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最「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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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一日】一九九九年,單位以我去北京為由非法剝奪了我的工作權利、扣發了我的全部工資獎金,連一分錢的生活費也不給。十幾年來,我不斷的找相關部門和領導,至今都毫無結果的情況下,我把單位起訴到了法院。我想找個律師,但是他們一聽說是法輪功,就說上面有規定,凡是上訪的、拆遷的,還有法輪功一律不給代理。我的家人也因為我不寫所謂的「保證書」而不支持、不管我的事。

但是我知道我沒有違法犯罪,我在工作上表現的很好,這是單位領導和職工都認可的,他們「開除」我就是非法的(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我的工資獎金是大法資源,誰都不配動,不配佔有;我的一切都是用來證實大法的,不是讓邪惡拿去毒害眾生和迫害大法的。沒有律師,我就自己寫起訴狀,自己給自己辯護,家人不管,自己的事就自己管。

把一切都準備的差不多了,臨近開庭的前幾天,理性上雖然知道有師父在,有正神在,我地的大法弟子凡是知道的也都在給我發正念。但是我一想開庭的時候,法院那邊起碼要有三至五人,對方至少也是兩人(聽說單位去一個人,還有一個律師),只有自己是「孤家寡人」,一想到這些,自己人的一面不免感覺有些淒涼和心酸,但不管怎麼樣還得向前走。

開庭那天,天氣突然變的惡劣,刮起了大風,整個天空昏暗發黃,一路秋風落葉,行人很少。我自己開車提前一個小時去的,想早去一會,到那裏先發正念,穩定穩定情緒,畢竟打官司的事還是第一次。我發一會正念,想看看時間,無意中,從後視鏡裏發現一個老太太在那裏東張西望,心想,這麼惡劣的天氣,這老太太大中午跑這裏幹甚麼?也沒在意,繼續發正念。

離開庭還有十幾分鐘的時間,我下來準備去法庭,我一下車,發現那個老太太竟然是同修阿姨,她剛才東張西望是在找我,看我來了沒來。還有一個同修阿姨,她倆是來近距離給我發正念的。頓時一股暖流湧遍我的全身,我甚麼話也沒說,只是眼裏閃著淚花。她們說:沒事,你去吧,俺倆就在法庭外面。多麼樸實的話語,給我的卻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溫暖和正念,「孤家寡人」的感覺頓時少了很多。

法庭上,對方也是只有一人,並沒有律師。由於有些原件沒帶,開庭只進行了一個小時,擇期再開庭,這次開庭對我也很有利。審判長的話讓我和對方都感到很意外,他一開庭就說不要說法輪功的事,只問我有甚麼訴訟請求;接著問被告:原告只去了北京一天,你根據甚麼把她開除了?哪一條規定煉法輪功就得開除?被告說,沒有具體的規定,他說沒有具體規定,回去找具體規定去。又問被告:甚麼時候把文件送達給原告的?被告說不知道。原告簽收的文件的呢?被告說沒有。幾個回合,對方已經沒有了底氣。我深刻體會到師父說的:「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也深刻的感受到,隨著正法的進程,邪惡真的囂張不起來了,對方竟然和審判長說他同意調解,不想打官司了。

開完庭出來,我沒找到兩位同修阿姨,就回家了。回到家,我馬上到同修阿姨的住處告訴她開庭的結果,並謝謝她們。她說,她前天專門到某辦事處打聽這個法院在甚麼地方,怕今天現找來不及。我真是感動的不知道說甚麼才好。她說你千萬別這麼說,這都是我們自己應該做的事。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師父安排的,是師父在鼓勵弟子。生死關頭,只有師父在呵護弟子;利益面前只有同修能放下自我,我心裏的感受無法用人的語言來表達,一想起自己平時修煉拖拖拉拉不精進,抱著名利情不放,真的是悔恨交加,羞愧難當。

律師、單位的人,甚至我自己的親人都怕連累自己,根本沒有想想我到底做錯了甚麼,一味的指責我,逼我向邪惡妥協。甚麼人情、感情、親情,在利益面前都變的一錢不值了。

還抱著親情不放的同修,我們真的好好想一想,誰才是我們最「親」的人?

再一次謝謝慈悲的師父,謝謝同修!我一定走好走正最後修煉的路。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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