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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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 立即無罪釋放我丈夫郭道友,還我完整的家

  • 終止迫害,立即釋放大法弟子!----給邯鄲市政府及公檢法司各級官員的信

  • 伸出援手 伸張正義

  • 立即無罪釋放我丈夫郭道友,還我完整的家

    ──給秦皇島市、撫寧縣六一零、公、檢、法系統人員的公開信

    各位同胞:我是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縣榆關鎮玻璃纖維廠職工郭道友的妻子,我丈夫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秦皇島市撫寧縣法院非法開庭,由於信仰「真、善、忍」現仍被關押在撫寧縣看守所。

    我丈夫郭道友無罪。邪黨利用你們及公檢法龐大的機構來對付我們這個社會底層只能維持溫飽、對社會沒有一點危害的普通家庭,真是你們這些執法者的恥辱、悲哀。

    我從小到大曾多次死裏逃生,經歷了無數次病重和病危,由於我的身體一直都不好,所以結婚好幾年都不敢要孩子。十年前我在心臟病的基礎上又得了好幾種病,其中有白血病,可是最嚴重的還有一種叫不出名字的怪病,就是從膝蓋以下,腰部以上開始潰爛,速度之快,幾個月的時間就到了脖子上,整個脖子爛的像一個西紅柿切開,扣在脖子兩邊,丈夫天天給我上藥,可藥效過後,又重新返上來,可想而知那種生不如死的痛苦。時間不長,醫院判了我死刑,說我的病在地球上是治不好了。當時,丈夫哭的很傷心,可丈夫還安慰我說:幸虧你身體不好,不然,憑你的聰明才智跟我成為夫妻太委屈你了,不管怎麼累我都心甘情願,只要每天下班回來第一眼能看到你,我就心滿意足了。丈夫的真情使我感動,也增強了我活下去的勇氣。可是,隨著我病情的加重,這個家眼看就要破碎了。

    本來我甚麼都不信,由於求生的慾望,有病亂投醫,聽別人說,煉法輪功有癌症都煉好的,我也想試一試。當時的身體根本煉不了動作,可是法輪功好就好在,他注重的是看書學法修心,提高自身的道德。得到《轉法輪》後一連幾天幾夜我看了好幾遍,從書中明白了人生在世要善良的活著,只有達到了無私無我的境界,遇事為他人著想,才能超脫世間的苦難。我喜歡看書,又喜歡藏書,這對我來說真是如魚得水,所以我這麼多年都是以看書來減輕病痛。我又明白了煉功人不吃藥、不打針就能病好,光煉動作是不行的,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自身的素質和道德,寬容他人,嚴於律己。就這樣,十來天的時間,我全身停止了潰爛,長出了新肉,自然我也不用抹藥了。後來,我又有了兩個孩子,這些就是為甚麼我們五十來歲孩子才十多歲的原因。是法輪功使我們這個即將破碎的家變成了一個完整的幸福之家,從那後,丈夫見了身體不好的人,又想讓別人病好,就高興的跟他們說修煉法輪功的神奇。

    法輪大法教我學會真實、善良和忍讓的同時,使我身心受益。就是這麼一部讓人類道德回升的好功法,卻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卻被突然打壓。我就在國家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去上訪(法律規定上訪自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就在我行使公民合法權利的時候,在秦皇島被抓了,當天下午,我被劫持到榆關鎮派出所,把我銬在鎮政府後院的欄杆上,當晚導致我舊病復發,昏迷不醒。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醒來後已經是躺在榆關鎮衛生院裏,聽別人說那天口吐白沫,特別嚇人。第二天上午,派出所跟我丈夫要了三千元押金,讓丈夫把我接回了家,從那以後很長一段時間我的身體時好時壞。

    近幾年,我時時刻刻按照法輪大法的要求做,身體逐漸恢復了健康。可是,二零零八年的七月十八日下午,榆關派出所的警察、榆關鎮政府的相關人員及撫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等一大幫人,沒有任何合法手續闖入我們家翻了個底朝天,把我們家弄得傾家蕩產。抄家後,欺騙我丈夫到派出所去清點物品,結果一去不回,綁架了我丈夫,還於當晚送到了縣看守所。警察這一來,使我們一個幸福的家庭又變得支離破碎。

    我不明白了,法輪功沒招你們,我們煉功人也沒惹你們,你們為甚麼要這樣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呢?為甚麼非要把我丈夫關起來呢?他的工作可是我們一家四口唯一的生活來源啊,而且一關就這麼長時間?警察不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嗎?可我們家卻被警察弄的沒飯吃了,我不知道執法機關到底在幹些甚麼!咱們沒仇沒恨,我們只是想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為甚麼要這麼對待我們呢?你們如果還有一點善念和良知,面對我們家的現狀,你們又於心何忍呢?

    在中國的現階段,競爭這麼激烈,各位在公檢法的機構還能爭得一席之地,不管你使的甚麼招式和手段,還是憑著你的真才實學坐上了這個位子,我相信你們都是聰明人。你們想過沒有,人生最重要的不是所佔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人有生老病死,年有四季更替,朝廷有榮辱興衰,宇宙有成住壞滅,歷史在不斷的向前推動,這些都是自然規律,誰也擋不住。印尼大海嘯和四川大地震的出現,凸顯人類在自然災難面前的渺小和脆弱。大家知道,憑岳飛的雄才大略和叱咤風雲,為甚麼不能保住大宋?因為大宋朝廷的昏庸和腐敗,天意要滅宋;憑諸葛亮的聰明才智和鞠躬盡瘁,為甚麼只能留下光復漢室的遺憾?還是天意。歷代的皇上都喊萬歲,可是誰也沒有萬歲的,都想把政權變成鐵打的,可歷朝歷代都沒有實現。所以,不管今天中共的執政者怎麼想維護它的政權。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二零零二年發現的「亡共石」,已經告訴我們天意了。

    不知道你們記不記得,在共產黨宣言裏面有這樣一句話:一個幽靈、共產主義的幽靈在歐洲遊蕩。就是這個幽靈附著在我們中華民族身上,來到中國八十多年,從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一直到現在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打壓和迫害,歷次的運動,至少害死我們八千多萬炎黃子孫。歷史上諸葛亮的《馬前課》、劉伯溫的《推背圖》、邵雍的《梅花詩》及法國人諾查丹瑪斯的《諸世紀》中的預言,都提到了今天法輪功的洪傳及中共對大法迫害的表現,都預示了誰不承認「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誰就沒有未來。這就是大法弟子用省吃儉用下來的錢做真相材料,不顧危險,不計得失的來告訴世人真相的原因。

    我不明白你們這些聰明人,怎麼替這個歐洲幽靈來迫害自己的同胞呢?俗話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冤有頭,債有主,善惡終有報。當上天清算這個幽靈的時候,大法弟子為了不使我們這些入過黨、團、隊的同胞受害或受到牽連,希望善良的同胞趕快三退。不要錢,不要財,不要你付出,心到神知,化名、小名都行,確保生命的平安。你們這些同胞不但不感激大法弟子,還恩將仇報,非法抓捕、關押大法弟子。我想這就是這麼多年來全國各地你們很多同行遭惡報的原因吧。這也就是對你們不理解我們生活那麼困難為甚麼還買設備做大法真相資料的回答吧。

    綜上所述,大法弟子無私無我,告訴同胞真相和三退保平安,無條件奉獻,是中華民族的希望,是捍衛真理的先行者,是留給人類最高尚的豐碑。所有的事實證明:我和我丈夫從沒有作案,根本談不上立案,所謂的立案,從一開始就說明是做出來的,也就是說警察先把我丈夫抓起來,然後再找所謂的證據,所以必須立即釋放我丈夫。

    同胞們,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已經九年多了,停止吧。為甚麼要替一個西來幽靈與中華五千年文明和我們炎黃子孫毫無相干的中共迫害你們的同胞呢?別再延續「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歷史悲劇了。可千萬別做損人不利己的事了。有知情人告訴我,政府某些工作人員和執法人員,把迫害我們家的事情上升到政治問題,要踩著我們家,作為一個升官發財的跳板,我奉勸有這種想法的人趕快停止。人怎麼會這麼貪婪?要知道,你們現在已經夠奢侈腐化了,你們為了生存、權利和世間的利益,為甚麼非要打碎我們這個社會底層只能維持溫飽的家庭為代價往上爬呢?這樣的想法太卑鄙無恥,那可是傷天害理的事,天理不容啊!

    各位同胞,我自己人生的大起大落,使我的靈魂跌入深淵,是法輪大法讓我看破紅塵。人生如夢,世事無常。昨天的縣領導,今天的階下囚;今天你是公檢法的一名執法者,說不定明天你就變成了犯罪嫌疑人,不管你怎麼富有,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當年毛澤東一死,江青不就成了「四人幫」之一被打倒了嗎?各位都應該知道自己的年齡,還有多長的人生路不自知,可人到七十古來稀啊。人生本來就很苦,我們都應該善良的活著。俗話說:與人方便,自己方便。人沒有不犯錯誤的,有的錯誤能改,可有的錯就沒有機會改。希望諸位在位期間都給自己留條後路,別給自己人生留下永遠不可挽回的遺憾。

    各位同胞,我幾十年的人生,幾乎嘗遍了人世間的苦難,肉體上的疼痛,精神上的壓力,心靈上的創傷,生活上的貧困,再加上目前你們人為的給我們製造的這場家庭悲劇,這一切打擊,完全能使一個健康的人頹然離開這個世界。可我相信上天自有公道,法輪大法的偉大總有一天會在人間真相大顯,寰中自有承平日。雖然我正在遭受迫害,面臨著生存的問題,精神折磨和身體病業的痛苦,可是我的心是踏實的,因為我做了一個「真、善、忍」的修煉者和中華兒女該做的,該說的,我的心靈是純清的,我把真實的自己展現給大家。人類社會的任何人,任何組織和團體做甚麼事情,都是以要得到權力和利益為目地,我今天做的事情都是想為別人好,讓別人受益,使我真正體會到一個人的真正幸福不是得到和索取,而是付出和奉獻。

    各位同胞,法輪功不但延續了我的生命,重要的是拯救了我的靈魂,使我生命中有所堅守,心底才有一片淨土和靈性的光澤。即使我一生清貧,也不會讓靈魂蒙塵;即使我一生受盡磨難,也永遠不會放棄「真、善、忍」賦予我心靈深處那份高貴。

    在我的人生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我小時候看過一部電影《戴手銬的旅客》,我記得,當一個被冤枉的旅客戴著手銬跑到公安局長家的時候,那個局長保護了那個戴手銬的所謂罪犯。從那時起,執法人員在我心中的形像是那麼偉大、聖潔。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我多麼希望對信仰「真、善、忍「的這個善良群體會有無數個像《戴手銬的旅客》中的那個局長一樣,用法律的尊嚴和正義來保護這個信仰做好人的團體。作為我,一個十年前就得了絕症的人,沒有甚麼奢望,我的願望就是:立即無罪釋放我丈夫,找回我們那個能維持溫飽和完整的家。

    我真誠的、發自內心的請各位同胞將心比心,設身處地的想一想,我們全家四口承受的巨大壓力和痛苦。你們都心知肚明我丈夫蒙受了不白之冤,無辜遭受痛苦,家裏扔下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和我這個十年前就得了絕症的妻子,沒有生活來源,沒有人照顧。我一個五十來歲體弱多病的婦女,身邊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在承受病痛的同時還要承受你們人為製造的精神痛苦。你們想想我每時每刻心都在滴血的感覺。當你們的子女在享受著父母的權利和金錢帶給他們生活上的滿足,我們的子女正承受著他們這個年齡不該承受的痛苦。你們知道這些都是甚麼感覺嗎?也許你們要說,我是執法者。可是,我要告訴你們的是:你們首先是一個人,一個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維、有大腦的人,一個有妻兒父母兄弟的人,是一個流淌著華夏血脈的炎黃子孫。人之所以叫人,是因為人不但有大腦和四肢,更重要的是,人有道德規範和善良本性。歷代的朝廷不管腐化到了甚麼程度,都設粥場,救濟沒飯吃的平民百姓;歷朝歷代的強盜團夥,如果他們中那個弟兄違背了他們的規矩,處理這個弟兄時,他們的老大也要先派人給他的家送去一定的生活費用。可是當今共產黨領導下的執法者,把我們家唯一的生活來源──我丈夫綁架關押七個多月,我和兩個孩子靠善良的人們接濟過著度日如年的生活。相比之下,今天的執法者還不如強盜。請問諸位這樣的權利還能長久嗎?

    各位親愛的同胞,當年就是因為全城的百姓屈服於權力,不敢說真話,釀成了竇娥冤的悲劇,使全城百姓遭受三年大旱的懲罰。同樣,今天抓捕關押和審判我和我丈夫,你們製造了撫寧縣有史以來最大的冤案,請你們趕快覺悟,立即釋放我丈夫、停止迫害法輪功,不然,天災人禍和惡報永遠伴隨著每一個參與迫害我們全家的撫寧縣的執政者和執法者。

    其實你們各位都很清楚,你們在心裏可能會說我和我丈夫傻,可你們都知道我們是好人,我們這個家沒有權利和金錢,靠的是修煉法輪大法道德回升、純淨的心靈和我丈夫對家庭的責任維持。在當今物慾橫流的社會,很難找到我們這樣純淨的家。既然法輪大法賜給我們這個完整幸福的家,那我今天就正式的告訴各位,我把我們這個家的一切,全部都交給法輪大法。

    各位同胞請趕快認祖歸宗吧,我們是中華兒女,不是馬列子孫!


    終止迫害,立即釋放大法弟子!----給邯鄲市政府及公檢法司各級官員的信

    我們素昧平生,今天寫這封信,是因為邯鄲市第一看守所關押著一位年近七十的老人,她叫侯巧珍。是一位教學多年的老教師。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在家中被邯鄲市叢台區和平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夥同叢台區國保大隊,強行從家中帶走,並於當日下午送到邯鄲市第一看守所,長期超期非法關押。近日被叢台區法院秘密開庭,枉判3年。

    一、關於侯巧珍的情況

    這麼多年,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你們應該知道。這裏,我重點向你們談談侯巧珍的情況。 年近七十的侯巧珍,是一位教學多年的老教師,對工作對學生認真負責。年輕時工作緊張,勞累過度,落下一身病。成年摟著個藥罐子。微薄的工資全都變成了醫藥費,最後因病提前退休。為了治病,練過各種氣功,打過太極拳,收效甚微,直到習煉了法輪功,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的狀態不但使她本人再次體會到生活的美好,也給她的家庭帶來無限的歡樂,更減輕了學校、國家的醫療負擔,是法輪功給了她第二次生命。法輪功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功理、功法更使她明白了人生的目地與意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打壓法輪功。侯巧珍於二零零零年十月抱著一顆純善的心,向政府說明法輪功真相,卻被邯鄲市和平派出所非法關押,送河北省石家莊勞教一年。

    在河北省石家莊勞教所,侯巧珍老人遭受了種種非人的折磨,惡警掐她手指強行按手印,暴打,不讓睡覺,灌輸邪悟謊言強行轉化,老人身心遭受迫害,一直高燒不退吃不下飯,身體日漸消瘦,骨瘦如柴才被放回家。

    侯巧珍老人回家後不能吃飯,吃了就拉肚子,身體虛弱消瘦,就這樣片警,居委會還是經常上門騷擾。九年來,侯巧珍老人只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做個善良的好人,遭無故迫害,每逢所謂敏感日就被非法騷擾。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和平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夥同叢台區國保大隊人員十幾人,全體出動,像劫匪一樣包圍並闖入侯巧珍的家,進屋像土匪一樣亂翻一氣,不放過任何一個地方與物品,來回翻騰好幾遍,無人性的搶走侯巧珍老人省吃儉用省下的僅有的一萬多元血汗錢和電視機、DVD機、筆記本電腦、和其它貴重物品,合計近三萬元。惡警把侯巧珍綁架到和平派出所,當天下午不顧年近七十歲老人的身體狀況,強行抬出送到第一看守所。並隨後連續幾天到侯巧珍家中騷擾,隨便拿東西。

    特別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侯巧珍被邯鄲市第一看守所嚴重違法超期關押已經嚴重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期限,日前被叢台區法院秘密開庭,枉判3年更是執法部門執法犯法、對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的無視和踐踏。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在此,我們強烈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侯巧珍!

    二、法輪大法是正法

    法輪大法從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在中國大陸七年洪傳,人傳人,心傳心,「聞者尋之,得者喜之」,很快發展到上億人。法輪功以其道德提升、祛病健身的奇特功效受到社會的普遍好評。

    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一九九六年一月被北京青年報評為「十大暢銷書」;一九九八年五月,國家體育總局局長武紹祖到法輪大法發祥地長春實地考察;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原人大委員長喬石組織的對法輪功調查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得到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等頒發的多項獎勵。

    江××出於一己妒嫉之私,利用手中的權力和中共的整人機制,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共所有媒體開足馬力,對法輪功進行栽贓陷害,江××甚至不惜以毀滅生命為代價,導演了「天安門自焚偽案」,利用北京精神病人傅怡彬殺人案污衊法輪功,把學員為爭取合法煉功環境的「四二五」和平上訪說成「圍攻」中南海,其目的就是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為大開殺戒鋪平道路。江××和中共迫害法輪功,與迫害劉少奇、迫害彭德懷、迫害知識份子,殺「六四」愛國青年用的是同一手法:「先扣帽子,再打棍子」。

    江××曾狂妄叫囂「三個月鏟除法輪功」,九年多過去了,法輪功不僅沒有倒下,卻在全世界八十多個國家或地區更為廣泛迅速傳播,並受到世界各族裔人民的愛戴和尊敬。法輪功的書籍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法輪功得到各種褒獎數千項。

    法輪大法是正法,天地為證!法輪功學員都在按「真、善、忍」做好人,人心為秤!自古迫害正信都是以失敗可恥收場,歷史為證!迫害大法的元凶和所有協從難逃法網,不久的將來就要兌現!

    三、迫害法輪功名為「依法」,實則「非法」

    鑑於我國《憲法》第五十八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以及我國《立法法》第四十二條:「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以,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屬於越權解釋;此時相關法律尚未制定。1999年10月30日,九屆全國人大第十二次會議通過《關於取締教,防範和懲治教活動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但並非針對法輪功。

    結論:1、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對法輪功的打擊沒有任何法律依據;2、誣陷的實質,是江××黨政軍三權在握,以權以言代法,利用中共的獨裁機制,脅迫政府機構及媒體參與,通過文革式的欺騙宣傳煽動社會仇恨,從而為打擊製造藉口;3、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錯案。

    四、濫用刑法

    前文分析了,中國現行法律根本沒有給法輪功定性。那麼根據刑法第300條對法輪功進行處理,也就於法無據,沒有任何道理可言。但是,為了進一步揭示其極端荒謬性,有必要再進行深刻剖析之。

    構成犯罪必須具備四個要素:A犯罪主體(指犯罪者);B犯罪客體(指被侵害的對像);C主觀方面(指犯罪者態度是故意還是過失);D客觀方面(指犯罪的後果和程度)。其中,犯罪客體對定罪十分重要。比如指控一個人殺了人,那麼必須存在一個被殺者,否則罪名不能成立。既然中國現行法律沒有給法輪功定性,也就根本不可能找到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個法律的實施,也就是說、不存在犯罪客體。

    再從另一角度來看,法輪功學員是在被無端污衊迫害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言論自由渠道的情況下,利用自己的收入製作資料,向世人講清真相,揭露謊言,是對憲法賦予權利的正當行使,是對社會道義的扶正,是對被謊言矇蔽的人們的警醒,是大善大忍的舉動,他們壓根兒沒有半點危害社會之心,也從來沒給任何人造成任何傷害;反迫害九年來,面對鋪天蓋地的殘酷打壓,沒有一個法輪功學員採取一次暴力行動或以暴力相威脅。也就是說,犯罪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都不存在。

    構成犯罪的四個必備要件缺少三個,然而這樣的所謂「法律」,卻在被中國的司法人員荒唐的執行著加害好人。

    五、善惡有報是天理

    「善惡有報」這句話在中國傳了幾千年了,老百姓叫它「老理兒」、「天理」,佛教中稱之為「佛法」,哲學把它叫做「規律」。宋朝秦檜陷害岳飛,遭千載唾罵,就印證了這條規律。

    因迫害大法而遭報應的例子越來越多了。比較典型的有,中央的黃菊因給江××迫害法輪功財政支持得癌而亡;天津的政法委書記宋平順因配合江××挑起「四二五」中南海事件自殺身亡。九年中,積極參與迫害的大陸公安系統人員「因公殉職」的消息不斷傳出。九年中,大陸公安系統人員「因公殉職」和「死亡率」遠遠高於過去。有的身強體壯卻突患怪病暴死;有的出車禍或蹊蹺的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的得了絕症;還有的意外傷殘或家人遭遇種種不測政府一直嚴密封鎖內情,甚至造假宣傳一些人是模範。被政府樹為典型的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零四年四月十三日乘坐的汽車在路上追尾撞上了前面的車,車裏其他人都安然無恙,坐在後排最安全位置上的她卻偏偏被撞死,死後三天都閉不上眼。該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輪功非常賣力。河北涿州市東城坊鎮派出所惡警何雪健,公然強姦了兩位與其母親年紀相仿的法輪功女學員,在國際社會的干預下,被判刑八年。他現已患陰莖癌,其陰莖和睪丸全都被切除,曾三次自殺未遂,在監獄裏生不如死的煎熬著。

    六、終止迫害,立即釋放大法弟子

    「正邪自古同冰炭,毀譽於今判偽真」。經過法輪功學員九年多無怨無悔講真相,謊言已一個個被揭穿,迫害黑幕被一個個曝光出來。走出恐懼,揭穿謊言,維護道義,善待大法和大法學員,還法輪大法以清白,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於法無據、誤國害民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仍在繼續,被非法枉判三年的侯巧珍的家人,時刻在忍受著痛苦的煎熬!

    我們奉勸邯鄲市指使和參與對侯巧珍實施直接或間接迫害的所有「六一零」和公檢法人員,對侯巧珍的非法關押和枉判是你們造成的,終止對侯巧珍的迫害,你們有責任!不要以「這是上邊的命令」搪塞自己的正義,蒙昧自己的良心,不要以任何藉口拖延放人的時間,更不要將錯就錯繼續加害侯巧珍老人而毀了自己生命的永遠!侯巧珍老人非法關押一天,你們的罪惡就增大一天!

    在此我們也正告迫害大法弟子侯巧珍的所有參與者,請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補罪。否則當中國及全世界正義力量清算這個邪惡幽靈時,你們就將成為中共罪惡的承擔者,作為歷史的罪人被永遠釘在恥辱柱上。

    最後,我們真誠的希望你們不要繼續追隨中共的迫害政策,善待法輪功學員,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邯鄲大法弟子


    伸出援手 伸張正義

    ──營救武漢市大法弟子陳曼、胡慧芳、周肖軍

    2008年2月11日,是大年初五,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余家頭柴林賓館九零六號房間,一群孩子在他們的英語教師陳曼的帶領下,正開展他們的少兒培優活動,內容是英語補習和傳統文化教育,主題是如何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

    下午,武漢市公安局一處處長陸新華帶領十多名警察,闖進柴林賓館九零六號房間,面對著突如其來的恐怖場景,孩子們的天真可愛的笑臉瞬間凝固,轉而變成一片哭喊聲。惡警對小孩和家長進行攝像,並將十幾個小孩和家長隔離,對那些沒有家長看護的小孩又吼又叫,威脅、哄騙小孩說出家長的名字和小孩自己的具體情況,孩子們嚇得哭成一片。這是警察機關侵犯婦女兒童權益。

    對一群上課的孩子,一個警察就可以控制住局面,卻衝進來十幾個警察,不知道他們使用的執法依據是甚麼。平時市民遇到搶劫時打110報警時頂多來那麼一兩個警察人員,還只是進行一般性的詢問、了解。這次為甚麼要動用這麼大的警力直接來抓捕一群孩子呢,而且是在大年初五,顯然是事先謀劃已久了。甚麼目的?一大群拿國家俸祿的警察興師動眾,在大過年的拿著加班津貼,來幹這麼一件蓄謀已久的行動,真是為了社會穩定?

    近十年來,我們時常被這種突如其來的大批警察不需要出示任何證件、履行任何手續地強行抓走;有如「文革」式的抄家、抓人,沒有任何法律來保護我們,我們被剝奪了公民最基本的權利,警察蠻橫和歧視的言行,使我們和家人飽受人格侮辱、歧視;受造謠媒體欺騙和權勢高壓,人們像躲避瘟疫一樣避開我們。當天警察將陳曼、熊英姿二人抓到武漢市二支溝女子收容所,拘留十五天。不知道警察使用甚麼法律,行使甚麼手續來拘捕這兩個女子。給她們定的是甚麼罪名。

    本來是一件很普通的孩子培優活動,卻釀成一幕悲慘的結局。然而悲劇才剛剛開始。2008年2月19日,一群身著便衣的人,一大早又來到胡慧芳家,當著她9歲女兒青青的面,暴力綁架了胡慧芳。他們不敢堂堂正正穿著制服,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當著很多街坊鄰居的面,惡徒們根本是毫無顧忌的行兇,兩個男惡警把胡慧芳夾在中間,一邊向外走,一邊用力將胡慧芳的胳膊扭到身後,並將她的頭用力壓住,胡慧芳疼得大叫。青青的爸爸當時在廣西老家,家中只有母女倆人。惡警根本不顧只有9歲的青青無人照料,將她一人留在了家中,無人理會孩子驚恐的大聲哭叫,左鄰右舍也無人敢管,可憐的孩子眼看著媽媽從身邊被綁架而去,家中再無別人,只好將自己一個人鎖在屋裏。而不遠處派出所門口的宣傳畫上,一個警察叔叔面帶笑容正牽著小朋友的手過馬路。警察是執法的,首先自己就要遵守法律,警察人員執法也是有明文規定的,要文明執法,而這些便衣在光天化日之下卻幹出這麼一件暴力綁架抓人事件。卻沒人敢過問、制止。

    時隔不久,2008年2月28日,警察又非法綁架了「古唐民風」餐飲店的老闆周肖軍,當時他正在水果湖附近,開車上班的途中,沒有任何手續,沒有任何對家屬的通知,被送往武昌區楊園洗腦班,後又被秘密轉到漢口二道棚洗腦班非法拘禁。所謂洗腦班----610辦公室自己稱為「法制教育學習班」,是中共一級黨委下面的610辦公室辦的,就是610辦公室自己在違法抓人、在破壞法律實施。不是一直在講「依法治國」,「堅持依法執政」嗎?中國的哪條法律允許把公民關押在這種法制教育學習班。那是誰在破壞「依法治國」,誰在破壞「依法執政」。

    對法輪功的鎮壓是一個超越一切法律之上的政治運動,目的是不擇一切手段(包括各種非人性、殘忍的手段)打垮法輪功煉功群體。法律也要為這場政治運動服務,受害者得不到任何法律保護,在中國大陸無處伸冤。

    其間周肖軍的老母親多次到武漢市公安局、610辦公室、派出所等地查詢,要求見到她唯一的兒子,可是這些機構互相推脫,誰也不願負責表態,卻又費盡心思胡編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強加在周肖軍頭上,為他們荒唐的行動尋找藉口。

    武漢市610辦公室和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為了撈取政績,共同製造這起綁架事件,同時編造偽證進行陷害,打壓善良百姓、製造恐怖。610辦公室是在1999年為了對法輪功民眾進行鎮壓而由中共中央成立的,是在幕後操縱迫害法輪功,非法抓人、關押人的幕後黑手。上述武昌區楊園洗腦班和二道棚洗腦班就是610開辦的,也就是中共黨委的一個機構在超越法律、超越政府進行非法抓人、非法關押人。而武漢市公安局一處過去叫政治保衛處,現在覺得不好聽改稱國保大隊,在歷史上就是一個專門用來把人定為反革命進行迫害,搞政治運動整人的機構,所以有人過去把它叫做反革命處,是警察系統內的一個毒瘤。如果不是搞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公安局一處就給取消了。所以610辦公室和公安局一處,為了維持它們的存在,某些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地位、利益,就勾結在一起迫害法輪功和善良民眾。他們要經常編造點甚麼大案要案欺騙政府、人大,來獲取資金,維持它們的存在。這也就是為甚麼在大年初五,拿國家俸祿的警察興師動眾對付一群婦女兒童的目的。在大過年的拿著加班津貼,幹這麼一件蓄謀已久的行動。

    2008年5月9日和10日,它們宣布批捕陳曼、周肖軍、胡慧芳。把人非法關押在洗腦班後進行批捕,這也是中國司法機關的特色。那個洗腦班是法律允許得關押人的地方嗎?那是誰在違法,是誰在犯罪。

    武漢市610說陳曼等人用法輪功跟共產黨爭奪下一代。帶著自己的孩子去學習,卻被說成是跟共產黨爭奪下一代。其實,從法律角度講,這也不是一個罪名。這些孩子都是父母同意,自願來學習的。如果爭奪下一代是一個罪名那也是共產黨自己的罪名。因為共產黨一直在給人灌輸非人性的東西,把黨形容成爹娘;說「爹親娘親不如黨的恩情親」,「黨啊,親愛的媽媽」,讓人放棄自己的祖宗,世上有這樣的親爹娘嗎?!我們教孩子學的文化並沒有超出人類道德範圍,中國人學點自己老祖宗的東西有甚麼不好。共產黨在跟孩子的親生父母爭奪下一代。

    辦教育真有甚麼問題那也是教育局來管,最多只是工商部門出面,也輪不上公安局來抓人。面對這樣一個讓當事人屈辱,讓旁觀者啼笑皆非的案件,檢察院兩次退給公安一處從新偵察。法治觀念薄弱,長期形成的專制和人治專權思想難以根除,在公檢法機構中還有反映,導致依法行政觀念淡薄,服從領導意志多於服從法律,維護領導權威多於維護法律權威。中國的公檢法機構是在共產黨領導下,受政法委和610控制,檢察院其實是在替610打官司。法律的公正、獨立蕩然無存。2007年檢察機關稱舉報案件逐年減少,少到不敢報導每年具體的舉報案件數量。檢察機關目前能受理的就剩這樣一些類似610和警察一處「舉報」的,用來坑害善良民眾的冤假錯案,人民已失去了對檢察機關的信任。

    公安一處編造事實以達到陷害當事人,其實已經犯了利用職權干擾司法公正、破壞法律實施罪。公安一處想要強加的罪名居然是「蓄謀從少兒開始推翻國家政權」。一個有幾百萬軍隊,掌握了全國的武警,操控全國的公檢法、監獄的國家政權,竟然脆弱到了教孩子學習傳統文化,就可以推翻?這不是紙糊的政權,是豆腐渣的,這樣的政權不用推自己就倒了。這個政權還能維持嗎?!教孩子誠實、善良、寬容待人、鍛煉身體,對社會不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對國家政權有甚麼威脅呢?要求公開現場錄像內容,讓所有人看講課的內容是甚麼。根據中國現有的法律條文,真正犯法的是公安一處和610組織(參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第34條。《憲法》第36條、《刑法》第234條、《刑法》第238條、《刑法》第245條、《刑法》第247條、《刑法》第305條的規定)。

    這場迫害不只是針對法輪功群體,同樣是針對中國民眾的迫害。近六十年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政治運動,哪一次受傷害的不是民眾。任何運動其參與者最終也是受害者。那些想利用運動撈取利益的積極的執行者,沒有一個有好下場。「文革」時那些運動的領袖、積極地參與者,「文革」後被清算,被定為三種人;受到審查、關押,甚至入獄。善惡有報是天理公正的體現。

    我們沒有反對任何政府,我們是在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也在為中國人民創造出自由、民主、祥和的生存環境。今天針對法輪功信仰者迫害的手段,會用同樣被用用來對付其他人,被毒奶粉毒害的孩子,因拆遷而無家可歸的拆遷戶,那些所謂企業改制、破產而下崗的失業人群,同樣被剝奪了上訪的權利。

    人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任何打著法律的旗號幹著違法迫害他人的行為,都沒有好下場,會遭到天理報應。還正義於人間,法律決不是給壞人用來逞兇行惡的工具。向民眾講明真情,是想讓世人明白真相,得到善良、正義的人們的援助,使我們親人得到團聚,使受害人能夠得到自由、公正的對待。

    武漢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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