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懼怕網絡曝光 漢中市法院不敢給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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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明慧通訊員陝西報導)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陝西省漢中市漢台區法院在漢台區看守所,宣讀了漢中市中級法院對四名大法弟子楊華、兀亞莉、葉浩、李青檬「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仍然不給判決書,所謂的理由是:你們拿到判決書,馬上就會上到國際網絡。這充份暴露出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判決是非法的,害怕見光的;也暴露出他們迫害法輪功的無比恐懼心理,害怕國際人權組織對他們的罪行追查。

漢中市「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國安特務、漢台區和南鄭縣國保大隊,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連續幾天,非法抓捕了七名大法弟子,其中大法弟子陳寶漢、張漢榮被超期羈押半年後,被漢台區國保大隊非法勞教各一年半。大法弟子肖豔萍被南鄭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已於二零零九年六月送西安女子監獄。其餘四人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漢台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超期羈押一年後,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下午匆匆將他們押到漢台區法院刑庭,在沒有律師、家人和其他任何人參加的情況下,非法判處楊華九年,兀亞莉、葉浩各五年,李青檬三年。

當大法弟子要判決書時,審判長晏旭和連副院長說:上面有通知,法輪功不給判決書。並欺騙說:要判決書去向看守所管教要。

四名大法弟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漢台區法院對楊華、兀亞莉、葉浩、李青檬四名大法弟子宣讀了惡黨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這次仍然不給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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