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保大隊,警察非法審問耿彩霞的兒子、母親的情況,耿彩霞不告訴他們。其中一警察就連續打了她三個嘴巴,然後踩著耿彩霞的頭髮,想拎起她。又有兩個警察幫忙,其中一個人用大腿夾住她的頭,使她動不了,警察用一根小細繩把她捆起來,他們坐在一旁欣賞她的痛苦,嘲笑著。還說,對待法輪功學員,這是最輕的。
惡警告訴她被拘留十五天時,耿彩霞拒絕簽字,並質問他們,她觸犯了哪條法律?他們回答不出來。
當天傍晚,灤縣國保大隊長就帶人到耿彩霞的家裏,利用搶來的鑰匙,私自打開房門,進行非法抄家。翻得一片狼藉,非法搶走電腦、DVD、電視接收器、3個手機、mp3等很多私人物品。警察還一度威脅她丈夫,要把她丈夫帶走。
灤縣國保大隊長曾某偽善地對耿彩霞說,在拘留所就像住旅館一樣,讓她在拘留所待幾天,然後他想辦法把她運作出去。曾某還說,出去後千萬不要把他們做的壞事在明慧網上曝光,否則他們就把她再抓進去。耿彩霞曾以為劉樹清說話算數,等來的卻是十五天的拘留和罰款二萬元。警察還威脅她和她的家人,如果不交錢就將她非法勞教。惡警還不斷地威脅她的家人,千萬不要把他們在網上曝光,否則就再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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