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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晉寧縣公安再次綁架李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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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雲南省昆明市晉寧縣公安局2009年4月24日再次非法綁架大法弟子李文波,非法關押在晉寧縣看守所(晉公刑拘通字2009第115號),2009年5月11日18時由晉寧縣檢察院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李文波非法逮捕(晉公逮通字2009第098號)。

李文波,43歲,昆明市晉寧縣昆陽鎮古城村人,2005年2月2日講述法輪功真相,被晉寧縣公安綁架、非法關押在晉寧縣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三年(2005年2月2日至2008年2月1日止),李文波於2005年2月6日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繼續遭迫害。

李文波遭到勞教所部份警察及其他惡人酷刑折磨,導致雙眼視力下降,門牙被打掉6顆,左腿留有20公分左右的傷疤。此外,李文波還被非法超期關押4個多月,2008年6月21日回家。

回家後,李文波寫了一封給晉寧父老鄉親的公開信,講述了他本人修煉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以及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遭受到的各種酷刑迫害,並將這封公開信送給了晉寧縣各個部門。2009年4月24日他再次遭到非法綁架。公開信如下:

給晉寧縣父老鄉親的一封公開信

晉寧縣的父老鄉親們:

我很幸福能回到你們身邊,幾年來心裏一直有些話想和你們說說,想了許久,就讓這封家書捎去我的心聲吧。

我叫李文波,男,現年43歲,漢族,初中文化,住晉寧縣古城鎮古城辦事處古城村。我是在1966年「文革」浩劫中出生的,初中畢業後,因為修昆玉(昆明至玉溪)鐵路佔用了村裏的土地,經過考試,我被昆陽磷肥廠錄用為第一批農民合同制工人。1986年只有14%的晉級長工資名額,我就是其中一個,由於工作成績突出,還作為廠裏的先進人物,登錄在昆陽磷肥廠的風采集中,至今還保留在那裏。1986年青島醫學院專家診斷組診斷,發現我全身骨骼有裂紋,像雞毛狀,作為工業性氟中毒觀察對像。我經常出現上腹腫脹疼痛,全口牙齒疼痛難忍,每天只有靠藥物來維持。1993年又集體複查,我仍存在以上症狀,醫院建議我定期複查。1992年八年的合同期滿,我拖著一個病殘的身體離開了傾注我青春和汗水的昆陽磷肥廠,當時只有26歲。

為了生活,我學了駕駛技術,並考取了駕駛執照。從此我帶著有病的身體與妻子一起做起了長途販運貨物的生意。那時我經常想,人生的真正意義到底是甚麼,難道就是來吃苦受罪的嗎?

一、大法洪傳給我帶來了福音

1999年7.20以前,我的家鄉古城鎮建起了法輪功煉功點,村委會還專門騰出一間房子作為集體學法煉功的地方。那時每天都有幾十人參加晨煉,晨煉中有村委會書記,也有派出所警察;有七、八十歲的老人,也有十幾歲的娃娃,晚上大家自願坐在一起學習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後來煉功人數越來越多,附近的幾個村子也先後建起了煉功點。我年邁的父母也煉起了法輪功,在他們二老身上發生的奇蹟令我驚嘆不已。

我的父母都不識字,他們卻可以通讀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精進要旨》、《洪吟》等大法書籍,母親還能背誦《洪吟》。通過煉功,父親戒掉了幾十年的煙酒,母親身上的多種疾病也不翼而飛。1998年的一天,我也請到了一本《轉法輪》,加入了修煉的行列。有一天我正在開車,犯感冒病,清鼻涕流個不停,一卷衛生紙都快擦完了,起初我想到醫院去醫治,但一想:我已經煉法輪功了,不會有任何危險。想到這,清鼻涕立馬止住了,就像打開的水龍頭突然被關上一樣。

從那天開始,我的車無論開到甚麼地方,車窗前面總是放著一本《轉法輪》,一有空就看上幾頁,有時就在車上打坐煉功。一個星期後,我多年的上腹腫脹疼痛、全口牙齒疼痛等症狀也都消失了,走起路來像要飄起來一樣,那種無病一身輕的感覺真好。通過一段時間的學法煉功,我明白了法輪功是教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的功法。

二、1999年7.20紅色恐怖席捲中華大地

1999年7.20紅色恐怖席捲中華大地,有「文革」再來之勢,一時間污衊法輪功的電視、報紙鋪天蓋地,謊言在毒害著不明真相的人們。我是法輪功的受益者,我要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帶給更多的人。在迫害的日子裏,我依然把大法的書擺在車窗最顯眼的地方,每次路過海關檢查時,警察看看他(大法書)從來沒有碰過他。有一次到景洪拉貨,遇到一位緬甸老闆,我問他聽說過法輪功嗎?他說我只見過電視上宣傳的。我說那都是假的,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天安門自焚也是騙人的。你可以看一看這本《轉法輪》,他會告訴你法輪功是甚麼。我在景洪呆了四天,這位老闆也看了四天《轉法輪》,當他把書還給我時說:「原來法輪功這麼好,我不會再相信電視上說的了,我也想煉法輪功。」

2000年以後,為了更好的向人們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我開始跑昆陽至海口的短途客運。我把「真善忍」貼在麵包車的擋風玻璃上,乘客把它叫「大法車」。我在「大法車」上給乘客講大法的美好,送給他們護身符,有的時候,乘客還要主動給家人帶上幾張護身符。

我有時聽說法輪功學員被關進晉寧看守所,我就去給他們送點錢。起初每人送50元,後來錢少了就每人送上20元。有一次我去送錢,門衛的警察問我,你又來送錢啦,為甚麼不多送點?我說沒有錢了,你借我點嘛,借多少我就送多少,而且保證將來還你。這時晉寧看守所所長聽到後說不准我給法輪功學員送錢,並派看守所裏的在押人員四面朝天給我抬出來。他們抬著我時,我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抬出來後我就在大門口盤腿發正念,晉寧縣610人員開車看到我,他們就繞開我從後門進了看守所,半個小時後,看守所副所長通知我,可以送錢給法輪功學員了。那天晚上看守所的上空就出現了彩虹。第二天我又到看守所找到有關領導講了大法真相。

同時,我還找到晉寧縣公安局、檢察院、縣委有關領導面對面跟他們講真相,希望他們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不要當別人的替罪羊。有幾次,我到晉寧廣場煉功,國保大隊的一位警察就圍著廣場周圍跑步,一直陪著我煉完五套功法才離開。

2004年3月4日上午,村裏選舉村民委員會主任,除了主會場,還設了幾個分會場,高音喇叭也打開了,在那個會場上,我面對全村父老鄉親講了自己煉法輪功的親身體會,告訴大家法輪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的功法,不要相信電視、報紙上的宣傳,那些都是騙人的,天安門自焚也是假的,全世界都知道法輪大法好。當天上午本來天氣很陰,我講完後,雲開霧散,太陽出來了。有的村民說,我們聽到了大法的福音,古城人民重見天日了。

2005年2月2日上午,有一對中年夫婦乘坐我的車,男方的腳被車碾傷了,我把兩張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護身符送給了他們,希望他們平安幸福。下車後他們舉報了我,晉寧國保大隊就上車抓了我,給我戴上手銬,把我的腳扭傷後推上了警車,我在警車上盤腿打坐,拉到晉寧縣公安局我還在盤腿打坐。當天下午他們把我送到晉寧縣看守所,關押了4天。

2005年2月5日,晉寧國保大隊給我戴上腳鐐,用束身皮帶綁在車子上,連夜把我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一路上我盤著腿給車上的警察講真相,看到車外面有人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三、法輪大法的美好伴我度過了那些艱難的歲月

勞教所先把我分到打人最兇的四大隊。從到勞教所的第一天,我就拒絕參加勞教學員的點名和他們的任何無理要求。包夾犯人就把我從宿舍拖到四合院,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們就掐脖子、打耳光、蒙嘴。把我按翻在地,用腳踢,還把我雙腳抬起頭著地,把我頭腳折在一起,每天早中晚集合點名時都如此折磨我。

2005年4月份,每天都把我帶到圖書室,由四名警察輪流讀污衊大法的文章,我拒絕聽,他們就用桌子把我壓在地上,我就背《除惡》、《正大穹》,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受不了了,頭疼的厲害,只得離開圖書室。

2005年9月初我煉功,包夾把我右腳踩傷,高燒40.5度,血相達到2萬7千,送醫院搶救。他們還連夜將我的父母妻子叫來。當天家人要求所外養傷被拒絕。當家人走後,包夾犯人李朝雷、黃海東不准我煉功、睡覺,還掐脖子、打耳光,從床上扯到地下折磨我,這種折磨一直持續了一週時間。父親就是那次見到我慘不忍睹的樣子,他害怕了,先前的記憶也回來了:那時土改的年代,家族中一個親戚,頭天還佩帶著共產黨發的紅袖套,帶著農民分田地,第二天就說他是現行反革命,五花大綁當眾槍斃了。他的妻子背著不滿週歲的女兒當「陪殺」,回到家,孩子甚麼時候死在了媽媽的背上都不知道。父親說共產黨是不講理的,今天你可以是它依靠的力量,明天就可能成為它鎮壓的對像,共產黨殺人從來都沒有手軟過。父親於當年12月離開了人世,這是我永久的遺憾。

2006年1月13日中午吃飯,我不參加勞教人員的隊列,包夾人員就將我按倒在地上,頭砸在石頭上,發出像輪胎爆炸的聲音,當天我的眼睛就出現了重影,至今都沒有完全恢復。

2006年1月20日晚,我煉功,警察石懷林先叫包夾人員毒打辱罵我,接著石懷林本人也毒打我。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們就用封口膠捆在我的頭上,把我的口封住,用手銬卡住我的手,拖到大門口外,繼續毒打辱罵,警察袁向軍還用腳踢我,還說:「死啦!你蹬蹬腳!」原四大隊大隊長胡文昌跟石懷林說,通知李文波的家人,說李文波要自殺。我用舌頭把封口膠頂開,高喊:「胡文昌殺人,還說我自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胡文昌又叫石懷林找兩副手銬用兩個木樁把我卡住,(當時只用了一副手銬卡我)過了一段時間,石懷林把我的手銬打開送我進了宿舍。

2006年2月24日我煉功,包夾對我毒打辱罵,還把我的身體放在地上,拉著兩隻手在磚廠的地上拖,衣服都拖成了碎片,又把我塞進下水道裏毒打後用草蓆蓋在我身上,用腳踢我的頭和身體。然後又把我拖到泥水池裏全身泡濕,強行拖到窯洞裏用火燒,我一次又一次的向外衝,都被他們一次又一次的拖進去。身上燒起了許多血泡。然後又把我用手推車推到洗澡池用水把我全身沖濕,再放在磚廠的坯溝上讓北風吹(當天刮著大北風)。至今我左腿留下了20公分左右的傷疤。

2006年3月8日,在四合院石榴樹下,被警察李武、包夾犯人黃海東毒打,鮮血淌了一地,睡覺只能坐著睡。

還有幾次(時間記不清了)在工地上,警戒科科長裘開明帶著警戒科的幾個警察三次把我打傷,有一次被打的昏迷過去,醒來後他們還對我繼續毒打。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共產黨是邪教,裘開明打人。於是一群警察把我按在地上,有的用腳踢,有的用手打,裘開明還把土塞進我的嘴裏,他還叫包夾來打我,打的我滿口流血,手腳麻木,走路都很困難。

2006年5月,經我要求,勞教所送我到武定縣人民醫院檢查身體。那裏沒有設備,醫生建議到昆明檢查,當時四大隊同意我辦理所外檢查身體,由於當天是週末,手續沒辦完。幾天後,我的家人來接我所外檢查身體時,四大隊警察叫我寫一份保證。我是這樣寫的保證:我保證做好人,不做壞人;說真話,不說假話,做到實事求是。他們說我的保證不合格,不同意我所外檢查身體,相反還說我4月份抗工26天,罰分520分。

在這之後,我受到了更嚴重的毒打虐待。2007年1月1日,石懷林叫我站到勞教人員的隊列裏去(當時我站在隊列的後面),我沒有去,他就叫包夾來拖我,把我按倒在地,有的還用腳踢我,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共產黨是邪教!包夾和其他人按住我,包夾張明生用手卡住我的脖子,我呼吸都很困難了,他看我快不行了才鬆開手,我當時就出現嘔吐。包夾王磊一隻手蒙住我的嘴,一隻手打我。我繼續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共產黨是邪教!他就把蒙在我臉上的手放開,直接用兩個拳頭捶我的臉,當時我被打的滿口是血,直到他無法再下手了,我才叫他去洗洗手。

第二天我滿臉滿身都是血,牙齒也被打鬆動了,我怕影響其他勞教人員吃飯的心情,我無法到食堂和大家一起吃飯。勞教人員楊洪聰找來一面鏡子給我照,當時那個模樣真有點嚇人。幾天後馬銳隊長看見後,叫我把臉上的血洗掉,我說馬隊長,現在有點不妥,我臉上的傷還沒好。他說這樣會影響勞教所的形像,並叫包夾人員抬水來強行給我洗。我說怕影響形像就不要打人,你也不要強行做,如果強行做,只會增加我新的傷口,你還是和你的領導反映。

2007年4月25日,當時收割機水箱散熱器上有許多灰塵和泥土,發動機溫度高,我跟代班隊長馬銳說:「馬隊長,發動機溫度高,用水沖洗後,溫度可以降低一些。」馬隊長同意了,當時他有事,就叫王隊長和我在一起等收割機開過來。四大隊副大隊長張開順看見我後就罵我,並叫王隊長不要跟我講話,過來就對我毒打一頓。

2007年8月21日我被轉到三大隊,經我要求2007年10月17日到勞教所醫院檢查,10月23日到武定縣人民醫院檢查醫生說,這裏沒有設備,只有到昆明才能檢查,醫院還出具了證明。2008年2月20日再次到祿勸縣人民醫院檢查,還做了CT,確診腦部沒有腫瘤,這裏的醫生馬主任號稱祿勸第一刀,經常出國訪問,他說你生錯了地方了,要是生在香港、台灣就可以煉法輪功了。我說我有幸出生在中國感到很自豪,大法弟子的主體在中國,大法的美好一定會讓更多的中國人知道。他利用給病人做手術前的寶貴時間為我檢查了身體。

2008年4月1日我被調到一大隊。2008年4月2日,我找到李叢兵副大隊長,要求檢查身體,並要求做司法鑑定,安牙。李副隊長說:「如果你不承認你是勞教,就一樣都不要談,並用手指打在我的胸膛上。並說看我怎樣收拾你。」

2008年4月25日下午5點半吃飯的時候,我送食鹽給另一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當時他被非法拘禁在值班室)值班隊長陳迎松不同意並對我惡語相加,我和他講理,他衝過來就給了我一個耳光。學員戴學武把我叫去四合院吃飯,吃完飯我又去和陳迎松隊長說,你打人是不對的,我要求見大隊領導。他說大隊領導是你隨便見的?我就在地上盤腿坐著等大隊領導,他衝過來,一腳踢在我左膝蓋上,鮮血直流。我找到李叢兵副大隊長反映此事,他說我們是穿著西服的(即指他們是穿著警服的),我說穿著警服的人就可以隨便打人嗎?

2008年5月1日上午九點左右,我在曬場工地,張興秦大隊長見我胸前佩帶著真善忍好的字條,就叫謝洪富隊長帶我回四合院。當時謝隊長有事便讓武華祖隊長帶我回去。走進四合院大門口時,我向趙子亮隊長問好,他點頭示意我進去。這時武華祖隊長就叫我進值班室,我以為他們又要把我非法拘禁在值班室,就沒有聽從他的安排。他就衝過來扯住我的衣領把我摔翻在地,我手中喝水的玻璃瓶也摔碎了,我喊法輪大法好,武華祖打人,共產黨是邪教,並在地上打坐抗議。武華祖又衝過來把我按倒在碎玻璃的地上,當時我的右手臂就被劃出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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