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我正在寫這篇文的時候,同修蘭蘭來了,告訴我:她坐出租車跟司機講真相做三退時,司機跟她說:他已經退了,煉法輪功的告訴他,把自己的名字寫在紙上,拿到外邊,用石頭壓上,就行了。我覺得這二位老同修敢走出來面對面的講,這種精神很好,可是這樣講真相的方法欠妥。蘭蘭講的這件事,我覺得同修的做法也欠妥。
這兩件事都發生在我們地區。我想正法已接近尾聲的關鍵時刻,我們講真相也要保質保量,不能保量的話,也要讓對方明白我們講的是啥,如果三退的話,具體怎麼退也要講明白。像這樣年齡大了的,不會講真相的同修可能在各地區都有。
關於發護身符的事,在《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中,有弟子問:「很多大陸學員把『法輪大法好』的護身符作為講真相的必備物品,見人就發,並不深入講真相。」師尊說:「這當然不對呀,也不知道幹啥的,給你一個吧。」「你得給他講真相,讓他明白了、別幹壞事了,真正的把他救了你再給他個護身符。做到實處,救人不是發傳單,給一張是一張。」
我想我們各地區的協調人和學法小組是不是在學好法的前提下,互相帶動一下。有文化的,會講的,教給這些不會講的同修,或和她們討論一下講真相的內容。讓她們記住。
我記得在《明慧週刊》上一位老年同修的文章,有一段大意是由於不會寫字,在講真相出發前,把三退的名字都取好,讓家人給寫在紙上,講真相時明白一個,她讓三退的人,自己選名字,拿筆打個勾。然後拿給會上網的同修發到大紀元網站。不會講的也可借鑑一下《明慧週刊》上,同修們寫的關於面對面講真相內容的文章。自己認為好的,符合自己心理的,在心裏多多默念幾次,記住它,在講真相時慢慢的也就會說了。講的多了也就能夠運用自如了。
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