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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沂蒙「官匪」惡行面面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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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接上文)中共體制下的官員蔑視法律、肆意橫行,不講法律、只講政治,踐踏法律、禍害一方,此種惡行在沂蒙山區比比皆是,自詡「為人民服務」的官員、警察墮落成了殘害百姓的打手幫兇和案犯。

二十一、蒙陰縣垛莊鎮私設黑獄毒打修煉人,還向貼傳單的法輪功學員開槍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是原蒙陰縣垛莊鎮委書記王勤及副書記李秀夫的任職時間,在他們指使下,垛莊鎮原派出所所長杜中太、司法所長劉相雨、武裝部長房思敏等一夥惡徒,對垛莊鎮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殘酷迫害,他們多次非法私設罪惡的洗腦班(孟良崮警區、孟良崮小學、垛莊鎮計生辦院內、垛莊鎮建築隊院內等處),關押、毒打迫害法輪功學員,以逼迫他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蒙陰縣原政法委書記李枝葉,經常到這裏指點:「要經常敲打著點,不要讓他們舒服了。」在李枝葉的指示煽動下,鎮政府、公安派出所和僱用的打手更是肆無忌憚,在孟良崮警區、派出所禁閉室、計生辦院內幾乎每天都傳出用橡皮棍抽打學員的聲音,就像放出的百頭鞭炮(因是幾根橡皮棍由幾人同時抽打)。

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在洗腦班上法輪功學員因堅持煉功,派出所所長杜仲泰用橡膠棍毒打十三名法輪功學員,每個人被劈頭蓋臉打二十多下。杜仲泰把吳增見鼻樑打斷,把閆光新打得滿臉是血,口裏還叫著:叫你煉,讓你知道厲害。一月五日,法輪功學員鞏全運因不放棄信仰被指導員張士民毒打一頓,並被惡人用腳踩成骨折。並將六十多歲的煉功人魏久祥一氣打六十多橡膠棍,致使他癱倒在地。

在所謂「學習班」上,垛莊鎮副書記李秀富、派出所所長杜仲泰、原鎮黨委書記王芹用橡膠棍輪番毒打法輪功學員魯興得,致使魯興得當時昏迷,過後所長杜仲泰脫下皮鞋猛抽魯的臉,使他的臉幾天後才消腫。因不放棄信仰送進蒙陰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後又轉到垛莊鎮轉化班。在轉化班上,副書記李秀富指使打手把魯興得從屋裏拖出來,八個惡棍用木棒輪番毒打,把他踢倒在地後,有的用腳踏著臉,有的按著頭、手,用木棍打了近二百下,把他的臀部打成紫黑色,昏迷休克達半個多小時,在不省人事的時候,還把他銬在樹上。最後把魯興得折磨得只剩一口氣,看到實在不行了才放回家。最後還逼迫魯興得交罰款一千三百元。一個身體健壯的男子漢硬被折磨的皮包骨頭,不能站立,只能躺在床上,半個月後才能下地走動。

法輪功學員劉長芝也被司法所所長劉相雨毒打休克後又用涼水澆醒,腰部嚴重受傷,橡膠棍打斷了兩根,還把他踢倒在地,跺臉踩腰,使劉長芝三個多月不能正常行走。他們讓趙傳文趴在地上,用橡膠棍打他的屁股和大腿,因疼痛難忍,趙傳文想在地上翻身,他們就狠毒地踩著他的雙手和雙腳狠狠毒打。

劉相雨還經常用電話遙控指揮,打手們對法輪功學員說:「不怨俺,劉又來電話,不讓俺睡覺,叫俺打你。」

在班上一打手打王建利時,怕他以後報復,把他臉用布蒙上,銬住雙手,然後打手捏住自己的鼻子,用怪腔對該法輪功學員說:「劉相雨叫我今天晚上扒你一層皮。」然後一大群打手用橡膠棍猛抽王建利。劉相雨在班上威脅修煉人說:「以後你們誰敢去北京上訪,回來我就掀你腳趾蓋子。」並經常指使打手隨便毒打這些煉功人。武裝部部長房思民帶領打手毒打法輪功學員之餘,把其家屬送去的飯菜(雞肉、肉餡餅)水果偷吃掉,將剩餘殘渣扔給學員。堂堂的武裝部長竟大言不慚地說:「你們拿錢去上訪,還不如有錢買個小秘風光風光,也不枉來世一回。」

在學習班上,泉橋村劉元陣帶領劉長偉、劉連厚等人晚上九點多鐘頭戴頭盔,把女學員用布蒙住臉,背銬雙手拖到外面,在黑暗處用下流無恥手段侮辱女學員至凌晨。還有的用布捂住女學員的整個臉,兩個打手架著一個硬拖著跑,致使那名法輪功學員呼吸困難,好幾天吃不下東西。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趙傳文夫婦倆繼續去北京上訪,被蒙陰縣「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辦公室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轉送垛莊鎮洗腦班。惡徒強迫趙傳文和其他男性法輪功學員進行超負荷體力勞動,拆廁所,裝沙子;還進行惡毒的株連政策,強迫趙傳文的老母親天天去洗腦班陪讀,實際上他們是變相折磨法輪功學員的親人,每天早上八點去報到,一天不去罰款二十元;縣政法委書記李枝葉(蒙陰縣迫害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的主謀)去垛莊鎮洗腦班檢查,對鎮政府人員說:「只要他們說煉,就天天敲打他們。」三四天後,垛莊鎮副黨委書記李秀福,武裝部副部長房思敏指揮打人兇手卜凡海、房德良等人對垛莊鎮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打手們用橡皮棒打法輪功學員的屁股、大腿,打得紅一塊、青一塊,法輪功學員魯興德被他們當場打得昏過去;法輪功學員王建利被幾個雇佣的打手們戴上手銬,頭上蒙上一塊布,輪流用橡膠棍毒打八十多棍。

有一天,晚十點多,惡人劉元進值班,惡人劉長平(垛莊鎮後裏村人)把魯興英從屋裏喊出來,她一出門外就被惡人劉連厚、劉長偉猛然用布把頭、嘴蒙住,衣冠禽獸的劉連厚竟無恥的把手伸向她的懷裏,這兩個歹徒拖著魯興英就跑,憋的她上不來氣。惡人劉元進瘋狂的喊:把她砸死,就說是煉法輪功煉死的。惡人劉連厚兇狠地說:「把她扔到糞坑裏」。

在人間地獄「孟良崮警區」遭受迫害近兩個月期間,同修的家人買了十條內褲,還被房思敏黑下七條。魯興英的家也未倖免,以劉相雨、李秀福為首的十幾人組成的抄家隊,把她家的櫃、桌椅板凳、高底櫃、縫紉機、三十斤一袋的花生米、三十斤一桶的花生油、一袋玉米等全部搶去。還用車拉著法輪功學員到處遊街。魯興英被「孟良崮警區」轉到垛莊鎮「計生辦」非法關押,遭到非人的折磨、毆打,惡人劉相雨天天罵大法、罵大法師父。邪黨之徒把魯興英關押兩個月後,勒索家人三千元,放人。回家後,不法之徒劉相雨帶著一夥,不斷的侵犯人權,半夜砸門跳牆常有,每年的「兩會」「四﹒二五」、「五﹒一」、「七﹒二零」「過年」凡是中共心虛害怕的日子免不了騷擾。據統計,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垛莊鎮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五十多人被非法送洗腦班,十餘戶家中被抄,非法罰款達三十多萬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份,垛莊鎮有兩位法輪功學員在張貼大法標語時被蹲坑的兩個惡警發現,這兩位功友在向前跑的時候,窮凶極惡的惡警連發兩槍。還好,兩位同修及時走脫,沒有危險。

二十二、蒙陰縣桃墟鎮舉辦「骨幹洗腦班」虐待善良人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三日,在蒙陰縣桃墟鎮財政所三樓,對法輪功學員辦起了「骨幹洗腦班」。關的是輔導站長和各大隊堅定的輔導員,在那裏十八位法輪功學員遭受到了非人待遇和殘酷毒打,逢集把骨幹班的法輪功學員脖子上掛上牌子,拉出去遊街。正月十三日,一位政府職員急火火地跑進財政所,從此慘無人道的轉化過程便開始了。值班人員發出命令,強行讓法輪功學員坐在地上,伸直雙腿,用手去搬腳趾尖。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法輪功學員在這痛苦中忍耐著,支撐著,在長達兩個多小時的折磨之中,有的法輪功學員的腿在不自覺中蹺起來,這些值班人員便狠命地去踩、去跺、去踢。一位姓姚的煉功人想去小便,他們卻說:「甚麼時候保證不煉功了,才讓去。」有的修煉人想喝水,對值班人員張某某說:「我實在渴極了,給我點水喝行嗎?」張某某說:「你事還真不少,坐在地上搬你的腳趾尖吧。」有的學員實在堅持不住了,這些邪惡之徒便說:「你不是修真、善、忍嗎?你那忍字哪?你說不煉法輪功了,就不讓你搬了。」法輪功學員說:「法輪大法是一部宇宙大法,每個修煉者都以『真、善、忍』約束自己,做好人、更好的人,既有利於個人,又有利於社會,使我們身心受益,為甚麼不讓我們煉?再說我們講『忍』,不是對殺人放火都不管,如果你要砍我頭我就讓你砍了,那不是縱容你犯了殺人的死罪?我只要有一口氣也要堅修大法。」話音剛落,便被強行脫去毛衣,一陣猛烈的拳打腳踢,這們法輪功學員只覺得耳鳴眼花,邪惡之徒直到打累了才住手,類似折磨反複數次。

在桃曲鎮書記蔣永建、鎮長劉醒世的指揮下,正月三十晚對「骨幹班」血腥迫害。把前城大隊書記公丕月和年輕女教師類欣(因上北京護法,在蒙陰看守所關押一個月,罰一萬元後又被關在桃曲洗腦班)拉來一塊打。打手們一個個都喝得醉醺醺,拿著鮮槐木棍,由劉醒世帶領,毆打被非法關在財政所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三樓的燈關著,只有走廊亮著一個很暗的燈,很像閻羅殿。劉醒世手拿一把大椅子問了句:「你是不是石增山?」回答:「是」,於是照石增山就打下來,椅子啪的一聲就碎了,最後剩一根腿還打。打手們一擁齊上,都照著法輪功學員狠打。一邊打一邊問還煉不煉?「煉」就再打,直打得血流成河。最後張成法、石增山被打得昏死過去,抬到下面的小屋裏,扒光了衣服又打。看著不行了,拉了一件皮襖給石增山穿上。說如果醒不過來,就從樓上扔下來說自殺。季永現被打得臉變形,腿骨有傷;張成法、類欣臉上兩個大紫包,類欣腰、臀部都發紫;石增山的肋骨打斷,臉像紫茄子,兩眼像兩汪血水,渾身沒好地方,躺不下起不來,都是由其他法輪功學員照顧。其他法輪功學員也被打得渾身是傷。

二月初一,中共官員劉醒世、莫光利帶著桃墟鎮上的十幾個值班人員,撞進了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屋內,進門不問青紅皂白伸手朝法輪功學員打了兩個耳光。學員說:「我們沒有犯法,即使犯了法,有法律制裁,你們也不能這樣對待我們,我們出去後會告你們的。」邪惡之徒某某聽後惱羞成怒,順手抄起木棍用力朝向肋骨處砸去,接著木棍如雷雨點般打在這位修煉人身上,後又抓起牛皮鞋朝這位學員抽去,這位學員肋內的肉都被震碎,鮮血從嘴裏流出來。然後莫光利又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抓過去對值班人員說:「小伙子們,給我往死裏整!」值班人員聽到命令,惡狼般撲向這位法輪功學員,用棍抽,用腳踢、跺,這些值班人員分三班輪流打,並且邊打邊威嚇:要不快交錢,每天打一頓。就這樣連續打了近四個小時,這位學員被打得血肉模糊,鮮血染紅了地面,儘管事後他們用清水沖刷,但仍能看到血跡斑斑。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被罰腳尖、腹部、鼻尖貼牆站,兩手高高舉起,站立多個小時,這些邪惡之徒還不過癮,又把她拉到屋外,後邊兩個人抓起頭髮,前邊兩個人拽腿,強把其劈叉成一字形,劉醒世拿出打火機來燒這位學員的眼睛,都能聞到燒焦皮膚的氣味,直至把這位學員折磨得昏死過去,劉醒世伸出手來試了試還有呼吸,便穿著皮鞋再去跺、踩、碾這位們學員的腿、腳,並把學員翻過來踢過去,再次用木棍從上到下狠命地打了一遍,直至昏死。劉醒世命令四人把這位學員抬到一樓辦公室,原來醫生早已在等候,經測定,心律過速,血壓已達180,生命承受已到了極點,實在不能再打了,他們才罷手。

二零零零年二月初一晚八點多,類新(女,桃墟鎮小學教師)被原桃墟鎮副鎮長邪黨暴徒莫光利一夥人抓到鎮財政所三樓大廳,當時已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打得橫七豎八、血肉模糊、慘不忍睹的躺在地上,地板上流滿了血。類新剛到大廳,就被一惡人用不知甚麼東西兇狠地打倒在地,類新一下子甚麼也不知道了。後一在場的值班人員告訴別人,打得太厲害了,就這一下,她半年也好不了。過了一會兒,惡人把類新拉起來,莫光利帶著莫光亮、來現路、姬海龍、李強等七、八個人,輪流毒打類新,拳打腳踢,數次將類新打倒在地,惡人莫光利逼類新脫下褂子、脫掉鞋子,赤著腳站在地板上,繼續打。惡人打累了,休息休息再打。幾個小時的殘暴毒打,類新被打的不成樣子,身體變了形、臉脫了相,左眼睛腫的看不見了。可邪黨暴徒莫光利還不罷休,把她拖到一樓去問一醫生還能不能打,此惡醫竟說「還能打」。如此所謂醫生,真是喪盡天良。

這樣類新又被帶回三樓,惡人繼續打,惡人們打累了,便讓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赤著腳舉雙臂面向牆緊貼著站著。十幾個邪惡暴徒走了,值班人員便讓法輪功學員躺下來休息,其中一善良的值班人員流淚了,端水給類新喝,另一個法輪功學員把類新臉上的血擦了擦。二月初二清早,類新的丈夫趕來,看著面目全非的妻子,這個不輕易流淚的男子漢放聲痛哭。二月初二,本是類新婆婆的生日,婆婆因修煉法輪功也被非法關押,婆婆聽說兒媳被打的不成樣子,非要看望,惡人說甚麼也不讓見。類新的小姑子前來看望母親,見到嫂子被打成這個樣子,哭成個淚人。類新的妹妹看到姐姐這個樣子,也哭了。所有來看望她的親人,沒有一個不流淚的。

二十三、莒南縣政法部門黑箱作業將出租司機二次投進冤獄

曹國真,男,時年三十六歲。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莒南縣惡人夥同朱蘆鎮派出所惡警躥到曹國真家,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後將曹國真反鎖在屋中,又調集多名惡警將曹國真綁架,搶走電視機、影碟機、衛星接收器、筆記本電腦、真相資料等物品,開走曹國真的小奧托出租車。

自從曹國真被綁架後,曹國真的家人只是最初收到曹國真被莒南看守所非法關押的通知,自此以後,曹國真的家人便未得到任何消息,更是未能見上一面。莒南警察拒絕曹國真的家人接見,拒絕轉交任何衣物、錢,最初只是聲稱曹國真絕食抗議。經過漫長四、五個月的等待和四處奔波後,二零零八年三月,曹國真的家人突然收到山東泰安監獄寄來的曹國真的入監通知書,才知道曹國真已被非法判刑關進泰安監獄。但曹國真何時被「批捕」、「起訴」、「開庭」等這些家人應當知道的程序,莒南當局一概未予通知。曹國真被判刑幾年,其家人也不知道。對於惡人的無視法律的無理野蠻行徑,曹國真的家人上告無門,非常悲憤,中共邪黨鼓吹的法律成了一紙空文。

曹國真的家人多次到莒南公安等部門打聽消息,要求接見曹國真,予以無罪釋放,遭到拒絕甚至恐嚇,四處奔波未果。其父母僅有的血汗積蓄在這本不應有的再次迫害中消耗殆盡。為要人,曹國真年邁的父親帶著幾歲的孫子數次往返奔波,每次一百多里路,其間甚至遭不明身份的壞人毒打。

曹國真二零零一年三月曾被莒南惡人非法勞教兩年零三個月。他被勞教後,其妻子受打擊而離家出走,後又害怕惡黨的迫害與曹國真離婚,當時曹國真的孩子還很小,家境貧寒。孩子失去媽媽的疼愛,爸爸又被非法勞教,從小跟隨著花甲之年的爺爺奶奶過著淒苦的生活。

曹國真被勞教釋放後,在外地開車謀生,收入不高,家中經濟一直很不寬裕。後來為了照顧孩子,他回老家靠積蓄和借錢買了一輛小奧托車,靠出租謀生,由於地處偏僻鄉鎮,收入僅供糊口。這次曹國真再遭迫害,對於其已被邪黨迫害的悲苦不幸的家庭來說是雪上加霜。

二十四、蘭山區法院對才子劉永進秘密判刑

劉永進,男,四十歲左右,原在臨沂市對外貿易公司上班,從小就心地善良,富有正義感,才氣過人,在十里八鄉是出了名的才子。

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劉永進騎摩托車途經臨沂市水田車站時,被蘭山路派出所惡警和國保大隊惡警邢永農等綁架攔截,因隨車攜帶有真相光盤遭到抓捕,劉永進先被關押在北苑路派出所,後被劫持到臨沂邪惡洗腦班,在洗腦班被猶大認出。三月三十一日,劉永進被邪黨人員由臨沂洗腦班劫持到臨沂蘭山區國保大隊。劉永進遭非法抓捕後一直絕食抗議迫害,由於拒絕交代資料來源等情況遭受了嚴酷的迫害折磨。

早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晚,劉永進曾被臨沂邪惡的「六一零」綁架,在臨沂市看守所、臨沂市洗腦班及山東第二男子勞教所(王村勞教所)第八大隊,遭到中共惡徒們的無數次致命性摧殘,在勞教所被非法迫害數月後,劉永進因生命垂危被釋放。

家人在今年二、三月份在洗腦班見過他幾次,大約在三月底再到洗腦班看人時,已經不見了,說人已被轉到蘭山區公安國保大隊,到國保大隊要人時又被告知已移送蘭山區法院。蘭山區法院對劉永進秘密判刑七年,根本沒通知家人。其間,由於醫院檢查身患肺結核症狀(實則長期插管灌食造成的肺部嚴重損害,故而透視時發現肺部有斑點疑似肺結核),送濟南監獄時因其身體狀況極差未被接收;又送臨沂監獄,臨沂監獄也因其體質不符合條件未收。後來只好暫時送往臨沂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非法關押期間,中共人員以劉永進身患肺結核為由分別送往蘭山區第一人民醫院與臨沂市人民醫院,對其進行所謂治療,強行給他灌一種不明藥物,並強迫劉永進簽字以便一旦有生命危險時好推卸責任。劉永進被迫害的渾身所有細胞疼痛難忍,痛苦萬分,以致整整一天不能動彈。他自己感到生命就在死亡線上掙扎,但是他憑著對師對法堅定的信念與對眾生的責任,最終破除了邪惡的迫害,從新點燃生命之光。這樣歹毒的迫害先後共有兩次,最後劉永進強烈要求停藥。

後來,劉永進又被惡人劫持到濟南市警官醫院(該院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性治療二個月,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中旬非法關押至泰安監獄。七月底,劉永進家人才收到山東泰安監獄發來的通知書,稱劉永進已於六月十八日被臨沂蘭山「六一零」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非法判刑七年。親人朋友一直非常關心劉永進的狀況

二十五、郯城縣檢法機關合謀構陷枉判孫德建、張炳蘭夫婦

二零零九年夏季,郯城縣茅茨村法輪功學員孫德建、張丙蘭夫婦十六歲的女兒孫新娟在夏季考試期間,從媽媽手裏拿了幾份真相資料放在了學校──郯城縣第六中學(郯城實驗中學),目的是想告訴身邊的老師、同學,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不要受謊言的欺騙。

同年六月九日,郯城縣實驗中學校長李培來,副校長徐祗路,向「六一零」惡告十六歲女中學生孫新娟曾在學校放了幾份法輪功真相資料,並將孫新娟送到東關派出所非法監禁和審訊。孫新娟被帶到郯城東關派出所,在派出所惡警的恐嚇下,孫新娟被逼說出真相資料是從媽媽那兒拿的。隨後郯城「六一零」、郯城警察國保大隊朱軍等非法抄家綁架了孫德建、張丙蘭夫婦(三十七歲左右),搶劫走大法書籍、一些真相資料、大鍋蓋等一些家用電器。

郯城檢察院公訴人布玉連構陷法輪功學員張炳蘭、孫德建夫婦的罪名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對張炳蘭的起訴,是構陷她製作和散發了在其家非法搜出的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而對孫德建起訴的罪名,則是荒唐的構陷孫德建在自家屋裏修了一道隔斷夾牆,和孫德建把工資交給妻子張炳蘭保管,成了參與犯罪。

為了澄清事實,張炳蘭的姐姐張炳權委託北京市周世鋒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海與北京市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靜林為兩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律師指出郯城縣檢察院起訴指控張炳蘭、孫德建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當判決無罪。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法輪功不是×教。

律師問公訴人我國法律,哪條規定法輪功為×教的。公訴人無言回答。

律師講公訴人引用了全國人大常委《關於取締邪教,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來證明指控孫德現、張炳蘭夫婦犯罪的合法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來打壓、迫害、構陷法輪功修煉者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司法解釋代替立法,違反《立法法》、違反《憲法》,對法輪功的定性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對法輪功學員搞的政治迫害。據《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構成違法違憲的多項犯罪。

(二)、起訴書指控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名不能成立。

律師問公訴人兩位法輪功學員是怎樣破壞哪部法律的哪一條法律實施的,有甚麼形式和目的,你根據哪部法律起訴的,請出示條文和證據來。公訴人也回答不上來。

(三)、起訴書指控當事人大力宣揚法輪功,醜化共產黨領導人。

律師問:我當事人怎樣醜化哪個領導的,怎樣醜化的,請拿出法律依據來,法律是講證據的。公訴人無語。執法者應以法律為準繩,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允許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自由的行為,怎麼連法律允許的也成了指控為罪了?看了控方當庭出示的很少部份從張炳蘭家中搜出的印刷品、標語的實物,其內容大致包括四方面:1)如何練習法輪功,如何以「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2)法輪功煉習者交流的煉功體會;3)部份法輪功煉習者受到打壓的事例;4)「天要滅中共」、「退黨平安」、《九評共產黨》一類的內容。

從本案法輪功學員張炳蘭、馬桂菊的實例看,法輪功的「真、善、忍」的核心價值不僅沒有危害社會,反而對煉習者和社會有益。中共黨章和我國憲法,都規定歡迎和保護黨員和公民對黨和政府進行監督批評,法輪功學員是要求執政者改變對法輪功信仰者的非法打壓,允許他們的信仰自由保護他們的人身自由不再受非法侵害。上述內容均屬於我國憲法和法律保護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範圍,沒有刑法所規定危害社會構成犯罪的內容。起訴書所稱的「大肆宣揚『法輪功』」也是我國憲法法律允許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行為,沒有觸犯刑法。刑訴法司法解釋第58條規定,「證據必須經過當庭出示、辨認、質證等法庭調查程序查證屬實,否則不能作為定案依據」。起訴書所列各種法輪功宣傳品和數量,控方並沒有全部在庭審中出示、辨認和質證,依法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四)、指控方說,當事人因有病才煉法輪功的,煉好後把自己受益的事告訴他人,這種行為不是好事嗎?因修煉法輪功好了病才宣揚的,這應該大力宣揚嗎,怎能說宣揚法輪功有罪呢?這不荒唐嗎?

(五)、從起訴書上看,公安是先抓人後搜羅證據,所以所找的證據及證人都是無效的,因你沒有證據證明你所說的證據是當事人的,你所說證人的證言和當事人沒有關係,是無效的,先抓人抄家是違法的,所以證據無效,證言無效,指控沒有我國的法律依據,所以指控不能成立,罪名不能成立,應放人。

另外,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當事人信仰並修煉法輪功是憲法所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體體現。辯護人查遍刑法和相關法釋,均未見法輪功是×教、信仰法輪功是犯罪、持有法輪功印刷品是犯罪、持有以及製作和宣傳法輪功宣傳品是犯罪、發表對執政者不滿言論是犯罪。因此,按照我國刑法的明文規定:

1)法輪功不是×教;
2)信仰或修煉法輪功不是犯罪;
3)製作、宣傳、持有法輪功的書籍、宣傳品不是犯罪;
4)製作、宣傳、持有對執政者不滿的文字、圖象材料等不是犯罪;
5)發表、宣傳對執政者不滿的文字、圖象材料等不是犯罪。

公訴人在最後啞口無言,法庭一片沉默,非常靜。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通過律師的辯護,明白了原來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都激動的上前要人,要求法庭當庭放人,法庭一片混亂。法警在沒有得到任何人的指令下匆忙把人帶走了。法官不停的說,請回吧,我們得合議,請回吧。出了法庭,人們都說這官司打的好,打出了正義,揭露了謊言,告訴了人們執法人員有法不依、知法犯法,共產黨拿法律來糊弄老百姓。但是,二零一零新年過後得知,郯城縣法院不顧法律的尊嚴和法輪功學員遭受誣陷迫害的真實情況,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張炳蘭有期徒刑八年半,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孫德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此次判決的法院審判長:周振山、徐麗、檢察院的公訴人:布玉連)。又一次暴露了了中共這個黑幫邪教的流氓本性。

二十六、莒南縣「六一零」打手馬宗濤施酷刑逼迫鄉親放棄信仰

馬宗濤(男),時年在四十多歲,老家是莒南縣坪上鎮二村,長的身體肥大。是莒南縣六一零辦公室成員,自九九年七月以來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非法迫害,是迫害本縣法輪功學員的主犯。馬宗濤夥同莒南六一零劉希鵬、盧修田等不法之徒,採取各種殘酷卑鄙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毒打折磨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犯下累累罪行。

(1)殘酷毒打折磨法輪功學員韓廣梅一整夜,致使其出現生命危險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莒南惡黨六一零恐怖人員非法包圍、綁架了十九名在許家黃莊村張雅芹家開修煉心得交流會的法輪功學員。當時莒南「六一零」召集了「110」六、七輛警車、一輛客車(依維柯)乘載了幾十個惡人,先包圍了法輪功學員張雅芹的家,然後破門而入。「六一零」凶殘打手馬宗濤第一個闖入民宅,馬上把大門上了鎖,堵在堂屋門口無恥地說:「今晚上是楊廣珍小美人作講師」,一邊說著流氓話,一邊肆無忌憚的伸出流氓手去摸楊廣珍的臉。

惡徒馬宗濤接著打手機,叫了外邊的更多惡人。不法人員們像一群狼一樣撲向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強行綁架拖入準備好的客車,直奔縣城西110報警處(具體門牌不清楚)。到了那裏,「六一零」凶殘打手馬宗濤就把南石橋村法輪功學員韓廣梅單獨叫到北面一間小獨立屋裏。韓廣梅剛一進屋,惡人馬宗濤就狠狠的打了她四個耳光,接著把韓廣梅雙手後背銬起來,坐在椅子上進行非法提審。

馬宗濤的審問非常無恥下流:甚麼你長得這麼漂亮等流氓瘋話。韓廣梅不配合他的非法流氓審問,馬宗濤就找來了專門打犯人用的橡膠棍,對她慘無人道的毒打,此時已是晚上八點半左右。馬宗濤兇狠地毒打韓的腳腕、大小腿,一邊毒打,一邊惡狠狠地說:「我今晚上非打死你不行。」

當時屋裏還站著一個幫兇,抓著韓廣梅不讓往後抽腳。惡黨暴徒們見韓廣梅甚麼也不說,又換了一個毒招折磨她,兩惡人把銬在韓廣梅背後的雙手猛力一提,致使韓廣梅發出淒慘的哭叫聲,就聽見骨骼「啪」的一聲,韓廣梅疼的幾乎暈死過去了。

惡人馬宗濤又抓起韓廣梅的頭髮向牆上狠命的撞了不知多少下。韓廣梅的頭被撞的頭昏腦脹,眼冒金星,立時起了幾個饅頭似的大包。雖然這時韓廣梅被折磨毒打的這樣,還善意的勸惡人馬宗濤:「我與你無怨無仇,你不要助紂為虐迫害好人,積點德吧!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這時全無人性的兇手馬宗濤不聽規勸,大吼道:「共產黨就是我爹,我今天非把你打死不可!我把你的肉割下一千塊、一萬塊,我都不解恨。」

就這樣韓廣梅被馬宗濤死去活來的毒打折磨了一夜。最後馬宗濤解下韓廣梅的手銬,一看韓廣梅的雙手,害怕了才罷休。

這時已經快早晨六點了。韓廣梅的雙腳、大小腿、背和腰全是腫的青一塊、紫一塊,全身幾乎都是傷,雙腿站不起來,全身疼痛難忍,痛哭失聲。另外那十幾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坐了一夜。

天亮後,惡徒們把法輪功學員們一起劫持到了莒南縣看守所關押。當韓廣梅被兩惡人拖下車後,這時看守所人員一看韓廣梅傷勢嚴重,生命危險,就質問:「是誰把她打成這樣,太狠了吧!這樣的我們不收。」韓廣梅呻吟著回答說:「是馬宗濤打的。」這時那些人問馬宗濤:「是你打的嗎?」馬宗濤回答說:「是我打的。」看守所人員說:「那你自己把她送醫院檢查、拍片吧。」這時全無人性的馬宗濤便開車把韓廣梅送到莒南縣中醫院,下車後,身體肥大的馬宗濤把韓廣梅拖到樓上樓下拍片檢查,回來後,說沒有骨傷。就這樣看守所只好不情願地把韓廣梅收下了。

法輪功學員們在號裏被迫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家裏人送去棉被也不讓收,說看守所裏現在統一買了被子,六十元一床。因農曆十月二十五日晚上天氣還比較暖和,參加交流的法輪功學員基本上都只穿了層單褲。在被非法關押的第三天,天氣驟然下降到零下八度,韓廣梅傷勢如此嚴重竟然也這樣在水泥坑上冰了三、四天,腿腫的發炎,人又連拉帶吐,最後昏死過去不省人事。

看守所的管教不但不馬上搶救,還吆喝別人把她拖出來。這時全女號的人都放聲大哭,看守所這才找了四個人抬著送到對過的中醫院。經醫生搶救過來後,這才給掛了吊瓶。第一次送醫院時看守所負責人員怕韓廣梅出現生命危險,牽連看守所,他們就找來了莒南檢察人員來對韓廣梅的傷勢親自做了鑑定與記錄,韓廣梅如實的向檢查人員訴說「六一零」惡人馬宗濤如何用毒打、酷刑折磨迫害她一夜的過程。他們也都做了記錄。

第一次搶救掛完了吊瓶後,傷勢嚴重的韓廣梅又被送進看守所關押,從農曆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十六日整整關押了二十天,就這樣先後搶救了三次。最後這次經醫生檢查,說病情嚴重,再不住院就有生命危險。韓廣梅的腿被打的傷形成靜脈管炎、骨膜發炎。莒南「六一零」這才給交了二千二百元錢住院費,辦理了住院手續,第二天才告訴家屬。

當時惡人馬宗濤哄著韓廣梅的家屬說:「給韓廣梅辦了一份一年取保候審的手續,才從看守所裏釋放出來。」當時辦手續是馬宗濤給辦的,因韓的家屬不認識他。就問:「是不是你把腿給打骨折了?」馬宗濤急忙撒謊隱瞞說:「根本沒有,只是廣梅上車時把腿碰了塊青。」因為沒辦手續前,警察不讓家人見。

家屬在醫院上樓一看:韓廣梅全身不能動,左腿腫得比腿粗出了一半,滿腿是青,連襯褲都不能穿,腳腫的更厲害。醫生每次查房就告訴護理的說:「要好好護理,讓她全身不要活動,否則有生命危險。」

(2)綁架法輪功學員,毒打崔建艾使其肋骨幾乎被打斷,崔建艾幼女無人照顧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晚起,馬宗濤等「六一零」惡徒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季興書(六十歲左右)、季興彩(六十歲左右)、彭修站(五十歲左右)、李寶山(四十三歲)等六人。多居官莊村法輪功學員崔建艾隨後被綁架。季興書、季興彩、彭修站、李寶山、崔建艾現都已被非法勞教。崔建艾的丈夫王后嶺(法輪功學員,四十一歲),當時已被非法關押在王村勞教所二年多了,崔建艾遭綁架後家中只剩一十歲的小女兒,一片淒涼。李寶山遭綁架後,家中只剩八十二歲老父親和七歲的小女兒,李寶山妻子錢金華遭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二年多了,被逼的有家不能歸。

據了解,崔建艾被綁架後,馬宗濤和另一惡警用手銬吊著打,崔建艾肋骨幾乎被打斷,喘氣都困難。三個多月後,現在崔建艾手脖子上還有約五公分長、二公分深的傷疤,足見當時馬宗濤對其摧殘折磨之狠毒。

(3)迫害十字路鎮土溝村法輪功學員陳新霞,打得陳新霞滿嘴都是血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馬宗濤等惡徒非法抄家、綁架十字路鎮土溝村法輪功學員陳新霞、肖明霞、孫麗、燕霞、趙而花這五人。六月一號,陳新霞、肖明霞被非法送往濟南勞教,因遭受折磨和非法關押,兩人身體檢查都不合格。劉希鵬等一夥惡人卻用行賄手段唆使勞教所留下肖明霞,陳新霞因查出被迫害造成的「乙肝」而釋放回家。

陳新霞被綁架到派出所後,馬宗濤吃完飯就開始對其進行折磨迫害,用皮鞋踩陳新霞的腳趾頭,然後又把陳新霞踢坐地上,用皮鞋揉她的大腿肉,專找肌肉塊用腳搓,把手反銬上使勁往上提,還毫無人性的說渾身溜軟。馬宗濤打陳新霞一陣,出去轉一圈再來打。

後來陳新霞被關進看守所,第二天下午提審,把她拉出去,出了監獄大門,馬宗濤和一個女的在外候著,叫陳新霞過去,陳新霞不動,獄警把陳新霞送出大門也不管了,馬宗濤過去就又踢又用拳頭打著陳新霞走,進了屋把陳新霞拉到椅子上坐著,就開始用腳踩陳新霞的腳趾頭,又找來一根鋼絲抽陳新霞的小腿(左)和腳背(左)、大腿(右)。

陳新霞感覺無法跟他們講真相,所以乾脆閉口不說話。邪惡之徒得不到甚麼就自己在那裏亂寫一通。第二次提審多了一個照相的叫陳鑫,還換了一個女的。這一次馬宗濤找了一根皮帶,因為皮帶上髒,他就在陳新霞背上擦,把皮帶一放桌子上,轉身就打陳新霞耳光,打得陳新霞滿嘴都是血,聽外面陳鑫叫照相,才住手。照完相,就又用皮帶邊(刃)跺陳新霞的腳背。陳鑫接著皮帶,又抽陳新霞的臉和小腿肚子,腿肚子二十多天沒變過來。陳鑫說你不說就都是你的,就得判三年。

六月一號陳新霞被非法送往濟南勞教,一起送往濟南的還有肖明霞。自從五月十一日上午十一點左右,惡徒在肖明霞家翻出一些書和一個mp3後,就硬把肖明霞抬上車,並且逼問這些東西從何而來,不說就打,還把她罰水泥地上坐著冰她。肖明霞不配合、不吃飯,邪惡之徒硬逼她吃。在沂水看守所關押21天之後,沒經過任何法律手續就送往濟南勞教。因身體不合格,莒南六一零惡人給勞教所放了錢,肖明霞才被收下,被非法勞教兩年。而陳新霞因絕食又查出「乙肝」拒收。

(4)用橡皮棍把法輪功學員錢金華的腿打的前邊鼓出了個腿肚子,渾身顫抖

莒南縣大店鎮彭家仕溝村的錢金華,四十多歲的女學員。一九九八年七月因心慌、貧血、血壓低、神經衰弱、胃下垂、婦科病等多種疾病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不久多種病就全都好了,家庭也和睦了。從大法也懂得了做一個好人的道理,修煉後有一次她撿到錢,找了一個多月失主將錢歸還了人家。

農曆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晚,錢金華和另外的法輪功學員講真相講到別的村莊,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舉報,被關進大店派出所。十九日,盧修田和馬宗濤帶領大店鎮派出所幾個人非法抄了她家,把所有大法資料、書籍、錄音機全部抄走。過去,抓住誰株連九族,可現在抓住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要株連村、鎮乃至縣。她村前任書記張朋祥嚇得花了三百元人民幣請了一桌,盧、馬酒足飯飽後,馬宗濤便強迫她坐在水泥地上,連罵帶打逼迫她說出真相材料的來源,她不說,他們便用橡皮棍打錢金華的腿,打得前邊鼓出了個腿肚子,問一句用橡皮棍砸一下,邊打邊罵。最後還踩錢金華的腳尖彎向腳背用力捻,錢金華被打的渾身顫抖,當時站都困難,馬宗濤還讓盧修田用電棍電,把錢金華的臉、腮電起疙瘩。這時大店派出所李密又用橡皮棍沒頭沒臉的打了她一陣。最後看得不到他們想要的,便強行拘留了錢金華十五天,逼交伙食費三百二十元,押金二十元,而當時錢金華的孩子才兩週歲。

(5)長方形木棍毒打法輪功學員韓廣蓮受傷的雙腿,致使其無法直立,幾乎爬著走
(註﹕韓廣蓮與上文中的韓廣梅是親姐妹倆,韓廣蓮是妹妹。)

莒南縣十字路鎮溫水泉村的韓廣蓮,也是四十多歲的女學員,自一九九八年底經人介紹修煉了法輪功。煉功後,身體有許多小毛病都不治而癒,脾氣也改好了,家庭關係也變好了,婆媳之間也和睦了,從此明白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做人了,按「真善忍」這個標準去做一個好人。

一九九九年陰曆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一點左右,她在家和丈夫正忙著收拾家務,這時莒南縣公安局的盧修田、楊啟征和城東派出所的十幾個人來到她家進行抄家,他們對她家所有的家具全部搜了一遍,搜出了幾份大法真相資料,就把她帶到了城東派出所,這時大概三點半左右,到了派出所以後,就讓她坐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把腿和兩手伸直(讓胳膊和腿平行),盧修田拿來了打犯人用的橡膠皮棍,狠狠的毒打韓廣蓮,專打她的雙腿(膝蓋以下),另外還有三四個人,其中有一個叫徐田忠的,兩邊一邊一個。就這樣不停打她,問她真相資料哪裏來的,盧修田用橡膠棍打,那邊徐田忠就用點著煙頭燒韓廣蓮的手,手抬高了,就燒她的手面,手抬低了就燒她的手心。有時四五個人齊上,拳打腳踢,有的站在韓廣蓮的腳上,用上全身的力氣往下踩。他們打得韓廣蓮鼻青臉腫,全身疼得直冒汗,見她冒汗,他們就讓韓廣蓮把棉襖脫下來接著打,盧修田用盡了全身的力氣,狠狠一下把橡膠棍都在她腿上打斷了。誰知橡膠棍斷了,就再用桿打,打韓廣蓮的頭,打她的肩,就這樣一直打到晚上八點多,他們也打累了,餓了,吃飯去了,韓廣蓮的雙腿站不起來了。臨走時盧修田惡狠狠的告訴韓廣蓮說:「明天我非抽你的筋扒你的皮不可。」

韓廣蓮為免遭第二天的毒打,隻身忍著劇痛跑出了派出所,出了門以後,有家不能回了,走投無路,就去了北京上訪。進京七八天後,韓廣蓮就被城東派出所押了回來,回來後,直接把她送進了看守所,這時被盧修田打的雙腿才剛要消腫,全是黑的,女號裏所有的犯人看後都流下了眼淚說:「就我們這些真正的犯人也沒有挨你們這樣的打」。在看守所裏剛過了兩天,韓廣蓮就被提審,提審的是公安局的馬宗濤,進門就叫韓廣蓮坐在冰冷的地上,讓她把腿伸直,說著就從桌上拿來半尺長的長方形木棍,還是打她腿傷重的地方,專用木棍的稜打,真是刀砍一般,整整打了一上午。打完後,這次韓廣蓮雙腿實在站不起來了,當時韓廣蓮幾乎都是爬著進到牢號裏的,看到韓廣蓮的情景,這時所有號裏的犯人都失聲痛哭,韓廣蓮雙腿腫的連褲子也穿不上了,大小便也得至少兩個人架著她。後家人被逼交上一千元的保證金,這才把她放回了家。

(6)毒打六旬老人致當場昏死

二零零零年底,莒南縣演馬鄉東演馬村女學員魯緒華老人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在莒南火車站被莒南公安堵截,魯緒華被綁架後轉押莒南看守所。在看守所裏,魯緒華老人被馬宗濤與演馬派出所副所長徐恆年(正所長韓金城給起了一個外號叫徐大愣,家是莒南文曈三黃山人,三十六歲)非法提審,提審時這兩個惡人讓魯緒華老人坐在提審專用的椅子上,一個惡人用硬四稜木專找老人最疼的地方擊打,如關節、膝蓋、腳踝等地方,另一個惡人搧嘴巴、打耳光,用手狠拽頭髮,使勁撕扯幾根頭髮,目的讓老人疼痛難忍。當時兩惡人對魯緒華老人的折磨,讓人感覺不是警察而是土匪那樣的殘暴沒有人性。下午兩惡人第二次非法提審折磨老人,折磨到快天黑了,惡警徐恆年掄起拳頭照魯緒華心口窩猛擊一拳,魯從椅子上昏倒下來,不省人事,用看守所的小鐵車推回牢號,到下半夜魯緒華才甦醒過來。

(7)殘酷迫害錢法君

二零零零年底,莒南縣演馬鄉東演馬村法輪功學員錢法君同其他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在莒南火車站遭到莒南公安堵截,在火車站錢就遭到了一個聯防隊員的暴打(此人可能是鎮東派出所的),惡警把錢法君同一個小偷銬在一起,一惡警指揮此小偷使另一隻手用橡皮棍砸錢法君的腿。當晚在演馬黨委演馬派出所副所長徐恆年抓著錢法君的頭髮向牆上猛撞數下,邊撞邊說:「你砸我飯碗。」多虧認識錢的一個副書記制止。

接著盧修田開車親自到演馬黨委毒打折磨錢法君,問條幅哪裏來的,上訪是誰組織的?把錢法君的雙手銬上,強迫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腿伸直、胳膊伸直,盧修田用橡皮棍狠毒的使足勁猛砸錢法君的胳膊、胳膊肘、手腕、手指、大腿、膝蓋、小腿正面、腳踝、腳,打的錢法君聲聲慘叫。盧與楊啟征急忙用沙發巾往錢法君口裏塞,手腕上的手銬都被盧修田用橡皮棍砸散了扣,盧修田還把錢法君銬在桌腿上用橡皮棍猛搗,猛摳、搓錢的肋骨,當晚在錢法君那屋值班的兩個幹部都嚇的不敢看對錢法君的用刑過程。

惡警所長韓金城(莒南壯崗鎮焦莊)拿來了電棍電錢法君的脖子、臉、腮,盧修田接過電棍接著電,錢法君被盧修田毒打迫害了一夜,第二天用車送莒南看守所非法關押。臨上車,韓金城在後面突然把錢法君踢翻趴在車門口上,在莒南看守所錢法君又受到凶殘打手馬宗濤兩次非法提審毒打折磨,馬宗濤第一次非法提審錢法君時,飛起一腳踢向錢法君的心口窩,理由是錢法君沒打報告進屋。

馬讓錢法君坐在水泥塊上,然後拿起他的尺半長的四稜硬槐木向錢法君的大腿、膝蓋、小腿、腳踝、胳膊肘猛擊,邊打邊說:「打麻木了,怎麼試不著疼?」邊打邊逼問:條幅哪裏來?上訪誰組織的?錢法君剛剛被盧修田用了一夜刑,傷痕累累,胳膊、腿、腳全部紫紅色虛腫,馬宗濤再狠狠的重打。

見錢法君還不說,馬宗濤又用凹稜硬木,搗、扣、搓錢的肋骨,折磨了半天。錢法君還是一律不配合。惡人馬宗濤把錢法君打坐在水泥地上,用一腳踩著錢法君的肩、脖子,猛往上提拽錢法君手腕上的手銬,然後搧嘴巴、打耳光。

馬宗濤第二次非法提審毒打折磨錢法君,半天時間還是一無所獲。這時從外邊進來一個穿便衣的幫兇,三十多歲,一米七以上的個子,他自己炫耀說:非法提審法輪功學員,看他的,看錢法君說不說。該便衣惡徒強制錢法君脫了右腳的鞋,他穿著皮鞋用右腳猛踩錢法君的腳趾數下,見錢法君還是不說,搬著一辦公椅用一條椅腿對準錢法君的腳趾猛砸數下。

這一次被毒打折磨後,錢法君是硬撐著身子,拖著雙腿,半天挪一步回到牢號的。在牢號裏,錢法君睡夢中經常疼的驚呼,別人一碰就疼的直叫,從大腿到腳全是黑、紫色。同號一個在演馬鄉安九坊村後的路上持槍搶劫轎車的犯人說(此犯人是江蘇金山鎮的):「我持槍搶劫小轎車,他們也沒對我用這樣的酷刑,也沒受這個罪。」

惡警把錢法君在看守所關押了十八天,又轉板泉廢棄軍隊營房洗腦班迫害,那幾天刮著北風,飄著雪,惡人讓錢法君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身上的棉襖、帽子全脫掉,迎著風凍,錢法君被盧修田、馬宗濤惡徒毒打的跛足走路很長時間,在洗腦班裏還逼著錢法君跑步,不能跑就打。終於在一天晚上錢法君跳了窗戶,逃出了這個魔窟。以後在錢法君的右小腿上也留下了肌肉壞死。

二零零二年春天,錢法君從臨沂坐車去莒南,恰遇馬宗濤也在車中。錢法君當時站在客車的後半部的人行道裏,人行道裏站的人很多,馬宗濤離開座位,擠人行道乘客向後接近錢法君,接近錢法君後,雙胳膊往兩邊座位上一挎,掏出手機與縣裏邪惡聯繫,報功說:「找了一個。」錢法君只好跳車窗逃出魔掌。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徐恆年與法輪功學員錢法君在十字路逢集處南邊路上相遇,徐為了抓到錢請功,對群眾喊錢法君是殺人犯。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三號晚上,錢法君又被綁架關押在莒南看守所。有一天清號時,錢法君坐在水泥坑上,徐恆年把錢法君從坑上一直拖到外面,致使錢法君身上多處皮膚被劃傷。

二十七、蒙陰縣「六一零」製造沂蒙山區第一起特大冤案

二零零三年春寒料峭,蒙陰縣「六一零」操控公檢法對法輪功學員仵增建、石增雷、公淑華、滕德榮、公茂海等進行一番黑箱作業,誣陷構建所謂的罪證後,三月二十八日,便將仵增建和石增雷從蒙陰看守所、公淑華和滕德榮從臨沂市看守所、公茂海從平邑縣看守所劫持到蒙陰縣法院進行了所謂的「開庭審理」。

在開庭的開始,蒙陰縣檢察院所謂的公訴人心虛地指控法輪功學員違犯刑法第三百條,就有法輪功學員義正詞嚴地指出:「現在對法輪功的定性是錯誤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好,我們所做的一切對國家,對人民沒有任何危害,我們沒有罪。」但審判長卻迴避說:你們現在只能對所做的具體事進行辯護,其它話題不是今天開庭內容。而根本不敢正視法輪功學員正氣凜然的呼聲和辯護。

中午十二點左右開庭結束,蒙陰縣法院當庭以「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等罪名誣判仵增建重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石增雷、公淑華、滕德榮、公茂海分別被誣判重刑十一年、十三年、十四年、十四年。蒙陰縣「六一零」操縱蒙陰中共法院製造了沂蒙山區自中共向法輪功發難以來的第一起特大冤案。

後蒙陰公安警匪將他們投進了山東男子監獄非法關押至今。他們在山東監獄一直遭受著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摧殘。

二十八、沂南縣中共官員不講法律禍害當地百姓和正義維權勇士

沂南縣中共官員十多年來換了好幾屆,屆屆官員都曾信誓旦旦地向當地民眾許諾: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可結果是,他們為官一任,禍害一方。這裏放下他們貪污腐敗、搜刮民財、警匪一家、道德淪落等壞事不提,單就他們慘無人道的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和維權人士的諸多罪狀來說,足以證明了這一點。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這個縣的官員和警察在省市「六一零」的操縱下,原縣委書記王立運、縣長李寶志首當其衝,原縣委書記楊榮三、縣長李日升步其後塵,現任縣委書記馬昆、縣長王長勝推波助瀾縱容手下蔑視法律,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截訪、搶劫綁架、勒索錢財、囚禁洗腦、非法勞教判刑等迫害。據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沂南縣中共官員利用暴力共非法沒收、毀壞了法輪功書籍、資料達數十萬冊,舉辦各類洗腦班一百三十多人次,非法罰款五十多萬元,非法抄家七十多戶,劫走電腦至少十一台,劫走打印機、刻錄機、複印機數十多台,搶走糧食二千五百多斤,非法查封銀行賬戶三個,抄走新唐人電視接收器逾六套。十多年來非法關押、拘留法輪功學員至少一百八十人次,非法勞教約五十多人次,已證實被迫害致傷一人,致死五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倆人,有家不能歸的二十多人。

二零零五年,這個縣在雙堠鎮製造了兩件大冤案:一件是沂南縣惡警糾合蒙陰縣公安「六一零」及垛莊鎮派出所在年初非法抄家綁架了雙堠鎮仲山前村的法輪功學員劉長順與妻子王萬花和劉乃傳與劉佃英,後沂南縣雙堠鎮派出所所長張昌國與鎮政法委書記張景剛秘派惡警王紀卿與打手劉善成(汪家莊人)、李建華(姚溝村人)等四人在二零零五年正月二十四日下午五點竄到艾於湖村,將剛趕完集回家的法輪功學員王維高劫持,當晚又綁架了楊慶貴(女,四十四歲,仲山前村),不久欲對尚店村法輪功學員魏常寶下手綁架,魏常寶機智走脫,惡徒們便將摩托車等財產搶劫而走。最後,惡警們將王維高非法勞教,其他五人被惡毒洗腦訛詐錢財後回家。

另一件是:該縣雙堠鎮東師古村正義維權勇士盲人陳光誠因為給臨沂地區所謂的「計劃生育超生戶」討還公道,不慎遭到當地中共黑惡勢力的陷害,二零零五年,當局以「破壞交通程序罪」和「毀壞公共財物罪」枉判陳光誠四年零三個月的刑期。其被強制投進臨沂監獄期間,沂南縣責令雙堠鎮僱用大批痞子長期對陳光誠的家人監視居住,不久前,當局將刑期已滿的陳光誠秘密接回東師古村,又增加了監視設備和看管人員,軟禁了陳光誠。現在當局在東師古村設了四層崗,各處路口都有幫兇二十四小時把守盤問進出人員,如臨大敵。當局的惡行遭到了當地百姓不滿和咒罵。人們期待國際社會儘快對陳光誠一家進行營救和援助。

另據有關媒體報導,中共當局之所以如此嚴重摧殘陳光誠先生,其中一個原因是陳光誠曾多次接觸向中共當局三次上書為法輪功學員鳴冤的律師高智晟先生,對陳光誠既恨又怕且無奈。

二十九、蒼山縣「六一零」非法勞教社會正義人士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蒼山縣「六一零」惡徒突然對法輪功學員李學思(縣公安局幹警)劉文遠(縣法院幹警)非法抄家綁架,後將他們二人直接送淄博王村勞教所均非法勞教三年。劉文遠身上七萬元的一張存摺被蒼山縣惡人非法佔有。此前法輪功學員李學思被非法勞教過一次,剛回家不久又連遭迫害。而富有正義感的劉文遠的親戚在此次綁架中也受到了牽連。

原來,劉文遠表哥家的女兒張愛與其對像(男友)明白大法真相,知道大法是受誣蔑與遭非法迫害的。出於正義,他們隨法輪功學員向世人散發真相材料(此二人未修煉法輪功)。這次因講真相被邪惡非法抓捕後,蒼山縣惡人竟將張愛非法勞教兩年,將張愛的對像非法拘留半個月。中共惡徒囂張和瘋狂可見一斑。

三十、蒙陰坦埠鎮惡徒私闖民宅毆打婦女和孩子

二零零五年農曆九月二十九日晚上七點十分左右,蒙陰坦埠鎮南極山村村委幹部馮傳習、馮加功、馮傳啟等人聯合坦埠鎮破壞大法的主管宋海榮(女)、「六一零」主任劉震、副主任王明軍、武裝部長李宗民,還有派出所所長李海濤,帶著十幾個惡徒,開著三輛警車來到法輪功學員任良秀家,瘋狂的跳牆而入,把門弄開。

當時,任良秀和三個孩子正在吃飯(她的丈夫在外地打工),惡人像瘋子一樣,二話沒說,撲上去把任良秀按倒在地上,戴上手銬,像拉東西一樣在地上拖出五十多米遠。三個孩子見狀,奮力相救,這群惡人沒有一點人性,對孩子拳打腳踢,打的三個孩子鼻青臉腫,把她十歲的兒子踢倒在地,踩在腳底下,把她十幾歲的女兒抓住頭髮往地上摔了好幾下,她外甥女也被打的滿身是傷,衣服也被撕破了。

鄰居們聽到喊叫聲,急忙出來阻止,叫他們講出打人的理由,他們無言以對,不顧羞恥,還繼續迫害了二個多小時,多虧父老鄉親站在正義的一邊譴責惡人,說了很多公道話。最後他們無法面對局勢,只好灰溜溜的走了。第二天,這群邪惡之徒還要來繼續迫害,但因害怕群眾的正義使得他們無法收場而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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