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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黨人員一直監控騷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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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我叫牛聖雲,家住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中心路二十五號。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九年來,一直遭邪黨人員的監控、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我抱著為大法、為師父鳴冤,抱著對政府的幻想,和四位同修去北京上訪,想把自己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事實和親身感受以及周圍煉功者的真實情況,反映給政府,使其明白法輪功對社會百利無一害,收回錯誤決定,給我們一個正常的修煉環境。沒想到我們剛走到天安門廣場,就被便衣騙上了警車,便衣說要我們上車登個記,上車後就不讓下車了。

後來陸續有各地大法弟子被騙上車。車滿後,惡警就把我們綁架到天安門廣場公安局,關進了鐵籠子,做了登記。後來惡警又把我們綁架到淄博駐京辦事處,聽說那裏是某空軍招待所的第六層樓,淄博市及各區的公安局在此都設有辦公室。我們被限制在樓道盡頭,廁所門前大約三四平米的地方。駐京辦事處的人把我們的鞋脫掉拿走,搜走了我們隨身帶的錢,讓我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那時天已很晚。我們來之前已有兩位臨淄區的老年大法弟子被綁架到此,後來又綁來了兩位同修。這一夜,我們九人在這窄小的地方輪流蜷曲著休息,我背靠牆坐了一宿。

第二天一天沒給我們飯吃,大約晚上十點鐘,張店區興學街派出所的李峰和張店區車站辦事處武裝部的部長張某押著我們單位的車到淄博駐京辦,同修龐台美是被張某揪著頭髮推到電梯裏,上車時還被張某一腳踹到車上。經過一夜的行程,大約早上六點,邪黨人員把我們綁架到了興學街派出所,我們在興學街派出所的值班室裏關了六天六夜,這六天六夜不能躺下休息,後來家裏被勒索了三千元錢,才由單位把我接了回去。

我認為這三千元錢派出所要的很沒有道理,家人告訴我這是罰款。即使是罰款也應該有票據,我向單位要、向居委會要,都沒有要來任罰款憑證。在後來得知淄博駐京辦事處已把綁架我們時扣押我們的現金轉交給了興學街派出所,我們去索要該款的時候提出了罰款也要給發票,一女指導員說:「你們還得寸進尺了。」直到去年奧運會期間,張店區車站街道辦事處和興學街居委會的人到我家找我談話時,我又提出上訪罰款要給個說法。今年邪黨兩會前居委會又讓樓區負責人找我,說要到我家找我談話,我說:「到我家不行,那是擾民,我可以去居委會,他不找我,我也得找他,我們上訪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憑甚麼罰款!我們五人共計一萬七千元(本人、張桂蘭、龐台美、老高各三千元,張愛蘭五千元)得給個說法。」樓區負責人把我的意思告訴了居委會主任。主任說要先請示領導。結果後來回電話給樓區負責人說:「還是上次在她家門口談的那些事,就不談了。」就這樣談話取消了,所謂的罰款至今也沒有個說法。還有邪黨人員去北京綁架我們的費用,是從我和本單位同去北京的同修張桂蘭的工資裏扣的,至今也沒給個說法。

另外,二零零零年我從派出所回來以後,辦事處、居委會、派出所三天兩頭的找我談話,我丈夫本來就受黨文化毒害很深,迫害使他更加瘋狂的謾罵大法,造業深重,攪得家無寧日。三月二十五日,車站辦事處又強迫我們單位把我和同修張桂蘭非法關了起來,直到過了四月二十五才放我們出來。

二零零二年九月七日,我為了不被綁架到洗腦班,被迫離開了家,到了女兒上學的城市。這期間,派出所對我家進行電話監控,到家裏騷擾,讓家人提供我在外的線索。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因家中有事必須與家裏通話,結果第二天女兒學校的邪黨書記就找我女兒問話。為了不被綁架,我馬上又到了另一座城市。二零零三年,「六一零」的人開著警車到女兒學校找我。因找不到我,「六一零」惡徒竟逼家人寫保證書後才作罷。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回到家,結束了近四年的流離生活,但我的名字被邪黨人員上了黑名單,直到現在它們依然對我進行監視、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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