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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灤縣法輪功學員耿彩霞被綁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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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灤縣法輪功學員耿彩霞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外出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惡意告發,隨後被河北灤縣小馬莊派出所警察綁架。約一小時後,灤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三警察將她劫持到灤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在國保大隊,警察非法審問耿彩霞的兒子、母親的情況,耿彩霞不告訴他們。其中一警察就連續打了她三個嘴巴,然後踩著耿彩霞的頭髮,想拎起她。又有兩個警察幫忙,其中一個人用大腿夾住她的頭,使她動不了,警察用一根小細繩把她捆起來,他們坐在一旁欣賞她的痛苦,嘲笑著。還說,對待法輪功學員,這是最輕的。

惡警告訴她被拘留十五天時,耿彩霞拒絕簽字,並質問他們,她觸犯了哪條法律?他們回答不出來。

當天傍晚,灤縣國保大隊長就帶人到耿彩霞的家裏,利用搶來的鑰匙,私自打開房門,進行非法抄家。翻得一片狼藉,非法搶走電腦、DVD、電視接收器、3個手機、mp3等很多私人物品。警察還一度威脅她丈夫,要把她丈夫帶走。

灤縣國保大隊長曾某偽善地對耿彩霞說,在拘留所就像住旅館一樣,讓她在拘留所待幾天,然後他想辦法把她運作出去。曾某還說,出去後千萬不要把他們做的壞事在明慧網上曝光,否則他們就把她再抓進去。耿彩霞曾以為劉樹清說話算數,等來的卻是十五天的拘留和罰款二萬元。警察還威脅她和她的家人,如果不交錢就將她非法勞教。惡警還不斷地威脅她的家人,千萬不要把他們在網上曝光,否則就再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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