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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婦女唐興榮遭綁架折磨、誣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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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四川米易縣大法弟子唐興榮被當地邪黨公檢法惡徒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被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唐興榮,女,今年三十九歲,出生四川米易縣,家住米易縣攀蓮鎮賢家村。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晚上,四川米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攀蓮鎮派出所、攀蓮鎮政府及賢家村一夥惡人惡警,闖入唐興榮家中,搶走兩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和其它相關財物,並將唐興榮綁架到警車裏。唐興榮高喊「法輪大法好」,遭一惡警打耳光。

惡警將唐興榮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期間又將她綁架到米易縣火車站附近的一個黑窩內,惡警周林、徐欣和兩個攀枝花來的惡警,將她吊銬起毒打,並用煙火燙她的臉。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米易縣法院對大法弟子唐興榮非法庭審,誣判五年。唐興榮提出上訴。
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米易縣邪黨法院對唐興榮再次進非法庭審。法庭上,唐興榮正氣質問:「我修大法做好人犯了甚麼罪?楊梓華、周林、徐欣在迫害我的時候,他們將我吊銬起毒打,並用煙火燙我的臉,他們算不算犯法?」

法官答不上話,非法庭審只有十多分鐘就草草收場,邪黨法院非法宣判唐興榮五年徒刑。一月十五日,米易邪黨法院在公園廣場非法對大法弟子唐興榮進行所謂的「公審」。

以上幾次非法庭審都沒有通知任何家屬,後來家屬質問參與非法庭審的人員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法庭人員稱:針對法輪功根本不需要通知家屬。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八、九日左右,惡警因唐興榮不穿囚衣,將她上老虎凳、綁死人床(手腳成大字銬在死人床上,不能大小便)。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惡警將唐興榮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相關責任單位、個人在職職位及任職時間:

四川米易縣法院院長唐亮洪
四川米易縣檢察院檢察長莊嚴
四川米易縣政法委書記王永祥
四川米易縣縣委書記兼縣長張偉
四川米易縣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李國洪
四川米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隊長楊梓華
副隊長李雪松
成員周林、徐欣

四川攀枝花市國保隊:隊長邱天明、副隊長張柏林、田萍自1999年7月到現在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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