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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鮮苗在河南登封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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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2010年10月28日,河南登封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崔鮮苗非法開庭,崔鮮苗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此前,崔鮮苗的家人為他聘請了辯護律師,但是省司法廳無理阻止該律師為崔鮮苗辯護。

2010年6月,洛陽法輪功學員崔鮮苗在登封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當地的嵩陽派出所綁架,關在當地拘留所,後被轉到看守所迫害。

2010年8月中旬,其家人從登封看守所打來的電話得知,中共要在2010年10月28日對崔鮮苗非法開庭。其家人為崔鮮苗找到了一位辯護律師後,該律師已答應為崔鮮苗做辯護人,在辦手續的過程中,該律師又對其家人說要上報司法廳批准才能為其辯護。明顯是該律師受到了中共的壓力。在2010年8月24日該律師為其家人填了一張上報表,經該律師事務所上報到了市司法廳。2010年9月7號市司法廳口頭告知律師事務所內勤,讓內勤轉告崔鮮苗家人說省司法廳不批准,但不說明原因。

2010年10月28日,登封法院對崔鮮苗非法開庭,開庭這天沒有多少人參與旁聽,崔鮮苗為自己辯護時說,法輪功是叫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好功法。同時表明自己做的事情是在救度被中共謊言矇騙的中國人,是在救人,要求法庭把真相資料當庭展示,讓大家看看資料上寫的是甚麼,法官心虛不敢把資料拿出來展示,從開始到結束共用了30~40分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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