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悟到:修煉就是修自己,為甚麼總是看別人呢?為甚麼向外找呢?那不是背離法了嗎?我認識到,真正要修,就要立足於修自己。在自己所在層次的法的要求下,善待別人,寬容別人,配合別人一起做好證實法的事,這不就是修的好的表現嗎?
而過去,我為甚麼總是為誰對誰錯與常人、與同修爭論不休,為甚麼總是抓住別人的不足不放,為甚麼總是要求別人符合自己的看法,為甚麼總是想改變別人符合自己,而不是改變自己配合別人?如果總是那個表現,那不管在做著多麼好的事,也會因為這種心態的差勁兒,而得不到一個最好的結果。
我想,在以後,我一定要做到不看別人的不足,多看別人的長處;用法衡量別人真的有不足,我也要善意的理解,默默的去圓容好,而不是指責對方、試圖改變對方;在切磋時,我可以談談自己的看法,但絕不可執著自我的認識、否定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