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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惡警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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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

1、勾兵,男,現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公安局局長。對其上任後大興安嶺塔河縣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案例負有直接責任。在此僅舉三例。

2009年8月13日晚,法輪功學員高淑英被塔河縣公安局關押進看守所5天。

2008年12月24日早九點半,塔河縣公安局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吳紅家,抄走大法書及資料並闖到吳紅單位綁架了吳紅,把她關押進塔河看守所15天。罰款數千元,其單位塔河三中扣罰款1000元。

2008年7月23日中午,塔河縣公安局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孟昭紅家抄走大法書、真相資料、光碟等,家中7個存摺(包括她及家人的工資摺)及她賣房的現金,電視、影碟機等物品,並強行把孟昭紅綁架到看守所,逼她寫保證,說出資料來源。不久孟昭紅被判刑4年,現在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孟昭紅的女兒已經沒有了父親,母親被判刑,使她成了無家可歸的孩子。

塔河縣公安局局長室:0457-3666743

2、鄧華,男,5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鄧華自1999年7月20日,一直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以下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1999年7月20日後,法輪功學員楊宗海、陳天傑、楊宗波、楊宗英、楊雲傑、卜繁偉、董春生、孫躍森、沙兆金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鄧華到大興安嶺駐京辦事處非法審訊後,帶回塔河縣公安局,之後投入塔河看守所關押15天。

2001年11月鄧華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馬青玉抄家綁架,使馬青玉被拘留3個月,導致其被迫交4000元保釋金。單位強制扣罰款約500元。

3、許峰,男,4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從許峰擔任塔河縣副局長後,一直參與對塔河法輪功學員的監視、騷擾、抓捕、綁架等迫害。我們收集到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部份事實。

2005年,許峰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孫侗美、孫侗娥、李華、曲某抄家,強行綁架,導致這幾位法輪功學員拘留15天各罰款5000元之後,李華被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一年,被勞教所迫害的神志不清了,在2006年7月8日(差一個月一年)送回家中,瘦的一把骨頭,不會說話,不能吃飯,靠插管,全身不會動,李華於2006年7月28日離開人世。孫侗美、孫侗娥的勞教單子上寫著齊齊哈爾勞教三年。姐倆從此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同修曲某說出其他同修,寫保證書放回。

2006年5月,許峰等人四處尋找已流離失所在外的法輪功學員楊宗英。2007年2月楊宗英被綁架到塔河縣看守所。之後,楊宗英被勞教二年。楊宗英的丈夫陳天傑已被判刑,楊宗英的再次被勞教,使年僅5歲的女兒成了無家可歸的孩子。給楊宗英家人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2003年6月12日,許峰等數名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刁鳳珍、沙曉豔家,抄家並把她們綁架到塔河看守所關押40多天,之後被送入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三年。(其中、宋春媛的女兒吳丹因和楊凱搶《轉法輪》被以「阻礙公務」為名關押七天)

2008年12月24日早九點半許峰等人開車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吳紅家,抄走大法書及資料,並闖進吳紅辦公室綁架了吳紅,把吳紅關在塔河看守所15天。罰款數千元,其單位塔河三中扣罰款1000元。

許峰家宅電話:0457-3662282

4、李軍,男,4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自從李軍擔任塔河國保大隊隊長以來一直參與對當地大法弟子的騷擾,抄家、綁架、審訊等等迫害。以下是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2008年7月23日中午,李軍等人闖進法輪功學員孟昭紅家抄走大法書、真相、碟等,家中7個存摺(包括她及家人的工資摺)及她賣房的現金,電視、影碟機等物品,並強行把孟昭紅綁架到看守所,逼她寫保證,說出資料來源。不久孟昭紅被判刑4年,現在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孟昭紅的女兒已經沒有了父親,母親被判刑,使她成了無家可歸的孩子。

2008年12月24日早9點半,李軍等人闖進法輪功學員吳紅家抄走大法書及資料並闖入吳紅單位綁架了吳紅,將吳紅關押看守所15天。罰款數千元,其單位扣罰款1000元。

2009年8月13日,李軍等將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從瓦拉幹綁架到塔河公安局,審訊後關押進看守所5天。

5、史偉,男,40多歲,現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家住塔河鎮。1999年7月20日後,他一直緊跟江氏集團之後,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抄家、審訊、綁架迫害。下面是一部份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1999年7月20日後,史偉等對去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楊宗波、卜繁偉、董春生進行非法審訊,並投入塔河看守所後院關押15天,並對楊宗波家進行非法搜查。1999年10月,史偉等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陳天傑、卜繁偉、楊宗海、沙兆金、楊宗英、刑壽英、謝運超等,並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關押沙兆金、陳天傑、卜繁偉、楊宗英長達8個月。2000年4月非法勞教陳天傑、卜繁偉、沙兆金、孫躍森至五大連池勞教所一年。2000年6月史偉等人多次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楊宗波、楊宗海、刑壽英、呂秀鳳、孟昭紅。同年8月,非法勞教這幾位法輪功學員於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或五大連池勞教所一年。

2002年史偉等人夜間7點多鐘非法闖進楊宗海父母家,非法抄家、折騰至深夜,抄走大法書籍、資料、傳真機,史偉抄家特別賣力,嚴重干擾了楊宗海父母正常生活,侵犯了楊宗海公民信仰權利。至今楊宗海仍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2005年史偉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孫侗美、孫侗娥、李華、曲某等非法抄家,綁架,導致這幾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罰款、勞教、流離失所。

2006年5月,史偉參與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楊雲傑,抄家抄走大法書籍、資料、電腦、打印機等並把其關押塔河看守所後勞教二年。並四處尋找已流離失所的楊宗英。2007年2月,從浙江把楊宗英綁架到塔河縣看守所隨後楊宗英被齊齊哈爾勞教所勞教二年。楊宗英的再次被勞教,使年僅5歲的女兒成了無家可歸的孩子,給楊宗英和家人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2001年,史偉等非法抄法輪功學員高野家,並綁架關押到塔河看守所關押5個月,罰款4000元,導致高野在看守所被打罵。

2003年6月12日,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刁鳳珍、沙曉豔到塔河講真相被惡人舉報,6月14日史偉等數名警察抄家並把他們三人抓進塔河看守所關押40多天,後被送入齊齊哈爾勞教所勞教三年。

2006年2月14日,史偉等人闖進法輪功學員田金玲和袁延明家強行抄家,在田金玲家抄走大法書籍等並把田金玲強加到塔河看守所關押15天罰款700元。在袁延明家抄走電視機、影碟機、大法書籍等,把袁延明綁架到塔河看守所於2006年3月7日送綏化勞教所勞教兩年。

2008年12月24日早九點半,史偉等人開車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吳紅家,抄走大法書及資料,並闖進吳紅單位綁架了吳紅,把吳紅關押在塔河年看守所15天。罰款數千元,其單位塔河三中扣罰款1000元。

2009年8月13日,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在撒發傳單被抓,史偉參與對高淑英的抄家,史偉恨不能掘地三尺,把孩子學習用的白紙也當作證據。

國保大隊:0457-3667471
史偉家宅電話:0457-3665631

6、王存禮,男,原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公安局刑警隊隊長。

2006年,法輪功學員楊宗海流離失所後,王存禮等人多次到楊宗海父母家拍照,在家附近蹲坑,在精神上,給楊宗海及家人造成嚴重的傷害。

2006年2月,王存禮等人闖進法輪功學員田金玲、袁延明家,抄家。在田金玲家抄走大法書等,並把她關押看守所15天,罰款700元。在袁延明家抄走電視機、影碟機、大法書籍等,把袁延明綁架到塔河看守所,並於2006年3月7日被送綏化勞教所勞教兩年。

刑警隊辦公室:0457-3662169、0457-3663491

7、孫偉,男,4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公安局警察。

2005年孫偉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李華的審訊,導致李華送齊齊哈爾勞教所勞教一年,被勞教所迫害的神志不清,在2006年7月8日差一個月一年送回家中,李華瘦的一把骨頭,不會說,不能吃飯,靠插管,全身不會動,李華於2006年7月28日離開人世。

2009年8月13日晚,孫偉等人坐車到瓦拉幹對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審訊並綁架到塔河公安局。在高淑英腿、腳受傷的情況下,孫偉不讓高淑英坐或靠牆,高淑英一再要求上廁所,孫偉不許並說:說出同伙或怎麼來的,才讓去。從14日早2點多一直審訊到9點半。孫偉參與到高淑英抄家。孫偉等在8月17日下午對高淑英再次審訊並強行把其拉進刑警隊,強迫照像按手印。導致高淑英在看守所關押5天。

刑警隊辦公室:0457-3662169、0457-3663491

身份證室(這裏強迫法輪功學員照像、按手印):0457-3609037

8、楊凱,女,4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公安局警察,家住塔河鎮。從1999年7月20日以來,楊凱始終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接、送,搜身等迫害,特別是對塔河女法輪功學員的搜身、接送、綁架、看守所的安檢等迫害,楊凱幾乎都參與了,以下是楊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部份事實。

2002年,楊凱等夜間7點多鐘闖進楊宗海父母家,非法抄家,折騰至深夜,抄走大法書籍資料,傳真機,史偉抄家特別賣力,嚴重干擾了楊宗海父母正常生活,侵犯了楊宗海公民信仰權利。至今楊宗海仍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2006年5月,楊凱等人抓捕法輪功學員楊雲傑,抄家抄走大法書籍、資料、電腦、打印機等並把其關押塔河看守所後勞教2年。並四處尋找已流離失所在外的楊宗英。2007年2月,從浙江把楊宗英綁架到塔河縣看守所隨後楊宗英被齊齊哈爾勞教所勞教2年。

2006年2月14日,楊凱等闖進大闖進法輪功學員田金玲和袁延明家強行抄家,在田金玲家抄走大法書籍等並把田金玲強加到塔河看守所關押15天罰款700元。在袁延明家抄走電視機、影碟機、大法書籍等,把袁延明綁架到塔河看守所於2006年3月7日送綏化勞教所勞教兩年。

2003年6月12日,楊凱等人闖進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刁鳳珍、沙曉豔家,抄家並把她們關押進塔河縣看守所40多天,之後被送入齊齊哈爾勞教所勞教三年。宋春媛的女兒吳丹因阻止楊凱搶《轉法輪》,被「阻礙公務」為名關押7天。

2008年12月,楊凱指認、彙報法輪功學員吳紅買郵票、信封、郵真相信,致使12月24日法輪功學員吳紅被抄家,抄走大法書及資料,並闖進吳紅單位綁架了吳紅,把吳紅關押在塔河年看守所15天。公安局罰款數千元,被單位扣罰款1000元,給吳紅及家人身心、經濟上造成很大損失。

楊凱曾對法輪功學員張麗華、天美清、楊宗英、楊雲傑、吳紅、高淑英、孟昭紅、謝運超、田金玲、呂秀鳳、刑壽英、秦小翠、孫侗美、劉長雲、吳豔春等等法輪功學員的搜身安檢是否身上帶有大法經文等。

9、韓德剛,男,3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公安局警察。2009年8月13日晚,韓德剛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高淑英綁架,審訊、抄家,致使高淑英被看守所關押5天。

10、曹維和,男,四十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塔南派出所警察。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曹維和、韓國柱兩人領著塔河公安局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袁延明家,非法抄家,抄走電視機、影碟機、大法書籍,並把袁延明綁架到塔河看守所。袁延明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被劫持到綏化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塔南派出所電話:0457-3635027
曹維和家宅電話:0457-3667374

11、韓國柱,男,4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塔南派出所警察。

2006年2月14日,韓國柱,領著公安局等人闖進法輪功學員田金玲、袁延明家,在田金玲家抄走大法書籍等,將田金玲抓進看守所關押15天並罰款700元,田金玲釋放後韓國柱還經常到家騷擾致使家中親人受到極大傷害。

在袁延明家抄走電視機、影碟機、大法書籍,並於2006年3月7日袁延明被送往綏化市勞教所勞教兩年。

塔南派出所電話:0457-3635027
韓國柱家宅電話:0457-3698785

12、13、李延國、張全林,男,4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塔林派出所警察。從1999年7月20日以來,一直對他倆管轄片的法輪功學員監視,騷擾、參與抄家和綁架。

2002年張全林、李延國等夜間7點多鐘闖進法輪功學員楊宗海父母家抄家折騰到深夜,抄走大法書、資料、傳真機。嚴重干擾了楊宗海父母正常生活,侵犯了楊宗海的公民信仰權利,其後,張全林每逢敏感日就上門騷擾,給楊宗海父母精神上造成極大的傷害。至今楊宗海仍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楊宗海60多歲的父母一聽到敲門聲心就嗵嗵跳,老人受到很大傷害。

塔林派出所電話:0457-3663945

14、郭連福,男,40多歲,已離婚。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新建派出所警察。1999年7月20日之後,他一直緊跟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

99年7月20日以後每逢過年節、敏感日就到老年法輪功學員吳豔春家騷擾,叫簽字寫不修煉保證,給老人及其家人身心帶來極大的傷害。吳豔春的老伴王喜明99年7月20日之前身患癌症,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身體康復,由於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誣陷及郭連福等人的不斷騷擾傷害,王喜明不敢煉法輪功,2004年舊病復發去世。

2000年法輪功學員吳豔春和陳秀雲到北京上訪,片警郭連福騙走這兩位法輪功學員每人各100元錢,說他給她們拿著,到現在也沒歸還她們。

2009年7月初,郭連福領著居委會主任又到法輪功學員吳豔春家逼迫吳豔春寫保證簽字。吳豔春給他們講真相,郭連福說離婚與工作的不順利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沒關係。又過了三、四天,郭連福領著塔河縣新建社區的一個工作人員拿著手機來到吳豔春家錄像,逼迫她說不煉了,放棄修煉,吳豔春一再給其講真相,郭連福不聽。

新建派出所:0457-3662478、0457-3698769、0457-3698768

15、王國義,男,50多歲,原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新建派出所警察,家住塔河縣總隊。

2000年,法輪功學員孫侗美因去北京上訪,被王國義綁架到塔河看守所關押。

2005年,法輪功學員孫侗美流離失所之後,王國義幾次到孫侗美家和鄰居們家打探,尋找孫侗美。

2009年8月13日,王國義等開車到瓦拉幹將法輪功學員高淑英綁架到塔河公安局,並參與對高淑英的審訊、抄家,導致高淑英在看守所被關押5天。

新建派出所電話:0457-3668769、0457-3662478

16、林春慶,男,40歲左右,原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建設派出所警察,1999年7月20日以後,多次到高淑英家及單位監視、逼迫、騷擾迫害。

2000年,林春慶,居委會主任領著新建派出所易軍等闖進了高淑英家抄家並綁架了高淑英、呂秀鳳、姚文峰、陳某某等四名法輪功學員。使高淑英、呂秀鳳、姚文峰關押塔河看守所近1個月。

2001年,林春慶、金龍等人闖進高淑英家抄家、綁架她到塔河縣看守所1個多月,致使被野蠻灌食。2001年8月,林春慶領著塔河公安局數人將高淑英綁架到塔河看守所,塔河公安局將其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3年。導致高淑英在勞教所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

林春慶家宅電話:0457-3668828

17、鄭志國,男,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建設派出所所長1999年7月20日以後,對他管轄的法輪功學員監視、騷擾、綁架、抄家等迫害,我們知道的一部份迫害事實。

2000年2月鄭志國派片警於某某把法輪功學員楊宗波綁架至塔河建設派出所關押40多天,6月,鄭志國又帶人開車四處尋找楊宗波並綁架後送進看守所,在火車站堵住楊雲傑、刑壽英阻止她們進京上訪,並抓住送進塔河看守所,由於他的抓送,楊雲傑、刑壽英被齊齊哈爾勞教所勞教一年,楊宗波被送黑龍江省花園勞教所勞教一年,後轉入綏化勞教所。

建設派出所:0457-3662241
鄭志國家宅電話:0457-3664559

18、趙衍寶,男,4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瓦拉幹派出所指導員,家住塔河縣瓦拉幹林場。

2009年8月13日晚,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到塔河瓦拉幹林場居民區撒真相傳單,瓦拉幹派出所指導員趙衍寶外出回家看到自家門上有法輪功傳單,就開始各處尋找,發現了正在撒真相的高淑英,就大喊:你站住,不站住我就開槍了。高淑英一再給他講真相,可趙衍寶仍然把高淑英扭送到派出所,搜出她身上帶的法輪功真相資料及其它物品,高淑英一再給他講真相,而且告訴他善待大法、法輪功學員一定有福報,破壞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會有惡報,可趙衍寶還是惡狠狠地說:今天你碰到我就算你倒霉。說著舉起手機向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匯了報。由於他的舉報,使高淑英在腿、腳受傷的情況下被罰站。從早上2點多一直到9點半,被綁架到塔河公安局又被抄家,關押看守所5天。

塔河縣瓦拉幹派出所
所長:井德華
指導員:趙衍寶
警察:張學忠、劉宗安、牛某
瓦拉幹派出所電話:0457-3653110

19、韓玉清,男,原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公安局,現在退休。在職期間,多次到法輪功學員家抄家、綁架、參與逼迫法輪功學員,對絕食法輪功學員灌食迫害,以下是收集的他對法輪功學員的一部份迫害事實。還有些沒有收集上來。

2001年11月,韓玉清、孫繼彬等對法輪功學員馬青玉非法抄家,使馬青玉被拘捕三個月,導致其被迫交4000元保釋金,單位強制扣罰款約四、五百元。

2001年韓玉清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高野非法抄家、使高野被罰款4000元,被非法關押5個月。

2005年韓玉清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孫侗美、孫侗娥、李華、曲某等的非法抄家,強行綁架導致這幾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15天各罰款5000元之後,李華被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1年,被勞教所迫害的神志不正常了,不到一年(差一個月),在2006年7月8日送回家中瘦的一把骨頭,人不會說話,不能吃飯,靠插管,全身不會動,跟她說話,偶爾動一下頭,於2006年7月28日離開人世。孫侗美、孫侗娥姐倆,塔河縣公安局上報給她倆勞教三年,姐倆從此流離失所,無家可歸。曲某說出其他同修,寫保證,放回。

1999年7月20日後,法輪功學員楊宗波、卜繁偉、董春生進京上訪,韓玉清等對他們非法審訊後投入塔河看守所後院關押15天,並對楊宗波進行非法搜查。

1999年10月,韓玉清等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陳天傑、卜繁偉、楊宗海、沙兆金、楊宗英、刑壽英、謝運超等人,非法關押陳天傑、卜繁偉、楊宗英長達8個月,導致2000年4月非法勞教陳天傑、卜繁偉、沙兆金、孫躍森至五大連池勞教所一年。

2002年,韓玉清等七八個人夜間7點多鐘點非法闖進楊宗海父母家,非法抄家,折騰至深夜,抄走大法資料、書籍、傳真機,嚴重干擾了楊宗海父母正常生活,侵犯了楊宗海公民信仰權利。楊宗海機智脫身,其後韓玉清等幾次上門騷擾打探楊宗海的下落,給楊宗海一家帶來很大的傷害。至今楊宗海仍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2005年,韓玉清等人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孫侗美、孫侗娥姐倆,並非法抄家,將她們關押塔河看守所,後判勞教三年,孫侗美、孫侗娥姐倆至今流離失所在外。

2006年5月,韓玉清等人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楊雲傑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真相、電腦等,並將楊雲傑關押進塔河看守所後至齊齊哈爾勞教二年。隨後韓玉清等人四處尋找已流離在外的楊宗英。2007年2月到浙江台州把楊宗英綁架至塔河看守所,隨後塔河縣公安局把楊宗英非法勞教二年。楊宗英的丈夫陳天傑已被非法判刑,楊宗英的再次被勞教,使年僅5歲的女兒成了無家可歸的孩子,給楊宗英家人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20、胡森山,原黑龍江省塔河縣看守所所長,現在已退休。胡森山在任塔河縣看守所所長期間,對非法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迫害,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唆使警察、犯人、不明真相的家人打罵法輪功學員,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多名法輪功學員受害,下面是我們知道的,還有一些沒收集到的。

1999年,法輪功學員謝運超被非法關押進塔河看守所期間所長胡森山指使警察、武警、犯人野蠻灌食。2000年謝運超在被關押在塔河看守所期間,謝運超被叫出去提審,等謝運超回到監室時情緒極其低落,她監室只有她一個法輪功學員,她對關押在附近監室的法輪功學員說她受到了非人折磨與羞辱,對一個女孩來說,這麼大的傷害難以承受,釋放後,她不得不遠走他鄉。

2000年,法輪功學員姚文峰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期間,所長胡森山指使警察毒打,體罰姚文峰,妄圖使姚文峰放棄修煉。

1999年法輪功學員沙兆金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關押期間所長胡森山指使武警、犯人、惡警野蠻灌食,導致牙被撬出幾個豁口。

2000年,法輪功學員吳豔春、楊宗英、於美清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期間,所長胡森山帶領一幫青年武警對吳豔春、楊宗英、於美清用酒瓶子野蠻灌食。灌的是很鹹很鹹的玉米麵粥,灌的頭上、臉上、脖子上都是。吳豔春被灌得氣管都壞了,至今氣管被灌得留下後遺症。吳豔春被灌了半個月,楊宗英被灌了20天。並對法輪功學員吳豔春審訊。

2001年,法輪功學員高淑英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期間,所長胡森山指使武警、犯人、警察對高淑英野蠻灌食。用玻璃酒瓶子,裏面灌上很鹹很鹹的玉米麵乾糧,掰碎再倒上涼水,往往還是變質變味的乾糧。瓶子裏還常常有蒼蠅。開始是七、八個男武警或男警察,後來找一些男犯人,後來有些次是所長或警察指揮叫一個姓丁的40多歲的男犯人野蠻灌食。他們往往是惡狠狠的上去就把高淑英撩倒,再幾個人有抓胳膊的,撕頭髮的,坐在腿上、肚子上的,摁住頭的、揪耳朵的,捏鼻子的,用不乾淨的木條子撬開嘴,使耳朵裏、前胸、後背都是,高淑英腿上,胳膊上,手上總是被抓、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

姓丁的男犯人灌食時,往往連罵帶打,有時高淑英已經背過氣去了,灌不進去了,他總是把瓶子剩下的乾糧水罵咧咧、惡狠狠地倒到高淑英胸前、脖子裏或臉上。有幾次警察還用從自來水龍頭接過來的水管子往灌食中途或剛剛灌完食還躺在地上的高淑英身上、臉上滋。有一次是韓玉清指使灌食由於惡警用木條子撬嘴,撬牙使勁太大,使高淑英門牙及連著的假牙掉落。這次塔河公安局直接就把高淑英送齊齊哈爾勞教三年。掉落的門牙使高淑英說話、吃飯都成問題,別說齊齊哈爾勞教所吃帶小蟲、沙子的菜湯、變質的像豬肝一樣顏色的饅頭,勞教所還規定時間內吃完飯。近30天的灌食給高淑英身體造成很大損傷,幾年來她右耳經常出水出膿,掉落的門牙給她生活、工作帶來極大不便,身心造成極大傷害。

1999年7月20日後,胡森山指使警察、武警、犯人對法輪功學員卜繁偉、陳天傑、孟昭紅等野蠻灌食,唆使犯人們打罵法輪功學員。

2001年法輪功學員高野被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期間,所長胡森山用鞋底打高野10多個嘴巴子,並嘲笑以圖使高野放棄修煉。

看守所電話:0457-3635759、0457-3636664

21、金龍,男,60多歲,原黑龍江省塔河縣公安局政保科,現在已退休,家住塔河縣北山。金龍在99年7月20日後,到退休前一直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審訊、抄家、迫害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綁架。金龍看起來談吐舉止溫文爾雅,不像有些警察粗魯暴躁,給人以素質不錯,有時還能說出幾句大法師父法中的文句。說出不該說的話,做出不該做的事。其實金龍從99年7月20日到退休前一直在幹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下面是一些事實還有一些沒收集到。

1999年7月20日以後,法輪功學員楊宗波,卜繁偉、董春生進北京上訪,金龍與史偉、韓玉清對這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訊後投入後院看守所關押15天,並對楊宗波家進行非法搜查。並對法輪功學員吳豔春審訊。

1999年10月,金龍與史偉、韓玉清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陳天傑、卜繁偉、楊宗波、沙兆金、楊宗英、刑壽英、謝運超等並進行非法關押。關押沙兆金、陳天傑、卜繁偉、楊宗英長達8個月,致使2006年4月陳天傑、卜繁偉、沙兆金、孫躍森被送五大連池勞教所勞教一年。

2000年2月,金龍多次審訊法輪功學員楊宗海、楊宗波、刑壽英、呂秀鳳、孟昭紅,審訊後這幾位法輪功學員被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或五大連池勞教所勞教一年。2000年金龍對大法弟子高淑英、姚文峰、呂秀鳳非法審訊以致高淑英、姚文峰、呂秀鳳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姚文峰被體罰、挨打。

2002年,金龍等七、八個人夜間7點多鐘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楊宗海父母家,非法抄家,折騰到深夜。抄走大法書籍、資料,傳真機等。嚴重干擾了楊宗海父母的正常生活,侵犯了楊宗海公民信仰自由。楊宗海機智脫身,在跳過自家木板子時金龍朝楊宗海開了三槍。之後金龍幾次闖進楊宗海父母家騷擾打探楊宗海下落,致使楊宗海至今流離失所在外,楊宗海60多歲的父母一聽到敲門聲心就嗵嗵地跳,老人受到很大傷害。

2000年末,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塔河鐵路的老王太太去北京上訪,後被非法帶回塔河公安局,金龍參與對這兩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訊,金龍欺騙說我也學法輪功,致使高淑英、老王太太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老王太太被逼迫寫不修煉保證,由於不修煉,釋放後不久,老王太太失去寶貴的生命。

2001年3月,在沒有任何證據情況下,金龍等人在旅店把法輪功學員陳天傑綁架至塔河看守所,進行非法長期關押。

2001年金龍等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高淑英綁架,審訊致使高淑英被勞架三年,給高淑英及家人造成極大傷害,高淑英勞教回來,還開車到家騷擾。

2005年,金龍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孫侗美、孫侗娥、李華、曲某等的非法抄家,強行綁架,導致這幾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15天各罰款5000元之後,李華被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一年,被勞教所迫害的神志不清了,在差一個月一年,2006年7月8日送回家中,瘦的一把骨頭,不會說、不能吃飯,靠插管、全身不會動,李華於2006年7月28日離開人世。孫侗美、孫侗娥塔河縣公安局給她倆勞教三年,姐倆從此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同修曲某說出其他同修寫保證放回。

2006年5月,法輪功學員楊雲傑被非法關押、勞教,隨後,金龍等人四處尋找已流離失所在外的楊雲傑的妹妹楊宗英,2007年楊宗英被綁架到塔河看守所,之後,楊宗英被非法勞教2年,楊宗英的丈夫陳天傑已被非法判刑,楊宗英的再次被勞教,使年僅5歲的女兒成了無家可歸的孩子,給楊宗英家人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1999年7月20日後,金龍對法輪功學員曹文漢罰款2000元。

金龍家宅電話:0457-3668509

22、常佔山,男五十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塔南派出所副所長,現已退休。

二零零四年,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從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出獄,由於身體被迫害致無法生活自理,暫住父母家中。惡警常佔山開始是天天、後來是隔三差五的到高淑英父母家騷擾、監視。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晚間九點多鐘,常佔川領著齊齊哈爾市鐵峰區公安局警察張啟超等六、七個人突然闖進高淑英父母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私人書信等,並把高淑英劫持到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月。

因為常佔山等人、特別是常佔山經常到高淑英父母家騷擾,使高淑英、孩子及父母身心受到極大傷害,高淑英的母親由於驚嚇,心臟至今不好。

塔南派出所電話:0457-3635027
塔南派出所所長:王某
副所長:周圍
警察:曹維和
常宏偉(常佔山之子電話):0457-3652688 家住瓦拉幹。

23、鐘靜文,男,原黑龍江省塔河縣公安局局長(現已退休)。從1999年7月20日一直到他退休前一直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塔河縣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絕大多數是在他直接指使、受意手下警察幹的,以下是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部份事實。

1999年,法輪功學員張麗華去北京證法被塔河公安局關押塔河看守所。2000年,塔河公安局抄法輪功學員張麗華家並拘留後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1年,導致塔河工商銀行把張麗華開除工職。2002年1月,塔河公安局綁架了張麗華並劫持到齊齊哈爾勞教所非法勞教3年。

1999年,塔河公安局非法抄法輪功學員劉成家並把劉成關押進塔河看守所。

1999年,法輪功學員刑壽英被塔河公安局關押在看守所幾個月。

1999年7月法輪功學員董春生被塔河縣公安局關押看守所15天。

1999年,法輪功學員許鳳被塔河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

1999年8月,卜繁偉被塔河公安局關押在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

1999年10月,孟昭紅去北京正法後被塔河公安局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

1999年孫躍森因去北京上訪,被塔河公安局非法拘留。2000年孫躍森被塔河公安局抄家、綁架到塔河縣看守所,後被劫持到綏化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1999年7月20日後,楊宗英、陳天傑兩人曾到北京證實法,後被塔河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勞教。在塔河縣看守所期間,被看守所指使武警、犯人、惡警對二人野蠻灌食。出來後,兩人一直協調同修、做資料、講真相、證實法。二零零二年陳天傑被非法判刑,現在被關押在杭州監獄。同年其弟楊宗海做真相資料被塔河縣公安局抄家,被迫流離失所。2000年楊宗英被塔河縣公安局關押在塔河看守所後被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

1999年,沙兆金因去北京上訪。被塔河公安局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在關押期間被看守所指使武警、犯人、惡警野蠻灌食,導致牙被撬出許多豁口。後被非法勞教一年。2001年8月7日晚23時,黑龍江省塔河縣法輪功學員沙兆金的家被新林公安局和塔河縣公安局非法查抄,沙兆金本人被非法拘捕。抄家的警察大約有十人左右,他們像土匪一樣,拿走家用電腦一套,五、六十張光盤(都是電腦用軟件和歌曲VCD),軟盤三、四十張(大部份是空磁盤),人民幣1500元,連個訂書器也被拿走,還有自制的」真、善、忍」字畫一幅及大法書籍等。他們甚至還想把自行車也拿走,終因車裝不下未拿。導致其單位:塔河鐵路機務段將其開除工職。暴徒們將沙兆金帶到塔爾根派出所,晚上,沙兆金弄開了拴著自己的繩子,走出了魔窟。當邪惡發現沙兆金沒了非常害怕,塔河縣公安局派出所抽調四名警察在公路、鐵路堵截。

1999年,楊宗波被塔河縣公安局關押在看守所,釋放後被塔河縣建設派出所所長鄧華帶回塔河看守所關押15天。其間,楊被抄家。2000年2月,建設派出所鄭智國和片警於某某關押到建設派出所,強迫其放棄修煉。2000年6月建設派出所所長鄭志國和片警孫立果闖進其家中塔河縣公安局把他關押到塔河縣看守所拘留40多天。後送入黑龍江省花園勞教所勞教1年,後轉入綏化勞教所。之後,孫立果多次上門騷擾,2000年8月,塔河縣法院強判其離婚。

1999年7月20日後,武秀芝被塔河縣公安局、塔河縣電視台到她家裏錄像進行迫害。塔林派出所片警張學林多次上門干擾。2002年政保科金龍、韓玉清、楊凱、史偉、李延國等人半夜闖至家中綁架其子楊宗海並抄家。

1999年、2000年,劉長雲曾去北京上訪,後被塔河公安局關押塔河看守所,並罰款數千元。後被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三年。

1999年,謝運超去北京上訪。後被塔河公安局關押在塔河看守所。絕食後放出。不久又被塔河公安局綁架到塔河看守所,在塔河看守所受到非人的折磨與羞辱。

1999年及2000年12月,法輪功學員秦小翠兩次被塔河縣公安局抓捕,關押進看守所。

99年7月,法輪功學員陳天傑7月23日進京上訪。8月末被非法抓捕後,在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公安局關押在看守所,被看守所指使武警、犯人、惡警野蠻灌食。4個月後絕食9天才被放回。第7天沒等恢復身體,又被非法抓捕到看守所,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勞教所。

1999年後,劉天麗曾二次被綁架、關押。2001年,劉天麗被塔河公安局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1年,回來後,家人由於懼怕她再次被抓,看管不讓她學大法,不讓與法輪功學員接觸,劉天麗於2004年去世。法輪功學員劉天麗,兩次被塔河公安局關押在看守所。

1999年7月,楊雲傑到北京正法被家人接回後,塔河公安局史偉非法審訊,強迫簽字。

2000年楊雲傑再一次去北京正法,建設派出所和塔河公安局非法關押三個月,罰款3000元。

1999年8月,楊宗海被塔河縣公安局政保科長及惡警史偉強迫其簽字不煉。10月,將其關押在塔河看守所。在塔河看守所期間看守所指使武警、犯人、惡警野蠻灌食。2000年7月,被關押在塔河看守所後送入黑龍江省花園勞教所勞教一年,後轉入綏化勞教所強迫轉化。2002年中秋前夕,黑龍江省塔河縣政保科的惡警韓玉清、金龍、許峰、楊凱、史偉、片警張全林等闖入法輪功學員楊宗海家中,楊宗海機智走脫。這些江氏的流氓打手竟向該大法弟子開了三槍,未中,並非法搜查該法輪功學員家中,拿走法輪功學員手機一部,騷擾其家人和親戚,封鎖全縣各主要出城路口,搜查全縣所有旅店、洗浴,抓捕楊宗海子,未果。後惡徒又到哈爾濱蹲坑,搜捕楊宗海。

2000年,何建國因去北京上訪在被關押在大興安嶺駐京辦事處。由於惡警追趕。何建國從四樓跳下,導致腿骨折。後被塔河縣公安局關押在塔河看守所並被塔河公安局批勞教。因腿骨折保外就醫,被罰款2000元。

2000年,法輪功學員李秀梅被塔河縣公安局綁架到塔河看守所,後被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2000年刑壽英被塔河公安局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2年。

2000年卜繁偉被塔河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在塔河縣看守所期間被看守所指使武警、犯人、惡警野蠻灌食。並在綏化勞教所勞教一年。

2000年,法輪功學員陳秀雲上北京上訪,被北京惡警抓捕後送往天津武清縣看守所。在看守所內遭到6、7個惡警一起踢打和電擊。20天後,被塔河縣總隊派出所的老穆和郭連福接回。在途中,郭連福強行扣下吳豔春(法輪功學員)和陳秀雲每人100元錢。到塔河後,被塔河公安局關押在塔河看守所扣壓10天,並且敲詐陳秀雲5000元,至今未還。

2000年塔河新建派出所林春慶、居委會主任及塔河新建派出所所長易軍等,到高淑英家抄家並綁架到塔河公安局關押在看守所。同時綁架的還有呂秀鳳、姚文峰(被非法拘留)片警林春慶、塔河縣公安局惡警、新建派出所易軍等抄家並綁架到塔河看守逼迫。年底塔河縣政法委李志華、單位校長石寶申、工會主任李亞軍將高淑英騙到車上,強制給高淑英打上導致昏迷的藥物。把高淑英綁架到北安精神病院迫害,在精神病院成天打破壞神經的藥物,和真正的精神病人在一起,受到極大的羞辱及傷害。直至生命垂危,才放回家中。2001年新建派出所林春慶、公安局惡警數人闖到其家中抄家並綁架高淑英到看守所。這其間,所長胡森山指使手下野蠻灌食。導致高淑英的門牙掉落。迫害至奄奄一息送回。恢復一個星期左右又將抓入塔河縣看守所。不久,被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三年。其間被多次上刑、坐鐵椅子。惡警孫波(男)朱某(女)隊長王岩、趙某(女)多次對其污辱、毒打。王岩說:「打死就算自殺。屋裏就咱們兩個人。你告我沒證據。」2004年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

2000年,呂秀鳳被塔河縣新建派出所林春慶、居委會主任、新建派出所所長易軍等綁架到新建派出所審訊後,被塔河縣公安局送入塔河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並罰款。2000年8月,去北京正法後被帶回塔河縣公安局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被塔河公安局送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一年。

2000年,姚文峰被塔河新建派出所惡警林春慶、居委會主任、新建派出所所長易軍等綁架到新建派出所審訊後送到塔河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並罰款兩三千元。在塔河看守所其間,被毒打、體罰。

2001,老王年被綁架到塔河公安局後罰款4000元。給其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

2001年,小蔡被塔河縣公安局抄家並綁架到塔河看守所關押一個多月左右。

2001年11月,馬青玉被塔河公安局政保科孫繼彬、韓玉清非法抄家,並被非法拘捕三個月,而且被迫交4000元保釋金。並被車間主任陳賀春以不放棄修煉為藉口,強制扣一年罰款約四、五百元。

2001年,高野被塔河縣公安局惡警韓玉清、史偉等人非法抄家、並罰款4000元。在塔河看守所關押5個月。在看守所期間,所長胡森山用鞋底打了十多個嘴巴子,讓其放棄修煉。

2005年7月,李華由於修煉法輪功被舉報。塔河公安局許峰、史偉、金龍等人在片警王國義的帶領下闖入她家,進行非法搜查,並對她非法拘留15天,罰款五千元錢(後退回)。李華回家一週,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又被抓回去還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往齊齊哈爾勞教所。在勞教所期間,不知該勞教所對她進行怎樣邪惡的迫害,不到一年(差一個月),2006年7月8日回家時,變的癡痴呆呆,不願說話,問她問題也不回答。走的時候帶的英格手錶和一枚金戒指都沒有了。煉法輪功之前,她渾身是病,經過幾年的修煉,她身體上的疾病全沒了,身心健康。被非法勞教走時是個非常健康的人,可回來後,神志都不正常了,不在家待,經常站在門外,不認識人,也不知飢飽。有一天她突然摔倒,被送入醫院。經醫院檢查,她患有肺結核、小腦萎縮、腦梗塞等疾病,瘦的一把骨頭。此時已不會說話,不能吃飯,靠插管。她的全身不會動,跟她說話,偶爾動一下頭。2006年7月28日離開人世。一個健健康康的好人,不到一年就含冤去世。

2003年6月12日宋春媛、刁鳳珍、沙曉豔因到塔河講真相,被惡人舉報。於當年6月14日被塔河公安局的許峰、史偉、楊凱等數名惡警夥同塔爾根的惡警王喜全非法抄家並抓入塔河看守所關押40多天,後被非法送入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判了三年勞教。(其中,宋春媛的女兒吳丹因和惡警楊凱搶《轉法輪》被以「阻礙公務」為名關押七天。)

2005年7月15日上午,塔河縣公安局一群惡警開了三輛車闖入法輪功學員孫侗娥,孫侗美家中,從早晨8時許到中午11時許進行了地毯式的非法抄查,把兩位法輪功學員強行綁架,學員曲某被強行勒索五千元錢後放出。孫侗美、孫侗娥被勞教3年,現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24、李志華,男,40多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610辦公室主任。

2001年1月,李志華等把法輪功學員高淑英綁架到黑龍江省北安精神病院迫害。

610辦公室電話:04573609042
政法委書記室:0457-3661422
副書記室:0457-3609044
副書記室:0457-360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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