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綏化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以下是了解到的黑龍江省綏化勞教所近期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一、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從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轉來七名法輪功學員到綏化勞教所,他們是劉景州、黃光、付雙印、吳長貴、汪海江、關文龍、苗春福。剛一進來獄警就對他們進行非法搜身,強迫他們背所謂的「雙十條」監規和報告詞。不背就拳打腳踢,並且體罰他們中午不得休息,「碼坐」小板凳直到半夜十一點。如果一直背不會就一直這樣體罰下去。參與迫害的獄警有曲健濤、金慶富、廉興、石劍等,參與迫害的犯人有張丹丹、丁久強。

二、從二零零九年到二零一零年,綏化勞教所給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提供的飯菜只有大白菜、糠蘿蔔,菜裏沒有多少油星。每頓飯只給五、六分鐘吃飯時間,根本來不及吃飽,不把法輪功學員當人看。遇到上級部門檢查,勞教所就造假,找一些普通勞教人員撒謊說:過年時從初一到十五每天吃八個菜,還能吃到豬頭肉等,完全是信口雌黃。

三、即使有熱水,也不讓法輪功學員洗熱水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能洗冷水澡。

四、二零零九年冬天,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每天超時奴役勞動十多個小時,幹完活還要坐小板凳到晚上九點鐘,不讓上床休息。

五、每月規定發放的衛生紙、洗衣粉都被獄警扣壓挪用了。獄警讓勞教人員和法輪功學員洗衣服;探視時家人給存的錢存到一張存錢卡上。這張存錢卡放在獄警那裏,不給法輪功學員本人,每次到勞教所裏的超市買日用品都不給發票,卡裏的錢都對不上帳。

六、刑滿到期時,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特別規定:必須由當地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六一零」派人來接,否則就不放人。勞教所經常以當地「六一零」不來接為由超期關押。

七、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獄警李宏江發現佳木斯法輪功學員宋鐵民身上有紙條,上面寫有電話號碼,第二天宋鐵民被中隊長石劍打了二次,還揚言要辦加期。

八、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劉景州,五十多歲,從九月八日一直到現在,被強迫背所謂的「雙十條」監規和所謂的「報告詞」,中午不准休息,晚上「碼坐」小板凳一直到半夜十一點。包夾犯人是安達市盜竊犯高海波。

九、阿城法輪功學員付雙印被勞教人員張丹丹(二十四歲,伊春人)、丁久強(二十一歲,海倫市豐山鄉人)構陷,言稱付雙印煉功,二中隊中隊長李成春、曲健濤對付雙印拳打腳踢,又強制其中午不准休息,「碼坐『小板凳到半夜十一點,共坐了四天。曲健濤講:拿付雙印開刀,當替罪羊,殺雞儆猴。

十、十月十九日二中隊惡警金慶富把付雙印家人帶來的香腸扔到垃圾桶裏。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