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看別人不好的一面,就是不慈悲。
常人的情,就是誰對我好了我就高興,誰對我不好了我就不高興;或者誰做的好、符合我我就喜歡誰,誰做的不好、不符合我我就不喜歡誰。過去,因為我像個常人一樣執著同修的狀態,執著同修的不足,於是,同修改變了,我就高興;同修不聽我的意見,不改變自己,我就不高興,看見他(她)就疙疙瘩瘩的,甚至故意用狠話刺激同修,還以為這是對同修好,認為不敲重錘他(她)明白不過來,其實就是用人的情對待修煉,說白了就是不夠慈悲。
師父講:「其實整個正法中都是本著這樣一種最寬容的、最慈悲的方式在做。不計生命在歷史上過往之過。」(《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那麼我們作為大法弟子,就得向師父學習,不計眾生一切過往之過,忘懷一切恩怨情仇,走出人的輪迴報應,不被情左右,用一顆大慈悲心對待眾生,對待同修。要是不能放下過去的恩怨,執著同修的不足,就是沒有按照法的要求修自己。
我認識到,心中一產生分別心,一在意別人的不足,執著別人的過失,計較別人的態度,計較各種利益的得失,就是不善。這個不善,不單單是說行為上表現出來了就是不善,你的心思一動,就是心性的體現了,不好的因素就在你的場中產生,這種因素就是間隔。有時表面上我做的很好,可是我的心裏感到委屈,結果我付出了別人卻不領情。其實是怎麼回事呢?你內心的不善,別人會體會到的,你表面上做的很好,可是內在的間隔已經產生,別人當然不領情了。
師父講到:「大法弟子對待任何事情都應該正面對待,不要看人家不好的一面,總要看人家好的一面。其實你們知道嗎,我當年傳你們大法的時候,講課中下面發出很多常人的思想反應來,有的人思想反應非常不好,可是我都不看。我就看你們好的那一面,我就能度了你們。」(《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對照大法,我發現,我過去認為自己在幫同修,其實是總愛看別人不好的一面,甚至根據別人的言行往不好的方面猜測別人,給別人下不好的結論,並以此為理由,力圖改變別人。幾乎所有矛盾,都與我這種陋習有關。現在,當我把計較、猜疑、戒備、指責、怨恨、爭鬥等等這些不好的人心,從自己的空間場中清除之後,仁慈、寬容、厚道、理解、忍讓,才第一次真正深入我心,我好像是第一次體會到了擁有它們的奇妙感受。我不再因為別人的誤解和冷漠而感到委屈,也不再斤斤計較各種利益和人情的得失。我體會到了「忍」的境界,那不是常人出於各種顧慮心的含淚而忍,而是真正放下了自我的大慈大悲。我心中那塊堅硬的冰開始融化,當堅冰融化後的冷氣從前胸後背發散出來以後,我感到我的心是那樣的柔軟,溫暖,寬廣,而且充滿光明。師父講到:「其實慈悲是巨大的能量,是正神的能量。越慈悲這個能量越大,甚麼不好的東西都能解體掉。」(《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我對這句話有了切身的感受。
二、不能用人情、人理對待修煉
師父講:「至於說執著,師父今天告訴你這個去掉、那個去掉,那是強制性的,不是發自你內心要去掉 的。時間長了師父講多了受不了時你會產生怨氣,你會想我為甚麼要這樣做?你自己通過法理認識到了,你明白這樣做對你生命的好處和不好處是甚麼,那才是你真 正提高,你才能真正做的到的。外在的任何約束都不是出自於你自願,不是你真正的提高。約束和強制永遠不會使人改變和提高,離開這個約束人又會和原來一樣,那都不行。」(《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由此可見,我過去那種把自己的「好意」強加給同修、同修不聽就執著不放、不甘罷休的做法,實際上是背離法理的。看到同修的不足了,善意的給同修指出來是對的,但是,不能形成不指出來就不放心的執著,更不能把自己的認識強加於人,不能強迫別人修。修煉,必須是修煉者自己紮紮實實向內找才會提高的。我總是盯著別人的不足,只能使自己心不淨,對同修的修煉也沒有好處。
有時,當面指出後同修不能接受,我還愛找到其他同修,詳細的講述事情經過,請同修幫助判斷一下誰是誰非,還以為是在用法衡量,是為了共同提高。現在我明白了,這正反映出了自己有對同修的執著的執著,是不能慈悲包容同修的行為。而且,不管出於甚麼目地,在背後議論同修沒有任何好處,只能加強一些負面的因素,而不能給同修一個正的場。善意的理解,慈悲的包容,才是符合「真、善、忍」的,這樣才能真正幫了同修,才能形成牢不可破的強大整體。
總之,向內找才是修煉。爭表面的對錯,不是修煉。放下情,走出人的是非,才能修出慈悲心。以前我還以為,與同修的矛盾是在去對方「不讓說」的心,卻沒有真正反過來用法衡量一下自己,結果在這個問題上修的很慢。以上是個人層次上的一點體會,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