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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惡警以劈胯酷刑折磨孫洪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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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一處)七、八名警察將正在清原縣興隆小區室內乾裝修工作的孫洪昌非法抓捕到清原縣清原鎮派出所(以前叫天橋派出所)。

當天晚上撫順國保大隊的關勇、郝建秀、趙大壯(郝建秀、趙大壯的名字不一定準確)等六名警察在場,關勇、郝建秀、趙大壯自報姓名,惡警對孫洪昌酷刑折磨,主要兇手是惡警關勇。

二十八日夜間十一點開始,撫順市國保大隊關勇等惡警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一個小時之後,用電棍電擊孫洪昌的小便,然後用拳頭用力猛打孫洪昌的小便。惡警還覺得不夠狠,就用雙手劈孫洪昌的腿過頭;再後來用劈胯酷刑折磨孫洪昌,就是將孫洪昌右腿扣在鐵床上固定住,惡警用雙手劈孫的左腿(劈胯是撫順公安一處惡警折磨大法弟子的殘忍手段,受過此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殘疾了,被折磨的人疼痛難忍,痛苦難以用語言表達)。

在這個過程中有四、五個警察還在想折磨孫洪昌手段,關勇說:「你們去找兩根木棍,再買寬的膠帶。」不一會兒他們就拿來了。將兩根木棍分別放在孫洪昌的兩條腿的外側,不讓腿打彎,用寬膠帶從上到下緊緊的將木棍纏在孫的腿上,然後再把孫的右腿扣在床上,惡警用雙手劈孫洪昌的左腿過頭,每一次都長達一、二個小時,痛的孫洪昌多次昏了過去。派出所周圍的居民都聽到了孫洪昌的慘叫聲,就這樣一直折磨到第二天早晨五點鐘。

惡警在折磨孫的過程中還叫囂:我們就是沒有人性,你媳婦就是被我們打死的。你死了,我們也就是再花上二千多元錢(註﹕孫洪昌的妻子王秀霞,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在撫順第一看守所被撫順公安一處惡警迫害死的)。

三十日晚上,他們又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之後,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時還用腳猛踢孫的左腳。惡警真是一點人性也沒有,一邊折磨一邊還問孫洪昌:痛不痛?酷刑折磨使孫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腫的很粗,致使孫左腿傷殘,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著,生活不能自理。

三十一日,孫洪昌被抬著關進了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從此,孫洪昌的左腿殘廢了。在看守所裏,孫洪昌腿痛的難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過,整整躺了一個多月。期間看守所帶孫洪昌到清原縣中醫院就診過一次,診斷的結果是腿的神經損傷。同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撫順市中醫院診斷的結果是左側腓總神經小脛神經損傷。六月十二日又到瀋陽醫大附屬第一醫院檢查,診斷為:左坐骨神經損傷。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孫洪昌的左腿、左腳明顯的萎縮,比右腿、右腳明顯細了很多,左腳趾頭彎曲。

孫洪昌的身體被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關勇用殘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殘廢了,參與迫害的主要兇手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關勇不但沒有承擔任何責任,反而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縣邪黨法院非法開庭重判孫洪昌有期徒刑五年。由於孫洪昌的身體不合格監獄拒收,在這種情況下,也不讓孫洪昌保外就醫。

孫洪昌年邁的父母多次到撫順市檢察院和清原縣的公安局和檢察院要求保外就醫,清原縣公安局的警察徐金榮以幫助要人為藉口搪塞、哄騙兩位老人,始終沒放人。清原縣公安局控訴科的鄭志文帶孫洪昌做保外就醫鑑定的。有關單位已經同意放人,由於惡警關勇怕他迫害罪行曝光,極力阻撓清原縣公安局放人。至今,孫洪昌仍然被非法關押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

相關單位及個人:
鄭志文的手機號:13904934607,宅電:0413-3036601。
鄭志文的親屬──鄭玉蘭的電話0413-3032639

以下是有關人員信息:
撫順市郵政編碼:113000      電話區號是:0413
姓名 職務 辦電 宅電 手機
王淑雅 撫順市政法委書記 2650010
宋守貴 撫順市政法委副書記 2650223 2600588 13604130005
冉祥純 撫順公安一處
關勇 撫順公安一處 2787387   13009251616
清原鎮天橋派出所 
李相本 3039065 3039917 13942317957
騰繼民 30342905 3039598 13941302762
張秀彬 3037716 3022435 13842372299
縣監管大隊(看守所) 
祁成彬 3041501  13941311501
魏常軍 3040101 3025761 13941352694
催永強 3040103 3024348 1394130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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