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我被天津江都路派出所劫持抄家抄走電腦。在派出所期間河北分局國保大隊姓劉的讓我說出同修,我沒有配合,他就恐嚇我說,你不說我們也都知道,我們就告訴是你說的。當天晚上強行將我抬到車上送到河北分局看守所。在做檢查搜身時,江都路派出所一個女民警用手使勁掐我的乳頭後又用手指將我的乳房抓破4-5處。我被抬著送進監號。
四月二十五日,派出所來了四個民警,也是甚麼都不講,幾個警察架起我就將我拖到車上。在路上我問他們去哪裏?沒有一個人說話。在去勞教所途中還要去板橋醫院檢查身體,由於我不配合,他們就將我放在水泥地上測血壓、心電圖,將我強行送到板橋勞教所。
在勞教所隊長們名義上說沒有迫害你們,其實每天讓坐小塑料凳一坐就是十多個小時,由包夾監視,不許和任何人說話,去廁所、洗漱都由包夾看管,不放棄信仰的學員被單獨關在一間屋子裏,只有晚上別人都睡覺了才讓回班裏。他們每天都要強行給我測血壓,每天都在飯裏給我放藥,我問隊長,隊長拒不承認。
我在非法勞教期間經過兩個大隊,幹警們表面和善,他們受邪黨的毒害,參與了迫害法輪功學員,每天讓猶大來「轉化」迫害,不「轉化」就不讓到點睡覺,罰坐小板凳到深夜十一點才允許睡覺,早上五點起床,逼看錄像,天天幹活,每月、每季、奧運期間寫思想彙報,不寫每月就罰分折合天數,無形中增加勞教期限。我被勞教一年半的時間又加期了十三天才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