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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市運河區公檢法陷害王佳勝、唐建英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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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滄州市運河區公、檢、法綁架陷害王佳勝、唐建英夫婦,於2009年4月非法判王佳勝10年、唐建英3年。

2008年6月4日滄州市法輪功學員王佳勝在購物時向世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隨後被滄州市運河分局人員綁架並抄家。其妻唐建英當時正在家午睡也被強行綁架。一年多來他們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

運河區檢察院於2008年9月份對王佳勝、唐建英實行構陷,對當事人實施刑法第300條指控。但在當事人家中所抄法輪功真相內容,不但不具有任何社會危害性反而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根本不具有定罪的依據。但運河區法院在沒有定罪依據的情況下仍做枉法裁判。於2009年4月份非法一審判決王佳勝10年、唐建英3年。公然剝奪憲法賦予當事人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這是中共邪黨凌駕於法律之上利用司法部門公開行惡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標誌性」產物,是運河區公檢法辦案人員追隨強權、恐懼強權執法枉法製造的又一個冤案、錯案。

當事人依法提出了上訴。在十天之後王佳勝的母親去探視兒子、兒媳時才得知判決結果。老人家拿著一紙沉甸甸的判決書欲哭無淚,只是堅定的說:「得請個律師!一定要請個律師!他們沒有罪呀!」

當王佳勝的母親拿著律師代寫的上訴狀到市看守所,徵求當事人意見並要求簽字時,卻被看守所所長韓鄭華以看看為名,把「上訴狀」騙過去非法扣押至今。這種執法人員違法行為無疑是有預謀的。是他們害怕在他們這一環節開了綠燈,上邊怪罪下來吃不消。可見共產邪黨的邪惡不一般,它能讓一個執法人員為了躲避邪黨的淫威而違法。在上訴狀的遞交過程中滄州市中級法院、運河區法院和市看守所串通一氣、互相推諉,使七十多歲的老人在烈日炎炎之下在看守所和法院之間來回奔波,吃盡了苦頭。

由此可見,中共邪黨所宣傳的甚麼法制社會、和諧社會只不過是政權運作的一句蒙人的口號而已。這邪黨本身就是我們國家的禍根,只要它存在中國就不可能走向法制、走向和諧。

回顧:

自99年7.20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王佳勝多次遭受迫害。先是在迫害發生的初期,王佳勝被非法判刑4年,關押在臭名昭著的河北省冀東監獄。

2006年4月1日,滄州大法弟子王佳勝被新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滄州第二看守所。王佳勝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絕食反迫害,受盡折磨,每天上著背銬,插著胃管,胃管一直不給拔。王佳勝家中剩下一個60多歲的母親和一個14歲的女兒,每天艱難度日。在家人和海內外正義人士的譴責壓力下,6月28日惡警將被迫害得皮包骨、生命垂危的王佳勝放回。

2008年6月王佳勝夫婦被非法抓捕後,運河分局強行抄家並派人在王家蹲坑,王佳勝家中值錢的東西被洗劫一空,剩下的是凌亂的家具,滿地的衣、被,洞開的門窗。蹲坑的惡警將家中的食物、冰箱中的雞蛋等食品吃得精光,衣服、被褥被他們踐踏在腳下,下水道堵塞,屋裏一片狼藉。

王妻唐建英三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曾出現心臟病、腎炎等症狀,就在唐建英生命出現危險的時候,依然遭受野蠻灌食的迫害。

參與迫害的責任人:運河分局國保大隊隊長: 劉坎華  手機:13930711999
滄州市看守所所長: 韓鄭華  辦公室電話: 5523198
運河區檢察院刑檢科科長:王社清  手機:13930785700
運河區法院刑庭審判長:馬永勝  手機:1390317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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