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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勞教所迫害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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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我先後兩次被中共惡黨非法強迫勞教,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地處花都區北郊赤坭鎮菠蘿山腳下)和廣州市第三勞教所遭受迫害,2006年從勞教所出來。後來,輾轉來到海外。記憶中,在勞教所發生的一幕幕對大法學員及本人的迫害情景,令人不願回首。

下面是我所了解的中共廣州市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忍迫害的一些主要惡人及其惡行。

一、主要惡人及其惡行

周洋波:男,四十四、五歲左右,身高1.70米以上,曾當過兵。1992年,周洋波從部隊退伍後,轉業到廣州司法行政系統。2002年2月前,周洋波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九大隊教導員,曾親自迫害大法弟子鐘穎航。因其賣命地迫害大法弟子,被邪惡中共「賞識」,2002年2月,升任廣州第一勞教所副所長(接替謝永康),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在其任副所長不長時間,該所大肆推行強行暴力轉化與血腥酷刑。

李國明,男,四十多歲,廣東省清遠市人,警號:4416044。曾當過兵,八十年代初退役。在1999年大陸惡黨迫害大法開始時,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男所,俗稱花都勞教所或花縣勞教所)二大隊教導員兼該大隊邪黨黨支部書記。身高大概1.7-1.75米左右,大腹便便、滿臉橫肉,說話的氣燄極其囂張,聲蠻面惡,為人虛偽而陰險毒辣。經常利用集合、點名的機會跳出來公開造謠、污衊大法師父和法輪功學員,矇騙不明真相的勞教人員,煽動仇恨,同時暗中策劃迫害。普通的勞教人員背地裏談起他,都是憎惡有加。

這些年來廣州第一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從打手的配置,迫害手段的選擇,迫害過程、時間與細節要求等,此人與黎偉成、何桂潮、畢德軍、武新河、周建宏等負有直接的責任。在他負責的二大隊(勞教場所稱之為「二中」,註﹕早期曝光邪惡的有關文章寫成三大隊,應以此為準)裏,惡毒的迫害手段表現得最為充份,因此,被中共邪黨委任為廣州第一勞教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大隊負責人。在2002年底,由於該大隊對法輪功學員施行強力酷刑轉化而被中共邪黨授予「集體三等功」和「表揚獎勵」,並發獎金。2002年12月初,受廣州市海珠區何貴榮夫人福利院九樓洗腦班的負責頭目李瑞民的邀請,李國明夥同黎偉成,親自動手捆綁大法弟子,示範、施行「紮粽」酷刑犯罪經驗。

由於國際救助與有關方面力量的壓力下,尤其明慧網2004年7月11日發表「曝光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一文,對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犯罪集團及黑窩進行徹底曝光,2005年4月底(註﹕早期曝光邪惡的有關文章寫成2004年4月,應以此為準),廣州市中共惡黨迫害大法學員地點不得不從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轉到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位於花都區赤坭鎮,又稱花都赤坭鎮水泥廠),李國明任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大隊長兼任該大隊邪黨黨支部書記,2007年上半年李國明調任廣州市第二勞教所(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副所長。為了「指導」迫害,有時回來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

楊永成:男,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所謂的教育幹事,是李國明的得力手下,與李國明狼狽為奸,迫害大法弟子。由於迫害「有方」,2001年3、4月調去組建廣州市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洗腦中心)」。楊被調去後,由黎偉成接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教育幹事職務。楊經常與一所的惡警交流犯罪手法,在2002年的8、9月份黎偉成、畢德軍、何桂潮、周建宏等到北京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回來後,楊永成也迅速把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的酷刑犯罪經驗,並應用到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例如,2005年,楊永成夥同惡警賴鑑鋒指揮幾個保安在「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對大法弟子李建忠等施行「上繩」酷刑迫害。

黎偉成:男,四十歲上下,身高1.56-1.60米,廣東省從化市人,前額稍突,頭的前半部份光禿,說話聲音沉悶,當兵退役後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2001年3月從該所五大隊調任二大隊的教育幹事,調任前,此人出手打人甚重,被「幾進宮」(多次被勞教)的人稱為該所四大殺手之一。面對有學位的法輪功學員,經常大放厥詞:「碩士博士又怎樣?還不是像豬狗一樣被圈在這裏?!」調任二大隊後,積極參與迫害,尤其到北京團河勞教所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後,直接安排打手進行酷刑折磨的手法以及監督執行,對酷刑迫害負直接責任。迫害王德華學員致精神失常的邪惡主謀。

何桂潮:男,三十八歲上下,身高1.65-1.7米,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曾當過兵。 2001年6月之前任二大隊的管理幹事,2001年6-11月調任六大隊管理幹事,2001年11月至2003年7、8月調任二大隊的專管副大隊長。此人虛偽暴虐,背後指使犯人用酷刑折磨大法弟子,自己則在學員面前裝出一副只「講道理」惺惺作態的虛偽面孔。在2002年的8、9月份和黎偉成、畢德軍等到北京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回來後立刻施行暴力轉化,直接安排打手進行酷刑折磨的手法以及監督執行,對酷刑迫害負直接責任。後因與李國明爭功勞,在2003年7、8月被李國明排擠到八大隊,由惡警畢德軍接任專管副大隊長。

畢德軍:男,四十歲左右,身高1.7米多,湖北省荊州人,曾當過兵,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說話聲嗡且惡。2002年5月初,在廣州第一勞教所二大隊任教員(專管幹事),後因為中共邪黨積極賣命,迫害「有功」而被提拔為副大隊長。在2002年的8、9月份和當時的專管副大隊長何桂潮、黎偉成等到北京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此人與黎偉成一起,以下手毒辣而著稱,例如:2002年12月31日下午,畢德軍指使打手王峰、王延奎等把剛被送進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黃國華暴打,直至黃國華昏迷、失去了知覺。因此備受李國明「賞識」、「重用」。2005年4月底(大概是26日),隨著廣州市中共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的轉移,畢德軍任廣州市第三勞教所(又稱花都赤坭鎮水泥廠)三大隊(專管迫害大隊)的副大隊長,繼續指使與操控犯人打手對大法學員的迫害。2007年上半年李國明調任廣州市第二勞教所副所長後,畢德軍接任李國明的位置,繼續犯罪。

武新河:男,三十五、六歲,廣東省韶關市人,身高1.78米,瘦而乾癟,瓦刀臉,戴一副近視眼鏡,經常眼露兇光。畢業於廣州市司法學校,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專管大隊)的教員(專管幹事),人稱「武教」。在執行酷刑迫害與攻擊大法和大法弟子方面不遺餘力。在強制洗腦方面,在找學員「個別談話」方面、在對學員「思想摸底」與威脅恐嚇方面,在直接指使打手迫害方面,此人的陰險不在李國明之下,狠毒不輸於黎偉成、畢德軍。在與學員個別談話時,其人往往先用惺惺作態的語言說某某學員的堅定表現令他覺得如何真了不起,然後誇誇其談他所謂的對大法法理的理解,然後問「你修這麼多年了,法理怎樣的怎麼那麼糊塗的」之類的等等鬼話,如果學員無意識的顯露出自己的思想狀態或者稍稍表現不符合邪惡認為的標準要求,接下來便是一輪誣蔑辱罵與血腥迫害。學員家屬到勞教所探視被關押的學員,武新河也「不失時機」的造謠、威脅與恐嚇,這一點武新河比李國明、畢德軍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中共邪惡很看中他,2005年4月底,隨著廣州市中共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的轉移,武新河任廣州市第三勞教所(又稱花都赤坭鎮水泥廠)三大隊(專管迫害大隊)的專管教員,繼續犯罪。

周建宏:男,四十來歲,湖南省汨羅市人,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一米七五左右,體形粗壯,說話聲音尖輕、有點異性化,曾當過兵。原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三大隊大隊長,2002年初調任二大隊(專管大隊)大隊長,兼任二大隊警察黨支部副書記。周建宏在2002年的8、9月份和當時的專管副大隊長何桂潮、黎偉成到北京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此人有「笑面虎」的外號,說話的表面上像是和氣,背後指使打手迫害,狡猾陰毒得很。有個遭受酷刑折磨的學員即將離開勞教所之前,周建宏幾次要學員做一個書面說明,說明在被勞教期間,警察沒打過、沒罵過,並要學員口頭保證以後不將在勞教所發生的事傳出去,否則,就繼續勞教等等。

陳富民:男,三十六、七歲左右,身高大概1.75米,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執行與協同迫害。2005年4月底,廣州市中共惡黨迫害大法學員地點不得不從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轉到廣州市第三勞教所後,陳富民調任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石井鎮槎頭西洲北路56號)繼續犯罪。

洪遠朋:男,四十五歲左右,潮汕人,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該所二大隊的教育幹事。此人專管「上課」洗腦迫害及日常管理。

陳敏華:女,三十多歲,江西省人,身高約1.56米,戴近視眼鏡,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教育科副科長,協同迫害。

盧為民:男,四十歲左右,身高大概1.70米,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二大隊(專管大隊)的教員,執行與協同迫害。

李文斌: 男,四十歲左右,中等身材,略顯胖,原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中隊長,李國明調任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後任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大隊長,執行與協同迫害。

潘姓惡警:男,三十多歲,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惡警,協同迫害。

鄧姓惡警:男,三十多歲,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惡警,協同迫害。


打手:經李國民、何桂潮、畢德軍精心挑選,安排一批心狠手辣的、絕大多數都是「幾進宮」(多次被勞教)的吸毒慣犯或者是黑社會團夥成員的勞教犯人,免去他們的一切勞動任務,再從獎分上給予鼓勵(強行轉化一人,減免二十天),讓他們成為專職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夾控」兼打手。這些打手直接聽命於惡警,對惡警很會察言觀色,很能明白惡警的「意思」,而對法輪大法弟子,則心狠手毒。被迫害的大法弟子身邊的「夾控」人員配置,貼身監控的細節要求、迫害手段、酷刑種類的選擇,迫害過程與時間要求等等全部由惡警操控。直接行酷刑的邪惡之徒有王峰、王延奎、崔玉財、蔣勇、夏建華、董志遠、崔永浩、張良、何鏗、孟××、x邵棠等等,依照5個小黑屋,每個小黑屋配置4-5名打手(24小時輪班)算,從2002年至今,估計這些專職打手先後至少有幾十名,這裏列出的只是部份而已。

二、迫害的時間分段與特點

從2000年1月起,中共惡黨廣州市勞教所非法關押和迫害男性法輪功學員至今,可以分三個階段:

1. 2002年2月之前(周洋波調任廣州第一勞教所副所長之前),迫害以強迫灌輸邪惡宣傳、監控體罰、強迫勞動、威迫利誘、洗腦迷惑為主。
2. 2002年2月--2005年4月底, 在前一階段的迫害手段基礎上,突出高壓暴力、禁閉、血腥酷刑,同時又極力掩蓋的隱秘;迫害地點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
3. 2005年5月至今,繼承上一階段的所有血腥暴力與隱秘性,同時強調後續洗腦與心理控制,地點上改換到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

在總體上,中共惡黨廣州市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具有如下特點:

1、非法、見不得人

從憲法保護的人身自由權角度的、已簽署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角度來說,整個勞教體系都是非法的。因此,勞教所內部對大法學員的迫害也是非法的,見不得人的。尤其非法禁閉與施行酷刑,嚴重違反《刑法》與《國際刑法》,直接犯了「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毆打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罪」、「指使毆打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罪」以及酷刑罪、反人類罪。

2、殘酷血腥

勞教所迫害大法學員的殘酷與血腥特點是由中共本身的邪靈本質與流氓本性決定的。具體的酷刑明慧網上有過相關報導:

廣東花都市勞教所暴行:酷刑折磨昏死再叫獄醫
廣州第一勞教所動用四套酷刑 受刑者渾身大塊紫血印
我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被長期吊銬的遭遇
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暴行:捆成球狀懸空吊在鐵鉤上
罪惡的廣州市第一勞教所
廣州第三勞教所對大法弟子施「繩網」「紮粽」等酷刑

3、隱秘掩蓋

在生活中,戰爭、種族衝突導致人面臨失去家園和生命的危險,這種痛苦人們容易認識到。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直接針對人的道德良知、人權和信仰的迫害。一方面以酷刑等卑劣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另一方面,因為迫害的非法性與血腥暴力,是見不得光的,見不得人的,所以參與迫害的中共惡警罪犯和打手們對迫害的真相極力的掩蓋。

面對國際輿論的壓力與國內有良知的民眾,中共極力抵賴、編造謊言與營造假相,使國際社會的民眾難以了解迫害的真相。廣州第一勞教所也不例外。一般都是夜裏十二點開始施行酷刑,在凌晨四點以前就暫停,時間段隱秘。有個遭受酷刑折磨的學員即將離開勞教所之前,廣州第一勞教所二大隊大隊長周建宏幾次要學員做一個書面說明,說明在被勞教期間,警察沒打過、沒罵過,並要學員口頭保證以後不將在勞教所發生的事傳出去,否則,就繼續勞教等等。惡警指使打手對黃國華施行毒打,5個打手24小時夾控,就連上廁所也有3個人跟著、架著他。他的懷有三個月孕的妻子被廣州610洗腦班害死了,每天還強迫黃國華得「微笑」。

勞教所用血腥酷刑強迫法輪功學員向邪惡方向轉化,同時用偽善欺騙勞教人員和社會大眾,作出「春風化雨」的假相,無恥的宣說法輪大法學員「轉化」後精神煥發。如果看到有人神情沮喪,馬上找你談話,懷疑你是否「假轉化」或留有「尾巴」,讓你再回小黑屋或指派打手再施行一次酷刑。在2002年底的「迎2003新年聯歡晚會」上,強迫法輪功學員演唱所謂的「幹警頌」(由歌功邪黨的「公僕讚」改編),妄圖為他們塗脂抹粉、掩蓋他們迫害所幹的罪惡。惡警們還到處造謠說學員的違心妥協是自願的,家屬來接見時假裝對學員如何的關心和愛護,極力麻痺欺騙民眾。不知內情的人從表面很難看出迫害來。

4、系統性迫害

從非法抓捕到洗腦、從夾控到詳細的監控記錄、從造謠誹謗到任意打罵、到威逼利誘恐嚇的「個別談話」到任意延長勞教期限、到從體罰到血腥恐怖的酷刑迫害,從肉體迫害到精神良知的摧殘,從逼迫所謂的認罪認錯到逼良為惡戕害人性,廣州第一勞教所的惡警的迫害手法可謂系統精細。這也體現出中共國家恐怖主義迫害人性與良知的深重與殘酷。

5、手段流氓無恥

在迫害的過程中,惡警與打手們所採用的手段都是下三濫、下流無恥的。施行酷刑時,不是麻木而是表現出變態的「興奮」與獰笑,甚至是迫害「比賽」,這些無不反映出中共邪惡泯滅人性的反人性本質與無恥的流氓本性。

三、迫害手段及酷刑種種

1、洗腦,進行精神「強姦」:剛進勞教所的洗腦就是所謂的「無論你對還是錯,無論有罪還是沒罪,都要認罪認錯,遵守隊規所紀,安心改造」。接著,強迫法輪大法學員看「焦點訪談」等造謠、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或由管教洪遠朋「上課」,重複中共的造謠、污衊法輪大法的內容。有時,也放一些所謂的電視連續劇,都是歌功惡黨或蠱惑矇騙人心的。

2、泯滅人性的「個別談話輔導」:時不時的,惡警會突然的找學員去進行「個別談話輔導」,目的是看學員的思想狀態,所謂進行「思想摸底」,如果學員無意識的顯露出自己的思想狀態或者稍稍表現不符合邪惡認為的標準要求,接下來便是又一輪批罵,或者重新單獨洗腦,強迫抄看中共的造謠、污衊法輪大法的書籍、音像等,甚至再次關進「小黑屋」迫害。所以,被叫「談話」的學員內心都是惶惶不安的,精神緊張。

3、逼良為惡的寫「感想」、「考試」:每天進行「洗腦學習」後,還得寫「感想」(思想彙報),而且規定寫「感想」的方向,如甚麼深挖思想根源,學歷高不等於有社會經驗、心理健康等等,而且每週要進行一次總結,每月要進行一次考試,讓你記住那些邪惡的謊言或者說自己煉功如何的錯了,考試分數低了或回答不符合邪惡認為的標準要求,將會被認為「轉化」不徹底,遭到再次高密度強化洗腦或關進「小黑屋」迫害。

4、長時間奴工:除迫害向邪惡轉化的時間段,學員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無法勞動之外,學員每天還被強迫從事10小時以上超負荷的勞動,有時達14小時。

廣州市第一勞教所
一大隊:主要生產手工製品,如塑料花,布花等;
二大隊:主要是精品小玩藝彩繪,服裝的針線串珠,電插座等;
三大隊:生產手錶(機械)的配件,表盤等等;
五大隊:生產類似卡通的塑料玩具的彩繪加工,就像掛在鑰匙鏈上的塑料卡通小玩藝。
六大隊:待補充
七大隊:產品類似3大隊;
八大隊:生產類似五大隊的手工藝品。

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主要加工各式各樣的髮夾,有時也做服裝的串珠,塑料卡通小玩藝。

5、體罰性質的唱歌、操練:惡警以學員散漫、對惡警不夠畢恭畢敬為由,以體罰手段強迫學員反覆唱邪黨的歌曲和反復進行軍事操練。可惜當時很多學員不感覺它是迫害伎倆。其實其邪惡目的有幾個:一個是對學員進行後續洗腦和肉體操控,同時製造精神緊張;二是令不了解迫害的人以為惡警如何「好」,矇騙民眾;三是為新年晚會的歌功惡警、矇騙更多的人、抹黑大法的所謂「節目」作準備。

6、用陰毒手段進行精神污辱。酷刑之後,如惡警準備了許多大法創始人的照片(在上面打印了非常難聽的話),逼迫學員念。逼學員在上抄寫不堪入耳的髒話,用鋼筆尖去戳照片的眼睛、燒照片,並被拍照,同時惡警聲稱「這就是你們對待你們師父的證據,我們要把照片發到明慧網上去,看你們師父還要不要你」,如此等等,極其陰毒卑鄙,給學員的心靈蒙上難以解脫的陰影。

7、獄中獄--長期禁閉在「小黑屋」。2002年9月,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把三層辦公樓底層的「教室」用水泥牆分隔成了大小約8-10平方米的4間小房間(加上原來「民管會」為5間),每個房間都安裝了鐵門,並在上面裝了貓眼(只能從外面看到裏面)。在牆上的水泥還沒有乾的時候就迫不及待的把學員關到了裏面,專門用來折磨大法弟子。這些的小黑屋狹小、陰暗潮濕、密不透風,晝夜點著燈,牆壁四週貼著諸如「轉化是唯一的出路!」等標語,還有複印的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照片,用紅筆打上叉倒貼在牆上,場面陰森恐怖。對外美其名曰「談話室」。普通勞教人員把它稱為「禁閉室」。有時,邪惡還把學員騙去醫務所旁的勞教所「禁閉室」施暴(那裏離各個大隊都比較遠)。惡警這樣封閉大法學員,也是營造一種精神迫害,用他們的鬼話講就是「悶都悶死你」。

在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這樣的小黑屋有三、四間,位置在進入三大隊大門左邊的底樓。監室把原來的窗都用報紙、布條嚴嚴實實封起,沉重的鐵門基本關上,同樣的昏暗、不透風。裏面的布置同樣的邪惡。

夜深人靜時,邪惡之徒便對學員施暴。即使學員被逼迫表面屈服了,還要繼續長期禁閉在「小黑屋」迫害,以「鞏固轉化成果」,直到惡警認為「放心」為止。

8、多人貼身夾控與記錄。惡警指派打手24小時貼身監控大法學員,如影隨形,包括一舉一動一個眼神一個表情、甚麼時間喝水、甚麼時間上廁所、說了一些甚麼話、晚上睡覺翻身幾次、一天坐「小凳」姿勢及喉嚨的是否動(認為在默背經文)、是否有嘆氣等等,把學員的一切細微的舉動都每天記錄下來,交給相應「掛靠負責」的惡警。2005年1月,我被關在小黑屋時,有一天剛醒來,有個打手假惺惺的問我:「昨天晚上,你翻了三次身,你知道嗎?有甚麼心事想不開?」這種一舉一動一個眼神一個表情都被人監控記錄的感覺,讓人感到像動物被關進籠子感覺,是一種無形的傷害。

9、任意打罵威脅利誘。有的惡警公開叫囂「你不轉化,我就整死你」。有的惡警指使打手講:「我們不會讓你死,我們要慢慢折磨你,把你折磨成精神病後說你煉法輪功煉的,然後再送精神病院。」

大隊長周建宏對我講:我們不強迫你轉化,我們有的是辦法,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每月加你的期,加到勞教的最長期限3年,再把你送到「法制學校」(洗腦集中營),如果還不轉化,馬上再送回到勞教所,如此往復。

10、加期或延期迫害。為了強迫大法學員妥協,惡警對堅定的大法學員每個月都非法延長10至15天的勞期。有的甚至加期1-3個月一次。

11、其他陰毒的迫害方式:毒打,剝奪睡眠等基本人權,不讓上廁所、大熱天不讓洗澡或洗澡洗衣服時間很短(總共5-10分鐘),噴辣椒水、往床上倒開水,放蟑螂、放臭蟲、老鼠、往陰部噴辣椒水、扣飯菜等。還有偽善、花言巧語矇騙和逼迫一幕幕親人反目的悲劇等等。

12、長時間銬手銬迫害。被雙手吊在操場的籃球架下,兩腳踮起,白天除了吃飯、上廁所外,其餘時間全部吊著,任憑風吹雨打,日曬雨淋。晚上十一點後除下手銬睡覺,第二天早上六點鐘起床後接著吊銬,而且一吊少則二十多天,多則三、四個月不等。由於每天踮腳十多個鐘頭,有的人腳趾站腫,雙腿顫抖不止,手臂要支撐整個身體重量,手腕處皮膚磨破,手銬嵌入肉內,傷口根本無法癒合。夜間,兩個小腿輪番抽筋,痛得無法入睡。例如吳志平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五大隊,被銬在露天下曝曬達四個多月。

13、強迫連續長時間以同一個姿勢痛苦坐不平的小板凳。惡警和惡人恐嚇說:「就單憑不讓你站起來活動這一點,到你解教出去的時候,也許你的手腳已經殘廢了。」整天在小凳子上坐著,時間一長,很難受,很不舒服;又由於沒甚麼活動,沒幾天,我兩腿浮腫,而且越來越厲害,腳的顏色都變成了紫色,屁股也坐爛了。然而,這些他們還嫌不夠,為了增加我的痛苦,他們有時有意給我坐一個破凳子,一坐上就陷下去,坐的更難受;而有時,要上廁所時,他們就推說廁所有人,則要等很長時間。

14、煙頭燒燙身體。2002年6月25日警號為4416282的黃姓幹警,指使一勞教犯人用吸得很旺的煙頭燙他的腰,一個點要用二到三支煙才能燙出來,他的腰被燙了一圈,四十多個點,還指使犯人用拳打他的腦部、背部,強制其蹲地,從上午9點左右一直到半夜,致其全身疼痛,數十日不好。

15、「紮粽」

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暴行:捆成球狀懸空吊在鐵鉤上
廣州第一勞教所動用四套酷刑 受刑者渾身大塊紫血印

16、「繩網」

廣州第三勞教所對大法弟子施「繩網」「紮粽」等酷刑(https://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8/156472.html

部份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張孟業、單錦成、周敏侗、趙敬安、饒卓元(迫害致死)、王德華、張文學、陳瑞昌、喬光清、楊貴遠、王鏗、黃國華、劉欽明、鮑殿生、彭洪燦、呂平義、廖曉雄、羅小文、羅頌文、李鶴衝、廖抗援、鐘穎璋、吳志平、羅曉、林天賜、鐘素敏、李建忠、賴繁榮、談偉昌、鐘穎航、申偉、丁偉、張 健、 吳 強、何健洪、楊子仁、沈 旻、 嚴勇、李偉國、李國君、郭志敏、李振瑞、陸海雲、何凱強,張攀、施雷、雷安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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