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零八年八月的一天,大法弟子廖生蘭在玉豐街上發真相資料講真相,被魏國華等人綁架到看守所一個多月才放回家。沒幾天,玉豐派出所魏國華等給廖生蘭打電話,說叫她去取自行車(其實是騙人的),一去就被魏國華綁架勞教,就這樣一去未歸,搞得家庭破裂,民眾不安。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大法弟子龔質君、姜兆香二人在玉豐市場上講真相救人,又被玉豐派出所魏國華等綁架。當時姜兆香身上沒有資料,玉豐派出所搜查非法抄家後,沒看見甚麼東西,就勒索現金一千元,當天下午放回家。龔質君被非法送往看守所,惡警還到她家野蠻搜查抄家,整個家屋子、柴房、偏房櫃子、箱子都搜遍了,搶走了《轉法輪》,此書是九八年買的;龔質君被非法關進看守所一月後放回;在放人的當天,玉豐派出所所長魏國華叫龔質君的兒子交一千元錢給他。
在二零零八年的一段時間,玉豐派出所魏國華帶人不帶任何手續到各地、村、社的法輪功學員家隨意搜查、非法抄家。並恐嚇說:要是發現有法輪功的東西就要判刑六年至十年,製造紅色恐怖,嚇得民眾不得安寧。為甚麼不管那些社會上的真正的壞人呢?卻要編造謊言陷害同化真、善、忍的好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