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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努力在廣東省四會監獄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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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訊員廣州報導)2004年1月5日,深圳法輪功學員廖努力被深圳福田區法院非法判刑10年。之後廖努力被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關押,在那裏遭到野蠻迫害。

在監獄的七監區,廖受盡非人折磨和虐待。2006年,惡警鐘少彬就曾指使罪犯王桂海(被惡警封為骨幹的牢頭獄霸)對廖進行毆打。將廖打暈後,經犯醫(指定的犯人衛生員)診斷無生命危險後,鐘又對廖進行威脅,警告廖不要鬧事,否則以後就沒這麼輕。當班主管獄政管理的副監區長張潮斌則躲到一邊,靜觀事態的發展,縱容行惡者不要手軟。當時有點正義感的警察王華只因是新來不久,只能睜一眼閉一眼地走到一邊。

後來,廖對此事的處理不服,投訴到監獄,監獄長尚東平將舉報信退回監區,要求內部解決。副監區長張潮斌接到指示後,對廖處以行政處罰。書記(兼七監區的監區長)對廖處以各種體罰和虐待,加強廖的勞動強度,晚上還要被體罰和變相體罰(如跑步或進行軍事集訓等)。這種體罰虐待從2004年一直延續到2009年。

2009年6月26日,廖刑釋出監。當時主管所謂的「教育改造」的副監區長陳遠彬扣掉了廖的三項發明專利材料、文學作品、在監獄服刑時獲得的一些資格證書以及監獄發放的路費。

廖出獄時,戶籍所在地的610及公安惡警開車到監獄直接綁架回當地進行迫害。廖當初被捕時,他的銀行卡、電腦、手機、各種證件以及現金等被深圳市公安局及「六一零」辦非法沒收。由於深圳市扣押的物品無法要回,廖現在無法就業,只能留在家裏當難民,而這樣的難民又沒有任何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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