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劉詠梅,女,現年63歲,黔江區馮家鎮人。
2002年9月8日黔江區公安局「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負責人李慶懷等人強行進入劉詠梅家,搜查法輪功書籍和資料,並將她非法拘留15天。
2003年7月28日,李慶懷和黔江區城東派出所所長劉錦等人又去劉詠梅家搜查,強行搶走法輪功資料和書籍,並非法把她關押在當地看守所,長達70天。
2003年10月7號,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610」辦公室及黔江看守所將劉詠梅押送到重慶女子勞教所進行勞教並沒收了她的部份現金。
在重慶女子勞教所期間,劉詠梅被強迫每天做奴工到深夜12點鐘,在2004年1月25號夜間,做苦活時腳被摔斷了,該勞教所要求她自己拿錢做手術。家裏人得知情況後強烈要求返回家鄉黔江,進行了手術,手術住院費花了2萬多元,並導致如今走路兩腳仍不方便。
2008年奧運會期間,黔江公安局「610」辦公室人員經常到劉詠梅家進行騷擾、干擾她家的正常生活。
2009年5月12號下午,當地公安局法制科、政法委等相關單位人員夥同李慶懷、劉錦等十多人再次強行進入劉詠梅家並對她威脅叫其放棄修煉法輪功,給她身體和心靈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迫害單位及個人: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法制科、「610」辦公室李慶懷
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劉錦
電話:023─79222426
二、劉玉珍,女,現年62歲,黔江區捲煙廠退休工人。
2000年12月黔江公安局「610」辦公室人員闖入劉玉珍家並把她綁架到拘留所,留所12天,黔江區法院張紹福等人威逼她揭批法輪功,但劉玉珍堅信「真、善、忍」、做好人沒錯,法院只好將其釋放。
2001年10月25日,黔江區公安局「610」辦公室(法制科)人員再次非法拘捕劉玉珍並夥同檢察院、法院判處她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她到街上宣傳、散發、張貼了法輪功方面的資料傳單。
迫害單位及個人: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法制科、「610」辦公室李慶懷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檢察院、黔江區人民法院
審判長:張紹福 (電話:023-79311328,13983560018)
審判員:池紅宇
三、王淑瓊,女 ,現年51歲,黔江區濯水鎮人。
2001年5月期間王淑瓊因宣傳法輪功好、散發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傳單被黔江公安局法制科王萍等五、六人強行拘留關押在看守所二天三夜。
2001年7月,黔江「610」主要成員李慶懷等人再次強行綁架王淑瓊以及她70歲父親王朝覺和她二娘敖天娥。公安將她二娘捆綁在黔江兩河鎮政府一棵樹上一天一夜,而王淑瓊被關押在看守所1個多月,她父親被關押了20多天後,倆人被放了出來,還被黔江公安局勒索400元和在看守所的勒索每天10元,合計600元。
之後,王淑瓊的父親和二娘被放回家、她本人則在2001年10月23日被檢察院公訴、被法院非法判刑4年,王淑瓊的父親從此病在家中,鬱鬱寡歡。
王淑瓊不服上訴到重慶市中級法院黔江區分院,請了律師,費用花了1萬多元,結果仍被判定維持原判。
2002年6月,王淑瓊被黔江公安非法劫持到重慶永川監獄迫害。在永川監獄裏,惡警李小娟強迫她坐小方凳長達3個月,被「轉化」人員(邪悟者)廖文濤幫助「轉化」法輪功修煉者。在監獄裏關小間,被罰面牆站立、長時間罰站、不讓睡覺、大熱天不讓洗澡、逼寫三書、逼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上廁所須請示惡警。在被關押期間,王淑瓊遭到自己丈夫起訴離婚,導致全家支離破碎、妻離子散。2005年,王淑瓊被放回家。
迫害單位及個人:重慶市黔江區公安局法制科、「610」辦公室李慶懷、王萍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檢察院余顯波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法院(電話:023-79250079)
審判長:張太亮
審判員:蒲開明、劉光生(電話:13896801234)
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黔江區分院
審判長:張紹福(電話:023-79311328,13983560018)
審判員:池紅宇、王飛
書記員:洪平
2009年3月24日重慶市黔江公安局出動追查張貼大法橫幅和標語的大法弟子,在返回的途中,從五百米高的懸崖掉下,當場死亡兩人,重輕傷各一名。
3月16日隔河相望的湖北省咸豐縣惡警瘋狂綁架大法弟子,大法橫幅和標語從咸豐縣城滿誠張貼直到重慶南海,湖北咸豐公安邪惡單位通知重慶黔江公安局出動追查。前往調查的四名惡警中有孫昊、阮華等遭到了當地民眾的拒絕。
惡警在返回的途中,地處咸豐大路壩鎮馬六嶺村,約十一點鐘左右突發車禍,從懸崖掉下,當場死亡兩人,才二十多歲。輕傷的鳴槍求救,遇路人相助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