縣公安局局長冉黎明,政委文國平,國保大隊大隊長羅夢飛,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曉亮、李德全,教導員江帆,澧縣國保大隊警察郭敏;澧縣綜治辦主任趙新春;澧縣看守所所長羅悅平,副所長武湘平、蘇娟,教導員周禹銀;澧縣拘留所所長廬小平,教導員李輝。
我們的原則是:誰犯罪誰承擔、集體組織犯罪個人承擔、教唆迫害與直接迫害同罪。根據這一原則,所有在組織、單位、系統名義下所犯的罪行最終將落實到個人承擔。上述有關責任人將被徹底追查,並被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