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程序此案無法成立,本應無條件釋放。可陶家派出所的所長常旭春當著李會女兒莉莉的面叫囂:「就是要湊假材料,不夠還湊,湊夠為止!」還說:「我不按憲法辦事,我按刑法辦事;我不維護百姓利益,我只維護黨的利益。」副所長李輝公然說:「冤枉啦?就冤枉了,就冤枉死你們!你有章程告去!」「你的權沒我大。你的權力比我大,我就放人;沒我大,我就不放。」
這些惡警們真是 「說話算話」,僅在短短的十天(6月13 日─6月22 日)就又「湊了材料」,再次報給檢察院。據檢察院人士透露,這次上報的「證據」是在宣傳品上造假,光傳單與光碟就湊了九百多份。
其實,法輪功的傳單、光碟能成為「證據」嗎?想必讀過、看過法輪功的光盤、傳單的人大有人在,這些人都知道的傳單也好,光盤也好,內容是勸人歸善,教人做好人。法輪功學員以這種形式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是在維護自己的信仰自由。《憲法》第35條,第36條保障公民有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並包括公民有傳播宗教信仰的自由。法輪功信仰者弘揚大法,是受到《憲法》保護的,勸人歸善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的大好事。而今天,公安人員違背《憲法》規定,把合法的誣蔑成「違法」的,把搶錢、搶物、肆意綁架說成是「份內工作」,並「理直氣壯」的栽贓陷害。公安們要幹甚麼?人們越來越清楚。
李會的兒女在上告無門的情況下,只好找民眾幫助,得到了廣大民眾的道義上的支持。大家聯名要求公安釋放好人,抵制迫害,充份體現了廣大民眾已看清了中共的惡,也說明民眾對大法的認同。
這可把公主嶺公安局的頭頭嚇壞了,隨即竟雇佣了一些社會渣子和無產無業職工,假借「護鐵路」之名進入陶家地片,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時「巡邏」,據官方透露:因為那一地區已有400多人簽名要求公安釋放李會、王華夫婦,公安害怕那裏的民眾會「暴動」。
中共豢養的惡警損事兒幹盡、壞事幹絕,是他們自己使自己日不能安,夜不能眠,所以又使出這樣的卑劣手段來壓制當地百姓。
正是公安人員的濫權,執法犯法,肆意踐踏人權民意,在全國各地製造了一起起國禍民禍,搞得國無寧日,民無寧日,中共和他們的打手──各地公安,就是壓在老百姓頭上的一座大山。公安們以中共為後台,利用各種藉口巧取豪奪,有恃無恐的欺壓民眾,把個人享樂建立在整人治人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