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恆宏出生於公安縣毛家港鎮,虎沱河邊的螺絲灣村。她從小善良懂事,勤奮學習,完成了大學學業後在湖北車轎廠工作。長大後更是超凡脫俗,一雙明亮的大眼睛閃著智慧的光芒;她不看重世間的名利情場,只想清淨修行,曾苦苦找尋高德大法,終於在一九九六年找到偉大的佛法──法輪大法。從此她真修向善,處處用法輪功「真、善、忍」準則要求自己做好人,善待同事鄰里,工作中從不計個人得失,常常是一人幹兩個人的活,親友同事都紛紛稱讚她。
一九九九年七月,風雲突變,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郭恆宏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幾次去北京上訪,多次遭惡警非法抓捕、綁架、拘留、強制洗腦、打罵凌辱及酷刑折磨,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被迫害致死,死後仍不放過她。
一、單位一腳踢開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郭恆宏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不肯放棄修煉,公安縣「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多次給車轎廠施壓,並以「單位如有煉法輪功的,則不能評明星企業」等來株連單位。郭恆宏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公安縣「六一零」趁機向她單位敲詐一萬元現金,說是到北京去接她。她親眼目睹公安惡警用敲詐的錢大肆揮霍,硬是將一萬元錢揮霍一空。
期間郭恆宏一直在絕食,然而惡警們大吃大喝大用,又開假發票,如吃一百多元就開三百多元的生活費,一應開支全在裏面攤。更醜惡的是在回來的火車上幾個惡警還為分贓爭的面紅耳赤。
惡警將郭恆宏非法超期關押在公安縣看守所,剛釋放不久,車橋廠就配合「六一零」切斷了她的經濟來源。她在單位工作了整整十年,只給她算了四千元買斷費,就把她一腳踢開了。
二、看守所的腳鐐手銬
自郭恆宏被單位開除後,惡警還採取蹲坑的卑鄙手段在她的住所周圍盯梢。一次,郭恆宏正在宿舍做飯,以周良清(斗湖堤派出所警察)為首的七、八個警察闖進她的宿舍,再次將她綁架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裏,郭恆宏堅決反迫害,和功友們一起大聲向各號室裏的人講真相,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還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經常遭惡警毆打、辱罵、受盡凌辱。
一次,郭恆宏與其他幾位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一起背師父的法,被不法警察劉國華狠命打了兩耳光,當時在場見證的有六名大法弟子。大家一起反抗,衝出號室,質問劉國華憑甚麼打人。一時間,來了很多惡警,郭恆宏及其他兩名大法弟子被惡警用反手銬將雙手銬在後面,並將郭恆宏單獨關押在一間號室裏。大法弟子齊聲喊:「打人那!打人那!」那次,郭恆宏被銬的時間最長,一直到中午吃飯也沒給她打開,這時她大聲喊:「打開手銬!打開手銬」。其它號室同修們聽見後,一齊不停地高喊:「打開手銬!」女惡警蔣陸玲來了,不但不給她打開,還冷言冷語說些難聽的話譏諷她。那次將她反銬著折磨了三、四個小時,惡警真是慘無人道至極。
還有一次,陳剛(看守所所長)等幾個惡警用死刑犯的重腳鐐銬住郭恆宏的雙腳, 將她從長長的走廓拖到另一號室,也是至少有六名大法弟子見證,當時大法弟子齊聲高喊:「不許迫害大法弟子!放開她!放開她!」大法弟子情急之中,就拿手捲成話筒,對著街面向世人喊:「打人那,打煉法輪功的人那!」那次惡人迫害她好幾個小時,直到天黑了才給她解開腳鐐。
還有一次,惡人逼大法弟子照相,郭恆宏不配合惡人,惡警劉國華(看守所副所長)給郭恆宏上腳鐐銬也是好幾個小時,直到天黑後才解銬。郭恆宏前後至少遭三次腳鐐手銬的酷刑折磨。
三、絕食抗議
郭恆宏堅決反迫害,在看守所多次絕食抗議,強烈要求還大法師父清白,還大法弟子自由。絕食最長的一次是九天九夜滴水未進。可是惡警不但不放人,還將她野蠻地綁在長蹬上,有「六一零」、國安及看守所的惡警、號室裏的犯人等十幾個惡人,硬是按住她的手腳,用一根又粗又長的膠管子強行灌食,郭恆宏不配合,看守所副所長袁昌武就抓住她的頭髮,拼命地往地上撞。直到灌得她胃出血。在地獄般的看守所,郭恆宏受盡了折磨。
四、罪惡的財校洗腦班
郭恆宏在看守所堅決反迫害,每天和功友們一起背師父的法,堅持煉功。惡警們氣急敗壞,「六一零」又將她劫持到財校洗腦班(註﹕現在的鑫港娛樂城)強行洗腦折磨,企圖逼迫她放棄修煉。當時一共七名大法弟子在財校黑窩遭迫害,年齡最大的是高建村的譚爹,年近八十歲的老人。當時正值六月高溫時節,在財校招待所裏,惡警串通不明真相的炊事員,服務員協同迫害大法弟子,每餐每人只給約一兩米飯,極少的一點菜,只能維持生命的最低底線。
一天早晨,在惡警的授意下,只給七名大法弟子送了六個包子,那就意味著還有一人不能吃早餐,惡警使陰招想將大法弟子活活餓死。因江澤民有密令:「對法輪功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就意味著對法輪功怎麼迫害都不為過頭,因此公安縣惡警才敢出此下策。一到吃飯的時候楊良富(當時的「六一零」頭目)一夥就開車前來吃飯,每餐兩大桌大吃大喝。
這時,大法弟子開始集體絕食絕水(當時是40度高溫),並一邊站在窗戶邊向路人講真相,不少世人流下了同情的淚水。郭恆宏在財校洗腦班堅持向世人講真相,又被「六一零」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拘留在看守所,拖延遲遲不放人。請善良的世人想一想,她被非法關押在裏面沒有人身自由,是如何「擾亂社會治安」的?這不分明是惡警們踐踏法律嗎?
五、「六一零」草菅人命
郭恆宏由於長期遭受殘酷折磨,她所承受的早已超越了人的極限,致使她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被折磨到了精神恍惚的狀態。一天,她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吞了筷子(煉法輪功不會自殺,她是在長期遭受折磨,精神、肉體承受到了超越極限而導致的偏頗行為),「六一零」來人後,將她帶到中醫院,醫生說要做CT檢查,可「六一零」惡警視人生命如兒戲,不肯拿錢,竟然沒做CT,極不負責地把人推給她哥哥了事。
即使這樣,可惡警還是不肯放過她,伺機待她稍微恢復後再抓捕她。郭恆宏無法在安穩的地方住,不敢去任何一家醫院檢查,甚至不敢去領那極少的一點生活費。為免再遭邪惡的迫害,她只好流離失所,東躲西藏,過著惶恐不安的日子,沒有地方煉功,吃飯也是飢一頓,飽一頓,因此身體日漸出現嚴重問題。
有一次,郭恆宏感到萬般難受,她知道身體已經到了很嚴重的狀態了,就跌跌撞撞找到一位功友家裏。那位功友收留了她,又趕緊找來了另外幾位功友,有的看護她,有的給她熬稀飯,有的給她洗衣服、洗澡,並想辦法將她送到她親人身邊。她的親人帶她到醫院診治,經醫院診斷是嚴重胃化膿,可又不敢公開在醫院裏住院,怕再遭惡人的綁架,就只好在她親人家裏輸液治療,稍有好轉後就離開了親人家。
一天晚上,郭恆宏在一位女功友家裏借宿,以周良清為首的惡警趁夜深人靜時撬開了那位功友的鐵門,將她和功友兩人一起非法抓走,在看守所關押了很長的時間才放人。
由於郭恆宏多次慘遭迫害,因此身體極度虛弱,走路隨時都有倒地的危險,最後實在支持不下去了,才被幾位功友以化名送往沙市一家醫院救治,可是已經晚了,郭恆宏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含冤離世,年僅三十六歲,一個無辜的生命就這樣被惡魔奪走了。
六、死後仍在抓捕
郭恆宏走了,三十多歲啊,正當人生風華正茂的歲月。她走了,天地同悲啊!一個奇女子就這樣被殘酷地迫害死了,這真是千古奇冤啊!她的遺骨掩埋在她出生的地方,也是她哥嫂居住的地方,現在的毛家港鎮螺絲灣村。只有淒涼的風雨守護著她的遺骨。
可惡的是在她死了幾個月後,還有一幫惡警帶著一大摞整好的惡材料到螺絲灣村她哥哥家裏去抓她,據說這次是直接送勞教所的。這可是螺絲灣村村民人人皆知的大醜聞啊,請問人都死了,她在人世間犯的甚麼罪?觸犯的是哪條法律?她的哥哥悲憤地問惡警:怎麼,人都死了你們還不肯放過她嗎?惡警們揚長而去,竟然沒有愧意,事後懼怕承擔責任,又極力造謠說郭恆宏是煉法輪功煉死的。
七、聖潔高貴 正氣永在
她走了,走得那麼冤
血跡斑斑,帶著巨大的傷痛!
她走了,走得那麼烈
捍衛真理,帶著無限的悲壯!
她走了,走得那麼堅
從容聖潔,帶著不屈的精神!
她走了,走得那麼遠
脫離凡塵,帶著高貴的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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