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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梁香姣被非法判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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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法輪功學員梁香姣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被武漢警察抓捕,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漢陽區法院非法判梁香姣五年徒刑。家中私有用品如電腦等被非法抄走、現金幾千元被劫。

梁香姣,女,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出生於武漢,武漢市蔡甸區侏儒街群豐村729號農民,現租住武漢市漢陽區徐家大灣149號二樓。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十一時許,法輪功學員梁香姣在自己租住屋家中被武漢市漢陽區公安分局一科夥同琴斷口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電腦主機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佳能打印機一台、刻錄機一台、過塑機一台等私有物品,搶劫走各種真相幣五百多張計幾千元。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漢陽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梁香姣,法庭上沒有辯護律師作為辯護人。整個審訊過程中,完全成了檢察院的一言堂。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漢陽區法院枉判梁香姣五年徒刑,被非法關押在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

梁香姣二零零六年七月被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九年三月被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也都成為法院誣判的依據。

參與此案迫害的責任單位、責任人:漢陽區政法委書記、漢陽區六一零辦公室頭目徐必康,漢陽區公安分局局長,漢陽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漢陽區公安分局一科國保大隊警察劉俊,漢陽區公安分局琴斷口派出所,漢陽區法院院長陳建生、刑一庭審判長梁志順、審判員吳江濤、王玲、書記員俞飛,漢陽區檢察院檢察長、漢陽區檢察院檢察員熊偉,湖北省新聞出版局,武漢市公安局,蔡甸區六一零辦公室頭目萬維林,武漢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

參與此案迫害的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相關信息:
武漢市漢陽公安分局 地址:漢陽區漢陽大道207號 郵編:430050
局長 電話:027-84847123
辦公室電話:027-84841708 

漢陽公安分局琴斷口派出所 地址:武漢市漢陽區漢陽十里鋪特1號
郵編:430051
教導員辦公室電話:027-84874631 027-84450031
宅話:027-84652567
所長 辦公室電話:027-84873373 027-84450031

武漢市漢陽區法院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馬鸚路姚灣12號 郵編:430050
電話:027-84847025

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漢陽大道637號,
郵編:430050
電話:027-84871273 027-8487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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