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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法院秘密開庭 律師斥當局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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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貴州省都勻市法院於上午九點秘密開庭,非法庭審今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迫害的當地法輪功學員梁榮琪。北京律師到庭辯護,指出非公開開庭違反法律,法庭無奈允許兩名家屬旁聽。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卻要假法律名義給自己批上一層「合法」的外衣。然而,參與其中的公檢法司人員自己也知道,走過場的每一步即使在中共現行法律中都找不到依據,於是,這過程也走得偷偷摸摸,蠻不講理。表現在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開庭庭審,要麼不敢公開,要麼不准家人、朋友旁聽。法院更是如臨大敵,開庭當日將周圍路段封鎖,對過往人等嚴加盤查。更有甚者,當局施加壓力給各律師事務所,不許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所幸,這世上畢竟還有正義之士,頂住壓力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駁斥當局違法。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貴州省都勻市法院對當地法輪功學員梁榮琪先生的非法庭審就凸現當局迫害的非法性。

修煉法輪功做好人,遭中共迫害

梁榮琪先生,今年四十二歲,原貴州省都勻市運輸公司工人。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力改陋習、不抽煙喝酒、不貪不賭、孝順有加。他一直積極弘揚大法,並把大法的美好介紹給家人和友人。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在都勻市政法委、「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直接指揮下,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等數十人,在市公安局副局長周世群親自帶領下,與數月前在鄰居家蹲坑監視、跟蹤的外縣警察毛國志(貴州甕安縣玉山鎮派出所所長),將準備外出的梁榮琪,強行綁架並進行抄家,直到下午六點多鐘。搶走梁榮琪家的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十多件和許多大法書、資料等,另有現金和存摺,凡家中值錢的東西都被洗劫一空。

粱母及親人四處奔走,找了許多律師事務所均未果,在壓力下,許多律師不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九月二十日,梁母終於請到了願意為梁榮琪辯護的北京律師。

不敢公開開庭

九月二十日律師閱卷、會見並和都勻市法院法官柳家才進行了交涉。法院定於十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開庭,不公開開庭,不許家屬旁聽。律師當即在電話中申訴,如果不公開開庭,不許家屬旁聽,是違反「刑訴法」第152條第一款規定,同時對政府的形像也不好,請考慮。市法院柳家才稱要向上級彙報後才能答覆。

在此之前市法院柳家才就對梁母說,梁榮琪的案件屬於政治案件,不能公開開庭,不必通知家屬,這是上級的指示。

律師從北京趕到都勻,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到市法院進一步說明,得知公開開庭,開庭時間不變。旁聽者必須帶身份證、進行登記、安檢,方可進入。梁母得到律師的轉告後,及時通知家人和親友。

十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市法院又通知將二十八日上午九時改為八時三十分開庭。真不知道法院到底害怕老百姓知道甚麼?法院為甚麼不敢獨立審理此案而要聽所謂的「上級」指示?

法庭周圍布滿警察和便衣

十月二十八日一早,市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市公安國保大隊、派出所等約六十餘人就到了法庭外。對法庭周圍進行布控,著裝警察和便衣警察布滿各個角落,對許多想進去旁聽的親朋好友進行監視,對路人進行干擾,阻止法輪功學員前往,如臨大敵。

市法院原通知公開庭審,家屬可以旁聽。而開庭時,梁家親人、朋友十多人被安檢法警阻攔不准進入旁聽,需要旁聽證才能入場。市政法委、「六一零」、法院為阻止人們了解案情、了解對法輪功迫害的真實情況,只發放了六張旁聽證,甚至持有旁聽證的梁母和梁的妹妹都被阻止進場。整個旁聽席有二十多人,全是州、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等人員。就是法院的其他人員都不准進入旁聽。

八時三十分開庭後,在律師的多方努力下,法庭休庭二十多分鐘後,才勉強放行梁母和梁的妹妹進場旁聽。梁的直系親屬十多人,有的住在農村,半夜就趕來了,在法院院門的寒風中空等了一上午(當天下著小毛雨,特別冷,氣溫只有四、五度,這在秋天的都勻還沒有過如此寒冷。),也沒見上樑榮琪一面。這就是都勻市法院對梁榮琪一案,所謂「公開庭審」的實況。都勻市法院一直都準備對梁榮琪秘密庭審,秘密枉判,企圖暗箱操作,進行迫害。

律師辯護有理有據 公訴人無言以對

面對公訴人以所謂「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起訴,律師依據現行中國憲法、法律,指出中國法律從未將法輪功歸入「邪教」,至今沒有任何法律文件規定黨團員以外的公民不准修煉法輪功。因此公訴人的指控是偷換「法輪功」與「邪教組織」的概念。相反,信仰法輪功應受到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保護。

其次,律師指出,公訴人偷換了「製作宣傳品」與「破壞法律實施」的概念,製作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和評論、批評中共的資料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相反,言論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

律師最後指出:公訴人指控「梁榮琪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在邏輯上完全是荒謬的。

最後律師誠請法官尊重公民的憲法權利,承擔起應有的歷史責任,敢於直面現實和自己的良知,實踐法治精神,判本案被告人梁榮琪無罪,予以釋放。

最後法官不得不草草宣布庭審結束,聽後通知。

結語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真、善、忍「在任何正常的社會都是合法的、應該受到鼓勵的,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都可以煉,包括台灣、香港、澳門都可以公開煉法輪功。現在人們越來越看清:對法輪功的迫害使中國社會的司法公正和道義良知都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已經使每一個中國人都成為了受害者。

運用司法手段來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實質上就是浪費國家有限的審判資源,國家應該把有限的司法資源用來打擊暴力犯罪及貪污腐敗犯罪等惡性刑事案件,來保護納稅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而不是用來打壓那些善良正直、奉公守法的公民,這些人對社會不僅沒有任何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會。

我們期待梁榮祺早日回家,因為正義終究會戰勝邪惡!

迫害梁榮琪的相關責任人:

黔南州政法委
副書記:謝新平(主管迫害法輪功責任人),電話:13985778968,辦公室0584─8225289;8237727。

黔南州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
主 任:苟德偉 電話:13985079918。
副主任:鄧 強 電話:13985758980。

都勻市政法委
書記:李剛 電話:13908542198、辦公室0854─8224718。

都勻市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
主任:羅中福 電話:13908509869,辦公室0854─8227713。

都勻市公安局
局長:徐燕洪
常務副局長:陳昌勇(主管迫害法輪功責任人)電話:13908548六一零,辦公室0854-8242486。
副局長:周世群(帶隊搜查粱家責任人) 電話:13908548535

都勻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秦培軍 電話:13985068224。
教導員:祝瑞林 電話:13985077789。
隊員:秦曉春 電話:13885436311。

蹲坑在梁榮琪家門口的惡警:石金龍

都勻市檢察院
起訴科:羅紹超(主辦梁榮琪案件的負責人),電話:13638549721。

都勻市法院
(梁案)主審法官:柳家才(音) 電話:18985798035。

都勻市政府
常務副市長:藏侃 電話:18985759800

黔南州公安局看守所
所 長:唐連開 電話:13985079306。
教導員:劉 靜 電話:13985076458。
副所長:許啟鈞 電話:13985086471。

都勻市小圍寨鎮政法委
書記:張中平:電話:辦公室0854-7106026。

都勻市小圍寨鎮派出所
片警:王登美 (迫害法輪功的惡警) 手機:15885453011。

毛國志、電話:13765412133,數月前在鄰居家蹲坑、監視、跟蹤梁榮琪的外縣警察(貴州甕安縣玉山鎮派出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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