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二語:請律師基點要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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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有許多地區的同修為營救被迫害的同修,請了一些只為掙線的律師花了很多大法的資源(人力,財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救度眾生。有同修甚至把兩萬塊錢給了律師之後找不到人了,對方關機了。有的律師在開庭時應付幾句就算行了,沒有真正為大法弟子辯護,也沒有在法庭上披露迫害真相。像這樣只為了掙錢的律師請同修不要請他們。

請律師的基點不是為了求得通過常人的幫助,讓大法弟子在常人中少被迫害,而是為了通過辯護過程在法庭上講真相、清除邪惡、讓聽到的人出善念、從而達到得救的成度。基點純正、正念足應該不會出現這種被騙的事。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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