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陳淑芬為了向被邪黨謊言欺騙、毒害的民眾講清真相,與大法弟子一起利用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為此,邪黨國安部非常恐慌,命令保定市公安不法人員必須在幾日內抓住陳淑芬,否則,給予撤職處分。
博野縣公安局夥同博野鎮派出所惡警採取卑鄙、下流手段,於2002年10月19日晚12點左右,惡警們跳牆進入陳淑芬家中,破門而入,從被窩中揪著正在熟睡的16歲兒子霍磊的頭髮,強行拽進車內,而後施以酷刑迫害,逼問他父母的住處。在惡警慘無人道的迫害和酷刑逼供下,霍磊無法承受,便說出了父母的住處。
當晚半夜2點鐘以後,博野縣惡警10餘人開三輛車逼霍磊帶路,找到河北省安平縣某村陳淑芬的住處,惡警們連外衣、鞋也不讓穿,將霍士敏、陳淑芬夫婦二人非法抓到博野縣公安局進行非法關押並進行毆打,用木棍拼命抽打霍士敏的臀部以下大腿處,直打成黑紫色。給陳淑芬施以怎樣的酷刑,到現在也不得而知,因為邪黨監獄至今不讓面見陳淑芬。據當天早晨給陳淑芬送衣服的弟媳講,只看見陳淑芬光著腳、穿著秋褲、頭髮蓬亂,雙手被銬在暖氣管上,臉色甚是難看。
當天早晨,霍磊被放回家。陳淑芬的婆婆來看孫子,只見院內被惡警揪下了霍磊的大綹大綹頭髮,還有霍磊被強行揪走時地上划得兩行鞋印。小霍磊被惡警毒打後,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整整五天沒吃東西,嘴上起了滿口的燎泡。
兩天後,陳淑芬和霍士敏被送往河北省徐水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徐水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陳淑芬曾絕食反迫害,遭到強行灌食迫害,人瘦的皮包骨頭。而後,陳淑芬被邪黨法院非法判處9年有期徒刑,霍士敏被非法勞教3年。
陳淑芬現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鹿泉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家屬曾多次探視,監獄惡警以各種藉口拒絕面見。幾年前曾聽說一名惡警包一名法輪功學員,同吃、同住,不讓學法、煉功。
2009年5月7日,兒子、女兒去監獄看望陳淑芬。因陳淑芬不背監規,惡警不讓兒子、女兒接見。
在陳淑芬被非法判刑前,她就多次遭到迫害。
1999年7月20日,陳淑芬進京上訪,被博野縣公安局接回,非法關進博野縣職教中心洗腦班。7月22日,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公安局的惡警進行非法抄家,掠走師父法像和大法資料;7月25日被非法關進博野縣拘留所,非法罰款250元回到家中。
1999年10月20日上午,博野鎮黨委書記胡博學、副書記姚栓良、鎮長楊同樂,副鎮長肖某帶領約20人左右,到家中找人,陳淑芬當時不在家,去了親戚家。惡人便於中午12點左右,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又非法抄家,將家中電視機、錄音機、自行車非法掠走。下午5點左右,陳淑芬剛從親戚家回來一會兒,惡人就妄圖進行綁架,因陳淑芬不配合,便又將家中另一輛自行車和一輛腳蹬三輪車強行推走。
10月22日晚上12點5分,博野鎮十幾個人將陳淑芬強行綁架到鎮政府,逼迫罵大法師父、罵大法,因陳淑芬不從,暴徒便讓其脫掉大衣,用大繩倒背著胳膊捆上,拳打腳踢,直至筋疲力盡才停手,陳淑芬左眼被打成個大紫包。直到天亮前不准睡覺。天亮後,被關進博野縣拘留所。在非法拘留期間,惡人向家人索要1200元押金,15天後強行扣除400元,購買 「保定日報」。
2000年9月21日,博野縣公安局政保股李莉、張盼芳、胡志光、張四清等人下傳票讓陳淑芬去公安局,將陳淑芬誘騙到公安局,非法關押6天,並向家人非法勒索1600元。
2001年6月1日早6點,公安局政保股李莉、胡志光、張四清三人到陳淑芬家欲進行非法綁架,因陳淑芬不配合,李莉便打電話叫來110的三個人,妄圖強行綁架。因陳淑芬揭露李莉等人貪污大法弟子鉅款,6個惡警灰溜溜的走了。當天晚上,南白沙村書記王亂說:「鄉政府要你揭批你們老師。」6月3日晚上,王亂又到家裏說:「明天8點必須見到你。」讓揭批師父、錄音、錄像。為不放棄信仰,陳淑芬6月4日早晨離家出走,流離失所。6月9日,博野鎮黨委書記姚栓良夥同公安人員共十幾人半夜翻牆而入,欲非法綁架未遂。6月14日左右,村書記王亂找陳淑芬的丈夫霍士敏叫其揭批法輪功、錄音、錄像。因丈夫也修煉法輪功,無奈也流離失所在外。
陳淑芬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都得到了淨化,是南白沙村有名的好人。可是這樣的好人卻慘遭邪黨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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