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明珠,女,三十七歲,家住賓縣常安鎮光恩村。一九九八年十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身患婦科病,經常頭疼。由於身體不好,家有外債,夫妻經常吵架,她對生活失去了信心,甚至萌生過死的念頭。修煉後,她心胸開闊了,全身疾病不翼而飛,家庭生活美滿幸福,親友們都誇她是一個好妻子、好母親。
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後,當地派出所及有關人員多次騷擾她,逼迫她放棄修煉,她認為按照真、善、忍做人沒有錯,所以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下午兩點多鐘,曲明珠正在自家承包的加油站上班工作,賓縣常安鎮派出所所長婁偉帶著警員劉守發開車來到加油站,直接闖入曲明珠家中非法搜家,搜出二本《明慧週刊》、十張光盤、二副對聯,還有五本未裝訂的真相小冊子。不法警察們當即粗暴的把曲明珠拽上警車,非法把她綁架到常安鎮派出所。下午六點,他們把曲明珠綁架到賓縣公安局,關進賓縣看守所。
二十一天後,曲明珠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進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迫害。一進勞教所,曲明珠就被非法搜身,並被逼迫寫「三書」。不寫「三書」,當時就會遭到惡警的酷刑折磨。有個大法弟子拒絕寫「三書」,被惡警罰撅四個小時,並被惡警用電棍毒打,後背都被打的腫起了大包。
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曲明珠同其他大法弟子,每天都被逼迫做奴工,幹十二~十三個小時的活兒。有一次挑牙籤,活兒沒幹完,惡警大隊長霍淑萍就讓大家拿到寢室接著幹,結果一直幹到深夜。哈爾濱市大法弟子劉玉六十多歲,挑不了牙籤,惡警就逼迫她和五常市六十六歲的大法弟子粱春榮摞袋子,累得劉玉都吐血了。
一次,勞教所逼迫大法弟子練隊列,曲明珠不喊邪惡口號,惡警張愛輝就把曲明珠叫出隊列,兇狠的踢了她一腳。雙城市大法弟子高國鳳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就用膠帶把她的嘴封上,大打出手。她要打坐煉功,惡警就把她的雙腿綁上。獄警還給高國鳳上大掛,酷刑折磨十多天。高國鳳絕食抗議,他們就對其野蠻灌食。
在曲明珠被非法勞教期間,丈夫因承受不住周圍的壓力,帶著孩子遠走它鄉。一個好人因修煉真、善、忍而無端遭受迫害,被非法勞教一年,致使一個好端端的家庭支離破碎,這就是邪黨所鼓吹的「和諧社會」的具體寫照。
曲明珠的悲慘遭遇告訴人們:中共邪黨根本不講法律,它是造成無數家庭悲劇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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