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萬塊錢還失主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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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家住黑龍江省五常市。自修煉法輪大法以來,一直按著「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任何環境中都必須做到是一個好人。修煉過程中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遇事先為別人著想,不計較個人得失,不為自己打算。雖然我生活貧困,丈夫失業,又沒有工作,年齡又大,打工別人也不願意用。儘管如此,我整天樂呵呵的,一點兒也不覺的苦,心中有法,一直按著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還幫助兒子帶孫子。

零七年農曆臘月二十六,離過大年只有四天了。早上剛出門兒,我就撿到一個錢包,打開一看,裏面有現金、外匯(美元、韓元、日元、加拿大元),另外還有票據和五張身份證。累計價值現金達四萬多元。

修煉人遇到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怎麼對待?煉功人只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先他後我,無私無我。丟錢的人一定是著急上火,我和丈夫、兒女們說了這事兒,家裏人雖然沒有修煉,可都知道大法好,支持我。親人們都說:「趕快還給人家吧。」可是上哪去找失主。我從來不看電視,每天都盯著電視廣告節目。看失主上沒上廣告;家裏人也幫著看。眼看過大年了。丟錢的人怎麼能過好年呀!正要準備去查身份證時,失主的廣告貼出來了。我丈夫記下聯繫電話;經核實,在同修的配合下,約來失主,該人是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陪同來的還有單位的三名員工。我們向她們講真相勸三退,她們都主動起化名三退,而且拿出錢來表示感謝,我告訴她們,既然能還給你們錢,還能要你們一分錢嗎?因為我們是修煉法輪功的。是我們師父教我們這樣做的。要感謝就感謝我們師父吧!你們回去一定要告訴單位員工、親朋好友退出邪黨組織保平安。

她們都非常感動,眼含熱淚連忙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這回我們真是親眼見證了!撿這麼多錢,如果放在我們身上,都不一定退還的,你們大法弟子請放心,我們回去一定會把這事向單位全體員工說的。而且還要把你們請到公司去開慶祝會,然後咱們下酒店。」我和同修異口同聲說:「一切都免了吧!只要你們明白真相,能夠得救。我們就非常的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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