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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東寧縣幾位教師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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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

  • 小學教師被誣判五年 妻兒困苦

  • 被誣判十年,教師獄中被迫害致傷

  • 九年來沒有團圓的一對夫妻

  • 信仰真善忍,幸福家庭被拆散

  • 小學教師被誣判五年 妻兒困苦

    大法弟子張忠,黑龍江省東寧縣育龍小學的教師。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本著善念送給了學生們每人一個真相護身符,希望孩子們在天滅中共的劫難中能得到平安。其中有學生回家告訴了家長,不明真相的家長誣告了張忠老師,張忠遭東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並被非法判了五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

    在張忠被判刑的幾年中,他的妻子帶著上小學的孩子,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艱難的度日,常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能找著活幹,日子還能好過一點,沒有活幹就乾著急。從零六年開始,生活和精神的壓力使張忠的妻子常常半夜痛哭,精神有時處於一種恍惚狀態,孩子也無法照管,只得在好心的親屬家暫住。

    零八年八月份精神處於崩潰邊緣的張忠的妻子,一時想不開,喝下了兩口「敵敵畏」,後來被好心的鄰居發現送到了醫院。在醫院醫生給她打針,她把針拔了下來,要給她洗胃,她不讓,對聞信趕來的母親說回家。母親拗不過她,於是打了一輛三輪車,把她拉回了娘家。其實當她剛喝下「敵敵畏」時她就清醒了,知道自己錯了,不該這樣輕視自己的生命,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個好人,相信大法是被冤枉的,於是她憑著對大法的正信,心裏不停的念叨「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求大法師父救她。就這樣,她奇蹟般的轉危為安,要知道她喝藥後吐出的嘔吐物的地面被清洗過四、五遍後,落下的一層蒼蠅都被毒死了,而她沒有洗胃,也沒吃一粒藥,沒打一針,竟撿回一條命,幾天後身體一切恢復正常。

    張忠一家人,原本一個幸福的家庭,只因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卻被共產邪黨給迫害的有家難團圓,善惡有報是天理,最終操縱綁架張忠老師而給其家庭造成傷害的惡人,如不悔改,彌補過錯,必將遭到天懲。


    被誣判十年,教師獄中被迫害致傷

    大法弟子姜敏善,是東寧縣職業高中的一名優秀教師,二零零二年一月份,被東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林曉偉帶人綁架,當時在公安局遭受了四天四夜不讓睡覺的折磨,在東寧縣看守所裏,姜敏善絕食進行反迫害,被惡警指使四個犯人強行按住給其灌入了加入濃鹽水的奶粉,鼻腔與胸腔被插管給插壞了,燒得胃裏像著了火一樣,只有不斷的喝著自來水,才能緩解胃、胸裏的疼痛,最後喝得全身脹滿了水,眼睛腫成一條縫。即使這樣,最後還是被東寧縣公安局給非法判刑十年,同年送往哈爾濱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姜敏善在獄中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被關小號、體罰……,最後被打的出現嚴重病態,發燒不止,脊椎處痛的不能動彈,只能趴著,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經檢查,發現脊椎處長了個瘤。

    二零零七年過年前,哈爾濱女子監獄為了推卸責任,到東寧縣公安局要求出證明,準備讓姜敏善保外就醫,而東寧縣公安局以證件不足為由不給出證明,直到過完年上班後,才由哈爾濱女子監獄帶全證件來到東寧,東寧縣公安局才給出示證明。可以想像得到姜敏善全家人這個年是在怎樣的煎熬中過的。試想一下,如果生命垂危的是公安局人員家自己的親人,他們能這麼拖嗎?共產邪黨反人性的邪惡本質,通過這件事充份的體現出來了。

    姜敏善被接出後在哈爾濱治療不見好,後又到上海醫院花了十二萬多元錢動了大手術,才保住了性命,在家住院治療期間,哈爾濱女子監獄的惡警還上門看恢復的怎樣,還企圖把趴在床上的姜敏善再綁架到監獄。

    一個原本健康的好人,被迫害成了這個樣子。天理難容,人不治天治。天滅中共已成必然,善良的人們,您如果還沒有三退(退黨、退團、退隊)的話,請趕快做出明智的選擇,退出這個中共惡黨,近幾年,天災人禍不斷的發生,千萬不要給中共惡黨做替罪羊,給自己選擇個美好的未來。


    九年來沒有團圓的一對夫妻

    大法弟子金錦善,原東寧縣第三小學的退休教師,她和丈夫李桂哲都是大法弟子,從二零零一年起至今始終沒有團圓一天,二零零一年李桂哲被邪黨第一次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雞西監獄,在雞西煤礦腿被砸斷後轉到牡丹江監獄關押。二零零五年刑滿到期的前十三天,金錦善又被綁架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就在金錦善還有三天到期釋放時,李桂哲又被惡警綁架非法判了二年勞教。至今夫妻二人在家沒有見過一次面。

    金錦善回來後,學校停發了她的退休金,沒有了經濟來源,可以說是身無分文,只有暫住在親屬家度日。(而和她一起回來的其它市縣法輪功學員都給恢復了工資,有的還補發了關押期間的工資)。誰家沒有妻兒老小,想一想他們的孩子,四年見不到父親,又四年見不到母親,這又一年了見不到他的父親,就因為他們信仰真、善、忍,一個幸福的家庭九年未得團圓。


    信仰真善忍,幸福家庭被拆散

    賈豔鳳,東寧縣第二中學的教師,二零零五年被公安局綁架,被非法關押近四個月後釋放,「610」辦公室指使教委逼迫賈豔鳳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才能讓她上班,否則就停止她的工作。賈豔鳳不願出賣自己的良心背叛大法,沒寫保證。就這樣,四年了她一直被停薪停職在家,丈夫因此也和她離了婚。四年來,賈豔鳳帶著一個上學的孩子,靠給別人打工,艱難的維持著生活,幸福的家庭被拆散了。

    一個好人,一個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人,卻遭到了如此不公正的對待。

    我國憲法明文規定 「信仰自由」,而鎮壓迫害法輪功是違反憲法的宗旨的。那些迫害的始作俑者,他們也知道違法,也怕將來承擔責任,所以在下達迫害指令時,沒有紅頭文件,只是口傳,不准記錄。立法,不執法而又違法的犯罪行為也只有中共這個邪惡政府才能幹的出來。而那些被利用執法犯罪的人,將來都要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一切責任。因為事是你幹的,不管是誰的命令,你都難逃罪責。好好的想一想吧,不要充當給中共拔橛子的人,只有停止犯罪,才能給自己留條後路。

    善良的人們,拿人心比自心,如果我們還有一點良知,還能讓這人間的悲劇再繼續嗎?讓我們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發出正義的呼聲,解體中共,停止迫害,我們堅信正義一定能戰勝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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