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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勝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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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明慧記者王枚溫哥華報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加拿大卑詩省(BC)上訴法院裁定,溫哥華市政府利用城市附例禁止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展出抗議迫害的展板,是不符合加拿大憲法的,違反了憲法授予的言論自由權利。

卑詩省上訴法院由三名法官共同審理,法官開若﹒哈達特(Carol Huddart)宣布,三名法官一致認為,此前較低一級的卑詩高級法院法官裁決,要法輪功學員拆除在中領館前的抗議展板是錯誤的。法輪功學員利用展板、小藍屋來表達抗議,這是受到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市政府的城市附例限制利用建築物表達政治言論與憲法不相符合。


不畏風霜雨雪,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堅持在中領館前抗議迫害

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從二零零一年開始,在中領館前持續抗議中共迫害法輪功。二零零六年,在中共黑手的干預下,當年的溫哥華市長蘇利文(Sam Sullivan)以城市及交通附例為依據,向卑詩省高級法院提出請求強制令,撤除法輪功學員的抗議展板和小藍屋,溫哥華學員不服,提出上訴。二零零九年一月法庭判決執行市府強制令,溫哥華學員再次提出上訴,十月十九日,卑詩省上訴法院作出裁決,判定法輪功學員勝訴。

法輪功上訴律師奧維(Joe Arvay)在裁決出來後表示,「法院裁定,溫哥華市府禁止 法輪功的抗議板是違法憲法的。」上訴法院裁決中,允許溫哥華市政府有六個月的時 間,去修改城市附例來符合憲法,「同時法輪功現在就可以向市府申請,要求將抗議 板與小藍屋擺放回中領館前,市府的處理則需要與憲法保持一致。」

奧維說,法輪功學員通過大型展板,上面有圖片、標語,還有一個人在小藍屋裏打坐 ,來告訴人們他們在中國遭到的迫害與酷刑,來傳遞他們要表達的信息,「沒有比這 更恰當的方式了」。

他還表示:「在涉及憲法的官司中,每一次勝利都意義重大。此案件不僅僅涉及溫哥 華市府,涉及法輪功,而且法輪功這次贏得官司,是為卑詩所有的人贏得言論自由的 權利。」

起源和簡單經過

法輪功學員在溫哥華中領館前二十四小時抗議,始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

當時中國發生兩起嚴重的迫害法輪功事件,一起是黑龍江省萬家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集體迫害,並造成數人死亡。一起是遼寧馬三家勞教所一百餘名法輪功學員為抗議殘酷迫害而絕食,生命垂危。

溫哥華學員知道消息後,接力絕食了三百小時後,隨後開始了在固蘭湖大街(Granville)中領館前的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抗議活動。

抗議活動在二零零六年前一直得到市政府的口頭允許,二零零三年法輪功學員還應市政府要求,一起商討減小展板尺寸。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市府在給一位市民的電子郵件中明確表示:法輪功的「這個抗議是合法的,我們不會採取行動。」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溫哥華市長蘇利文(Sam Sullivan)以城市及交通附例為依據,向卑詩省高級法院提出請求,要法院頒布命令拆除法輪功學員在固蘭湖3300號路段、已搭建五年之久的抗議板和小藍屋。

溫哥華學員提出上訴,二零零九年一月卑詩省高級法院判決執行市府強制令,溫哥華學員執行法院判決,撤除了大型展板和小藍屋,仍然攜帶活動橫幅在中領館前抗議,並再次提出上訴。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高級上訴法院作出裁決,判定法輪功學員勝訴。

蘇利文和中共關係密切

溫哥華前市議員提姆•劉易斯(Tim Louis)表示,「中國(共)政府一直給溫哥華市政府施加壓力,要終止法輪功在中領館前的抗議,這不是甚麼秘密。

溫哥華Courier報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曾報導,前溫哥華市長李建堡就法輪功在中領館前的抗議展板一事曾和兩屆中領館總領事會過面。不過他認為加拿大是尊重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他沒有對此採取阻撓行動。

蘇利文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當選為溫哥華市長。在接受律師的盤問時,蘇利文否認在做出拆除中領館前法輪功展板和藍屋的決定之前,他與中領館有接觸。但隨後蘇利文在接受盤問時又說,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市府向法院提出請求後,他應邀到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楊強家中赴私宴,主動向楊強提供撤除展板的最新消息。他告訴楊強,此事已經進入法庭,不久就會有結果。

楊強在二零零八年九月離任記者會時,有記者問他在任內有沒有「遺憾」的事,楊強公開承認,他曾多次要求溫哥華市政府拆除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的抗議點,但一直未遂。

中共在蘇利文身上下了不少功夫,中國大陸報紙曾登載多篇讚揚蘇利文的文章。溫哥華《太陽報》曾報導對蘇利文的採訪,蘇利文說:「我在中國訪問期間,中國用紅地毯歡迎我,我受到了皇帝般的款待。遺憾的是,溫哥華沒有這樣的預算,使我能回饋他們。」

法輪功學員曾遭暴徒攻擊

在被要求撤除抗議展板以後,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抗議曾受到暴徒攻擊。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凌晨,法輪功學員張春雨被三名二十歲左右的亞裔男子襲擊,他們動手撕毀法輪功學員的抗議展板,其中一名身穿白色體恤、淺藍色牛仔褲的男子持一把手槍沖到他的面前,以槍抵著張春雨的太陽穴,要他離開這裏,用英語對他叫喊:「Don』t stay here!Go away! (不許在這裏,走開!)」

三個暴徒一起毆打張春雨,專門用拳頭打他的眼睛和頭部,並用腳將小藍屋踹破了幾個大洞,直到一輛過路的巴士駛近,才逃離現場。

加拿大政要不贊成撤除

溫哥華市議員大衛•坎德曼(David Cadman)在二零零六年六月明確表示,「使用城市法規去終結一個和平的抗議是完全錯誤的」。蘇利文是用城市法規在法庭上測試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而這正是城市法規的有效性非常薄弱之處。

坎德曼還表示他和其他市議員沒有收到過對這個抗議點的抱怨。從中領館旁人行道上路過的人也沒有受到這些展板的妨礙。他說,「蘇利文正在做一件傷害溫哥華的事情。」

提姆•路易斯(Tim Louise)說,蘇利文市長不太支持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是不幸的。他相信市長辦公室應當被用來防護無助者,而不是迫害受害的人。

他說,「我們有這麼一群無辜的、非暴力的、正在遭受迫害的宗教信仰者。他們的全部請求就是要有能力和機會呼喚人們對那迫害的關注。」

前國會議員西瑪•霍特(Simma Holt)多次特意到中領館前看望法輪功學員。她說,「這是我聽到的最壞的消息。這是任何一個市長做出的最壞的事情,就是禁止法輪功團體發聲,而在中國他們被虐殺,他們的器官被摘取並出售。」

霍特還表示,「法輪功學員是為我們所有的人在抗爭,如果他們輸了,沒有人是安全的。這就是為甚麼引用這句話:如果在迫害和滅絕發生的時候,沒有人敢於站出來講話,就會造成二戰時大屠殺的重演。」

溫哥華民眾支持法輪功

溫哥華市民二零零六年在得知拆除令後,一些人親自到現場表達他們對法輪功的支持。市民若瑪•德爾(Roma Dehr)說:蘇利文是屈從「政治壓力,(拆掉展板)會損害加拿大的自由」。

市民詹姆斯和海迪帶著兩個孩子,專程從溫哥華的周邊城市蘭裏市(到溫哥華一小時車程)趕到中領館表示支持法輪功,他們說:「在這件事上,城市法規不算甚麼,人們應該知道在中國發生的事情」。

中領館所在的固蘭湖街是溫哥華的一條交通要道,車輛像流水一樣沒有間斷。除了路過車輛鳴笛聲援、司機豎大拇指、打手勢表示支持外,還有送花的,有要給法輪功學員送錢的,有親自陪學員坐一會兒的等等。

一天晚上十點多,從過路的車上下來一位華人,手捧一盆淺黃的鮮花,跟在那兒抗議的學員說:「我剛下班,特地帶來一盆花,讓花放在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遺像面前,表示我的一點敬意!」他上下班路過這裏,曾多次下車與學員們同坐。他說,他被法輪功學員無所畏懼的大善之心深深感動,他希望能早日結束這場迫害。他說:「我們同是炎黃子孫,我永遠和你們站在一起!」

二零零二年中領館曾大興土木翻修。一位意大利移民的建築工人休息時主動與學員交談,他深有感觸地說:「從你的眼睛裏我看到了慈悲。」他一再祝法輪功學員好運。

法輪功學員坐公車去中領館時,公共汽車司機把車開到不是停車站的領館門口。一次一位學員半夜回家,夜班車司機主動把她送到家門口。

一位老年學員在溫哥華機場向一位剛下飛機的乘客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時,那位乘客說:「你不用講了,我認識你。我是領館工作人員。告訴你,我尊重信仰自由,但我是吃這碗飯的,我不能夠講甚麼。」

九年堅持使許多人了解了真相

那時溫哥華學員每天二十四小時,每週七天,輪流在中領館前抗議靜坐,不論嚴寒酷暑或暴雨狂風,下大雪,也從未間斷過。一位女學員在中領館前度過了五年平安夜。

溫哥華的法輪功學員都有很多次這樣的經歷,當他們向一個陌生人講法輪功真相時,那個人說,噢,我知道法輪功。問他在哪裏知道的,很多人都是說在固蘭湖街看到了你們的展板。

當中國大陸遊客的大巴路過時,導遊都會給他們介紹:這是法輪功的抗議點,裏面是中領館。

迫害不停抗議不止

在判決結果出來前,溫哥華法輪功學員有過一次深入的交流。學員們一致表示,我們希望有一個好的判決,因為那是法官及所有涉案人員擺放他們未來的機會,我們不希望他們做錯事,希望他們有美好的未來。但是我們也不執著這個結果,不論發生甚麼情況,只要迫害沒有停止,我們的抗議就不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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