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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沂水縣呂以玉自述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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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叫呂以玉,今年六十六歲,一九九七年九月份以治病的心態走入法輪功修煉。看書煉功半個多月後,纏身多年的疾病基本痊癒,我的身體一身輕,皮膚細嫩,簡直和以前像兩個人一樣。我體會到多年沒有感覺到的無病一身輕的滋味,決心跟隨師父堅修到底。

一九九九年風雲突變,我們的修煉環境被江澤民為首的惡黨破壞。七月二十五日在商業賓館辦洗腦班,我和丈夫江洪青和所有商業系統的煉法輪功的職工都被集中在商業賓館會議室裏,強迫我們觀看惡黨造謠的錄像,逼著讓寫保證書,每人還要交三十元錢。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和丈夫也去找同修交流,到同修家不到十分鐘就被惡人綁架,把我們拉到城北郊派出所洗腦班打我們,每人一間屋。李洪偉拿三合板打我,一邊打一邊問:「還煉吧?」說「煉」就繼續打。馬興峰一邊用腳踢我一邊說:「看你年紀大,不然的話還打。」我的臉被打走形了,腫成了紫的;臀部、腰被踢得痛了十來天。我丈夫說:「我都認不出你了。」我丈夫眼也被打出血。

第二天,我丈夫單位來人把我們接到單位關在局子裏的傳達室旁邊的一間小屋子,裏面很髒放著保險櫃,我們倆躺不開。單位領導莊新偉、段長勝把我們放在大門口叫過往的看,羞辱我們。我們在做好人有甚麼錯,我心裏的委屈不平一股腦地往上返,每天晚上哭著睡著。

第二天,他們叫人送來一張條子,上面寫著住房收回去,交一萬元罰款放你們出去。後來我兒子找人送禮,被勒索五千元。我被關了五天、我丈夫被關了八天才被放出來。

二零零一年,我因傳師父經文,被綁架到看守所。惡人問我經文從哪裏來的,我沒說,審了我三個多小時(警察姓名不詳),然後關進看守所。一個月後回家,第三天商業局劉寶東來我家,威脅要送我們去馮家莊洗腦班,我和他們講真相。後來他們把我關進肉聯廠近兩個月,逼我寫「保證書」。我說我不寫,他們就找來一本誹謗師父的書,我一看真傷心,眼淚流個不停,這麼好的大法在世間遭誹謗!最後他們要勒索三千元,我們不交。

在邪黨黨魁胡錦濤上台時,邪黨人員又企圖迫害我,我被迫離家出走,邪黨人員又逼迫丈夫要人,給我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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