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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主嶺市警察的所作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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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2009年4月16日上午九時,法輪大法弟子李會、王華夫婦被吉林省公主嶺公安局國保大隊和公主嶺市陶家派出所綁架。警察對這對夫婦刑訊逼供,偽造一些假證上交檢察院,企圖對他倆判刑加重迫害。可檢察院通過審查認定證據不足將案件返回公主嶺有關公安機關。

按法律程序此案無法成立,本應無條件釋放。可陶家派出所的所長常旭春當著李會女兒莉莉的面叫囂:「就是要湊假材料,不夠還湊,湊夠為止!」還說:「我不按憲法辦事,我按刑法辦事;我不維護百姓利益,我只維護黨的利益。」副所長李輝公然說:「冤枉啦?就冤枉了,就冤枉死你們!你有章程告去!」「你的權沒我大。你的權力比我大,我就放人;沒我大,我就不放。」

這些惡警們真是 「說話算話」,僅在短短的十天(6月13 日─6月22 日)就又「湊了材料」,再次報給檢察院。據檢察院人士透露,這次上報的「證據」是在宣傳品上造假,光傳單與光碟就湊了九百多份。

其實,法輪功的傳單、光碟能成為「證據」嗎?想必讀過、看過法輪功的光盤、傳單的人大有人在,這些人都知道的傳單也好,光盤也好,內容是勸人歸善,教人做好人。法輪功學員以這種形式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是在維護自己的信仰自由。《憲法》第35條,第36條保障公民有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並包括公民有傳播宗教信仰的自由。法輪功信仰者弘揚大法,是受到《憲法》保護的,勸人歸善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的大好事。而今天,公安人員違背《憲法》規定,把合法的誣蔑成「違法」的,把搶錢、搶物、肆意綁架說成是「份內工作」,並「理直氣壯」的栽贓陷害。公安們要幹甚麼?人們越來越清楚。

李會的兒女在上告無門的情況下,只好找民眾幫助,得到了廣大民眾的道義上的支持。大家聯名要求公安釋放好人,抵制迫害,充份體現了廣大民眾已看清了中共的惡,也說明民眾對大法的認同。

這可把公主嶺公安局的頭頭嚇壞了,隨即竟雇佣了一些社會渣子和無產無業職工,假借「護鐵路」之名進入陶家地片,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時「巡邏」,據官方透露:因為那一地區已有400多人簽名要求公安釋放李會、王華夫婦,公安害怕那裏的民眾會「暴動」。

中共豢養的惡警損事兒幹盡、壞事幹絕,是他們自己使自己日不能安,夜不能眠,所以又使出這樣的卑劣手段來壓制當地百姓。

正是公安人員的濫權,執法犯法,肆意踐踏人權民意,在全國各地製造了一起起國禍民禍,搞得國無寧日,民無寧日,中共和他們的打手──各地公安,就是壓在老百姓頭上的一座大山。公安們以中共為後台,利用各種藉口巧取豪奪,有恃無恐的欺壓民眾,把個人享樂建立在整人治人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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