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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彭澤縣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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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自從1999年7月20日以來,九江市彭澤縣公安局的某些人一直為中共充當打人兇手,迫害彭澤縣法輪功學員。該公安局610辦公室及國保大隊的惡徒罪行累累,他們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經濟上截斷,精神上折磨,肉體上摧殘,許多法輪功學員受到恐嚇、騷擾,更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罰款,多人的家被惡人入室搶劫,人被勞教,使許多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破碎。

這些被迫害的學員是:

1,法輪功學員方紅,兩次被非法勞教,長達五年多的時間;

2,法輪功學員王美玲,多次被綁架到縣看守所,被非法抄家。2009年,彭澤公安局惡人與安徽省東至公安局的夏文祥、汪從勝等人合謀敲詐勒索她2000元錢;

3,法輪功學員王玉英被非法勞教一次;

4,歐陽旭華被非法勞教一次,還被非法抄家多次。

5,法輪功學員張松茂多次受到恐嚇,騷擾,強迫她去公安機關報到。

6,2003年8月,法輪功學員歐陽民風、張玉珍被彭澤縣公安局的惡人綁架,分別被彭澤縣公安局的馬傑,李××,石××等人敲詐6000元錢。她們倆是農民,土地已被徵收,因此不得不在當地一家棉紡廠打工。彭澤縣公安局的人還指使她們的工作單位開除她倆,並指使勞動局不給她們安排任何工作,致使她們的家庭生活長期處於困境。

7、夏翠蘭:江西彭澤縣金屬材料公司女職工,今年四十六歲,因為修煉法輪功,多年來遭到邪黨殘酷迫害,多次被綁架,並於2001年、2008年兩次被非法勞教(前後長達五年多),期間遭到殘酷的肉體折磨。2004年夏翠蘭出勞教所回來後,單位就不讓上班,每月只給她200元生活費。彭澤縣公安局的鮑大幸、馬傑等惡徒還派人監控,騷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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