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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新華社的「回歸正常生活」

——生活被扭曲踐踏絕不是回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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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一直以來,中共都把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洗腦美化成是幫助他們「回歸正常生活」。新華社於8月13日拋出的《中國原法輪功練習者回歸正常生活》一文,再次重彈了這一老調。

顯然,在中共喉舌的宣傳裏,法輪功學員的生活原本是不正常的,只有按照它的旨意放棄法輪功信仰,那樣的生活才是正常的,因為它符合了中共的政治需要。針對這種邏輯,我們倒不妨來探討探討究竟甚麼是正常的生活,甚麼才是不正常的生活?中共以「轉化」名義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強制洗腦,究竟是在幫助他們「回歸正常生活」,還是在把他們推向與之完全相反的方向?

無論是生活的經驗還是科學的研究都告訴我們,人類社會作為一個整體,是由眾多不同的個人和群體組成的,這些不同的個人和群體又有著彼此相異的意志和追求,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種種差異和矛盾,不協調、控制和解決好這些差異和矛盾,人類社會就會陷於無休止的衝突之中並因此而解體,人類也就無法生存和發展。那麼怎麼協調、控制和解決好這些差異和矛盾呢?人類想出的辦法之一就是給自己的行為制定規範。統而言之,這種規範不外乎兩大類,一類是道德,另一類是法律。從古至今,無論哪朝哪代哪國,人類的行為都是受著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規範的制約的,偏離和違反這些規範就會受到社會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這是人類社會能夠保持穩定,並不斷延續和發展的基本前提之一。

從這個角度來看,人的生活是否符合其所在社會公認的道德和法律規範,是區分它正常與否的根本標準。換言之,如果符合社會的道德和法律規範,那就是正常的生活;反之,不符合社會的道德和法律規範,那就是不正常的生活。當然,在遵守道德和法律規範的前提下,人們的生活完全可以多種多樣,充份展現各自不同的個性和追求,那是人應有的權利。由此而形成的不同個人和不同群體之間在生活形式上的各種差異,則與生活的正常與否毫無關係,那只是不同個人和群體的生活特色而已。換句話說,你可以穿西裝,他可以穿漢服;漢族人可以吃豬肉,回族人可以禁吃豬肉;美國人有的願意擁護共和黨,有的則擁護民主黨,這都是正常的。

那麼法輪功學員的生活是否正常呢?了解法輪功的人都知道,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一種佛家的精神信仰。沒有發生這場迫害的時候,大家每天照常生活或工作,只是早晚煉功、讀書,強身健體、提高道德修養,這哪裏不正常呢?實在太健康、太正常了。那麼迫害發生之後,法輪功學員的平靜生活被中共的政治運動打亂了,以至發展到被關進洗腦班、勞教所、監獄那麼不正常的地步。所以,首先要說法輪功學員的生活如果變得不正常了,中共是罪魁禍首,而絕不是其無恥標榜的使人「回歸正常生活」。

再說法輪功學員的上訪和講真相。從法律的角度講,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信仰和修煉法輪大法當然也完全合法。這是第一點。其次,在法輪功受到某些媒體的誤解和歪曲報導時,法輪功學員通過正常渠道去這些媒體反映實情,要求更正,這也完全符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規和條例。再則,當法輪功遭到非法取締和鎮壓後,法輪功學員去各級政府機關上訪,反映事實真相,維護他們應有的信仰權利,這與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也是完全一致的。

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僅完全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而且完全符合社會的道德規範。法輪大法要求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標準,從做一個好人起步,不斷淨化自己的心靈,不斷向更高的精神境界邁進。因此,凡真心修煉大法者,可以說個個都在單位任勞任怨,兢兢業業;在社會上奉公守法,助人為樂;在家庭裏尊老愛幼,和睦相處。法輪功沒被中共迫害前那些年,修煉法輪功後的好人好事可謂層出不窮,不勝枚舉。凡是了解他們的人都知道,這些以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的修煉人,不但行為完全符合社會的道德標準,而且其道德水平遠高於社會上的一般人。

既然法輪功學員遵紀守法,嚴於律己,一心向善,行為高尚,這樣的生活豈有一絲一毫的不正常可言。當然,與一般人有所不同的是,法輪功學員是修煉人,有自己的信仰,他們不僅能夠自覺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約束,而且在努力按照信仰的標準不斷淨化自己,因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他們對自己的要求遠遠高於社會的法律道德規範,這,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這樣的生活不但完全正常,而且美好高尚,因為它不但能夠引人向善,並且也有利於社會的穩定,於人於己可以說都有百利而無一害。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中共卻硬要把這種不但正常而且高尚的生活妖魔化為不正常的生活,這不是顛倒黑白又是甚麼?反觀中共執政六十年來,不但明目張膽地踐踏法制和人權,而且徇私舞弊,貪污腐化,他們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不正常的生活。

那麼,通過強制洗腦,中共要法輪功學員屈從的究竟又是怎樣的「正常生活」呢?按它的邏輯,既然「黨」 宣布法輪功是「×教」,決定取締法輪功,那麼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應該「跟黨中央保持一致」,毫無保留地放棄自己的信仰。不僅如此,還要跟著中共助紂為虐,「揭批」自己的師父,「檢舉」自己的同修。試問,充當中共踐踏人權和法治的幫兇,能算是合法嗎?背叛自己的信仰,「揭批」教自己做好人的師父,把同修出賣給鎮壓好人的兇手,能說有道德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既然背離法律,不講道德,這樣的生活能說是正常的生活嗎?稍有頭腦的人都明白,再沒有比這種生活更陰暗更扭曲更不正常的了。而中共竟把這樣的生活說成是「正常生活」,這不是純粹的流氓表演嗎?

許多被用來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的惡人都說過類似這樣的話:你們甚麼時候會說謊了,會罵人了,會打架了,會喝酒抽煙了,你們也就「正常」了,「轉化」也就合格了。真是一語道破天機!在中共眼裏,甚麼道德,甚麼法律,都是擺設,只要你聽它的,它叫你幹甚麼你就無條件的幹甚麼,你就是正常,你也就「回歸正常生活」了,哪怕你撒謊打架罵人,吃喝嫖賭都無所謂。說到底,所謂「回歸正常生活」其實就是做中共的走狗和墊背。如果這種置起碼的法律和道德於不顧,毫無獨立人格和思想的生活才能被稱為「正常生活」,那這個世界真是沒有希望了!

可見,中共的強制洗腦根本不是在幫助法輪功學員「回歸正常生活」,而完全是在扭曲踐踏他們的正常生活,把他們推入悖離法律和道德的歧途。換個角度講,應該回歸正常生活的其實根本就不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而是那些受中共欺騙助紂為虐的癡迷者。至於壞事做絕的中共,則早已失去了回歸正常生活的可能,等待它的只能是徹底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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