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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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就年終考評問題致涼山州交通系統同仁的公開信

  • 給中共黨政軍警的信

  • 不要再被眼前的利益所矇蔽了

  • 廣播稿(三篇):給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員的電話

  • 就年終考評問題致涼山州交通系統同仁的公開信

    文/張翼

    涼山州交通系統的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叫張翼,是涼山州公路局造價站的職工,你們中許多人都認識我,因為我已經在公路系統工作18個年頭了。

    我了解到,由於我一直在堅持修煉法輪功堅持講真話,多次被迫害關進監獄,在我的工作業績考評上,從2004年開始,我有三次考評是「待評」,針對此事,我感到有必要把我這十年的一些情況與大家溝通,希望善良的你能了解、關注我的情況,有一個正確的判斷。

    首先,我想向各位溝通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

    我生性善良,工作後,進入複雜的社會,看到社會上的爾虞我詐,為名利的爭鬥覺得很累,但做一個好人又感到反而更難,不知隨波逐流好,還是保持善良天性好,很苦惱。

    1997年,當時我27歲,偶然的一個機會,我看到了李洪志師父的著作《轉法輪》,我心中的迷茫全打開了,原來我苦惱的原因是我不知道這世間上有衡量好壞、善惡的標準,那就是「真、善、忍」,善惡是有報應的。我明白了自己應該保持善良天性,放淡名利,而且還要做得更好,要「返本歸真」。從此以後,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以「真、善、忍」對照自己的言行,原來的生活不變,一天多了兩件事就是「看書」和「煉功」。

    大法神速的提升人的道德、祛病健身的效果、無條件教功不收費的原則,吸引了社會各階層的人,當時李師父被「中華氣功協會」評為「全國優秀氣功師」,法輪功的主要著作都是新華書店公開出售的。到1999年,中國已有一億人修煉法輪功。

    法輪功如此受人歡迎卻招來了當時的國家主席江氏的妒忌。當年7月20日,江氏出於妒嫉而發動了對大法學員的迫害。江氏集團鋪天蓋地的造謠誣陷大法,誹謗我們的師父。為了澄清謊言,還師父、大法的清白,為了世人不被謊言矇蔽,為了所有的有緣人能有一個正常的修煉環境,我同所有的大法弟子一樣,遭受了殘酷的迫害。

    1、進京僅住一晚上,被非法拘留一個月

    1999年10月,我和四個功友一起準備進京了解一下情況,再上訪。10月2日在放假期間,我們在北京住了一晚上,10月5日我趕回家中上班。

    結果就因為這件事,西昌市公安局一科科長李玉旭、警察周欣、羅毅對我非法審訊,李玉旭對我說: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不能上北京,這是公安部的規定。我說我上訪是憲法賦予的權利,李玉旭說:「江××定你有罪你就有罪。」

    於是,我被一科非法拘留26天,同吸毒、刑事犯一起關在西昌市拓荒戒毒所。在關押期間,李玉旭、羅毅、周欣多次對我進行威脅,用工作、親情、判刑來給我施壓,逼我寫保證不煉了,但我已明白「真、善、忍」的要求,在原則問題上是絕對不能造假的。

    2、萬人簽名說真話,被非法抓進「洗腦班」

    2001年3月,大街上進行誹謗大法的「萬人簽名」活動,所有的人只准寫誹謗大法的話,否則不准寫。有許多人是看了電視、報紙不明真相無端仇恨大法的,其中有一些是單位派來完成任務的。為了讓不明真相的世人不被江氏利用,我必須制止這無恥的欺世盜行。我提筆寫下了「法輪大法好」,當場被西城派出所兩個警察強行綁架走,我多麼希望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能聽到真相啊,我高聲喊到「法輪大法好!煉功無罪,我們是好人!」警察將我強行塞進車中。

    第二天,我被西昌市公安局一科警察強行送到西寧馬坪壩「強制洗腦班」,這裏已關押了近二十多名西昌的大法弟子。我問警察信仰「真、善、忍」有何罪?為甚麼要「轉化」?朝哪裏轉?他們答不出來。

    由於我堅持說真話,我和我的家人、單位領導、同事和受到了來自國家安全局、西昌市國安大隊、市「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等人員的騷擾、威脅,我家裏的電話被長期監控,一切行蹤被嚴密監控,局保衛科同事也被牽連,一到節假日,得不停的向「610」彙報我的行蹤,因我公開為法輪功說了公道話,單位的精神文明獎被扣,全體職工被無辜的牽連,每一個職工直接經濟損失達千元,這給我和我的同事、家人帶來巨大的壓力。

    2002年3月,為了不牽扯家人和單位,我不得不遠離我的親人、單位,流離失所,來到攀枝花、米易。

    3、講真相 遭到米易、攀枝花警察迫害

    我離開了家,在攀枝花市米易縣同功友一起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2002年「十六大」前,全國各地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我和功友在住所被米易國保警察周林等抓捕,警察未出示任何手續,抄掠走了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甚至包括我自己的金首飾和現金2000多元。我被秘密送到攀枝花市鹽邊縣看守所。

    攀枝花市公安系統對我們進行令人髮指的行刑逼供和精神折磨:警察八人分成三班或兩班,輪番審訊我,用切身相關的名、利、情等利益和判刑來威脅、利誘我。叫我出賣同修。我不配合,他們用細尼龍繩將我雙手反捆在背上,然後將繩子吊在窗欄上,只許腳尖拈在地上,幾乎全身重量全部集中在雙臂上,他們稱之為「鴨兒浮水」。雙臂酸痛難忍,一動彈,繩子勒得更緊,全身直冒虛汗。警察王勇說:「這種辦法,壯小伙子只需半個小時就會受不了的。」我制止他們行刑逼供,他們說:「迫害了你又怎麼樣?江××說了算。」

    王勇和支隊長邱天明將我用繩子吊捆在窗欄上,最長一次一天一夜,期間邱不讓我吃飯,我被吊暈後,他們就給我灌鹽糖水,清醒後,王勇每問我一次「說不說」,我不屈服,他就打我一次,打耳光,腳踢身子(我已被吊暈了也不罷手),用雙手夾住我被吊的雙臂捏。更令人髮指的是他們利用大法弟子對師父的尊敬進行精神折磨。

    惡警前後對我進行了半個月的折磨,其間三天兩夜不許睡覺,間斷性地用尼龍繩吊在窗欄上多次,連續用尼龍繩吊捆在窗欄上長達一天一夜(期間不許吃飯)。

    4、勞教所邪惡的「轉化」迫害

    2002年12月,我被攀枝花市610組織非法勞教兩年半(到現在單位和我本人都還沒有一份正式的所謂「判決書」),米易政保科派了兩名警察,一男一女,將我強行送至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資中楠木寺。

    楠木寺採取迫害的宗旨是中隊長李其說的:活,讓你活得難受;死,不讓你死成。除非你「轉化」了。

    人生活最基本的需要成了獄警迫害大法弟子的武器:上廁所,一天只能上兩次,還必須給獄警打報告承認自己是「勞教人員」才行;洗澡,我最長一次近兩個月不讓洗,天氣已較熱了,全身酸臭,獄警又指使犯人來嘲笑我不愛清潔;整天強制像木頭一樣貼近牆壁站軍姿、坐軍姿,時間一長,全身僵硬,走路都走不來了,特別是連續一週以上整天站軍姿後,蹲下去解小便都解不出來了……

    更痛苦的是精神折磨:我連續一個月被獄警派來的人強行給我做所謂的「轉化」工作,我不願聽,獄警就叫包押犯人按住我聽,或給我念誹謗大法和師父的書。有時,我被他們圍在中間不准走開,從早到晚,他們稱這叫「人海戰術」。

    先後有一百多人次對我進行各種手段的所謂「轉化」工作,他們或哄騙或威脅,為達到讓我放棄信仰「真善忍」,劉隊長和李其指使犯人將我像「耶穌受難」一樣銬在窗柵上一天一夜,緊接著又是四天四夜不許睡覺,還有兩個吸毒犯日夜守著我不許我閉眼睛打瞌睡。

    每一個人我都給他講真相,他們大都說:我知道你是好人,但這裏是執法機構,上面咋個命令咋個幹,江××不倒,這政策就不變。

    2003年3月,我開始絕食。中隊長李其為了達到我「死不成,生不如死」的目的,把強制灌食作為折磨我的一種手段。「鼻飼」是醫院為搶救昏迷病人進食採取的一種手段,一般只偶爾用一次,時間一長容易引起胃炎等後遺症,而在楠木寺,卻是一種普遍折磨大法弟子的手段。他們把手指粗的橡皮管強行通過鼻孔進入食道直接插入胃部,用注射器向橡皮管內注射藥物或食物。被灌的大法弟子被犯人強行按在床上,雙手雙腳被手銬銬住,頭和嘴被犯人夾住,插管時,難受無比,噁心嘔吐又吐不出來,而獄警還吩咐要專門選粗一點的管子。犯人每次看到我灌食後回來都難受得吃不下飯。醫生規定一天或二天只灌一次就行了,而八中隊的獄警們為了讓我難受,一天要灌兩次……

    我沒有屈服,我知道我在做甚麼,我在維護人最基本的信仰「真、善、忍」的權利,在維護世間最珍貴的良知,我為那些明知大法弟子是好人,卻為了眼前利益麻木執行「上頭」命令的人悲哀,在善惡必報的天理面前,她們怎麼償還自己造下的業力?想到李其的孩子才8歲,與我的孩子同歲,我為她掉淚了。

    絕食的路雖然艱難,每天面對的方式是「鼻飼」或是開口器,一天兩次,但是我豁出去了,「真、善、忍」值得我用生命去維護。絕食17天後,在親人們的積極營救下,我「保外就醫」,走出勞教所,回到親人身邊,2003年5月我開始正常上班。

    5、最近兩年的迫害

    從此以後,每到中共的所謂「敏感日」,我就成了重點監控對像。2007年「十七大」前夕,派出所和單位門衛跟蹤我,我準備給一個朋友看「神韻晚會」光盤(以弘揚中華傳統神傳文化為宗旨的晚會,裏面有「精忠報國」、「木蘭從軍」等中國人家喻戶曉的典故),被他們構陷,我為此坐了37天牢。

    2008年7月,「奧運」前夕,我到一位老太太功友家,誰知市國安的便衣正在抄家、抓捕她們,這群白髮蒼蒼的老人大多沒文化,在一起學認字、讀大法書。我不忍心看到這些老人被迫害,去跟國安勸善,希望能放了這些老人。誰知我同她們一起被抓,深夜11點了,一群警察衝進來,兩人一組強行將我們綁架進了看守所。我在監獄裏度過了11個月的漫長黑夜,今年6月才獲得自由。

    以上所講述的是我這幾次被非法關押的簡單經歷,目的是要大家了解情況。我與同修們四處呼籲、上訪,為的是講清法輪功的真相(中共出於迫害大法的目的而給大法造謠,從而矇蔽了眾多的世人),從而制止這場邪惡的迫害。同時我們明白人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看法,會決定一個人的未來。有了那麼一念「法輪大法好」,這個人會遠離災禍,平安。

    因為涉及到我這幾年的工作「考評」,下面我想向各位溝通一下我在工作中的一些情況:

    我2004年回到局機關造價站,當時又肩負路橋收費科的8個收費亭建設工作,在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期間,我同時承擔了兩個科室的工作,在「通縣油路」收費亭建設中,我獨自擔任業主代表,面對低價中標的低素質施工隊伍,只要能順利完成工程、不拖欠民工工資,就實屬不易了。

    在那段日子裏,我的辦公室經常整天地被要錢的民工佔據著。本著修煉人的心性標準,我用善心對待,耐心地做他們的工作,幫他們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常常一天下來,嘴都說幹了,我也從未圖自己輕鬆,而把這些難題全推給我的領導。工程結算時,我把那一、二十處要錢的人的情況調查好,一一記錄在案,然後督促施工隊老闆一筆一筆的落實到每一處。

    為了平息糾紛,不影響收費站工作,我曾親自到鹽源縣梅雨鎮把老闆拖欠的民工工資交給民工(當地的老百姓),然後再把收條帶回給老闆。有一次,修寧南收費亭的民工們圍堵在公路局大門口,派出所、局保衛科的來人都無法疏散,民工們拿不到錢就不走。我本著修煉人的善念,給他們分析了利害關係,講清了道理,於是民工們這才散去。

    從2004年開始在涼山州公路工程造價站工作至今,已經第五個年頭了,在2008年以前,我們造價站一直處於人員缺編狀態,造價站幾乎每年的預算編製、審核工程工程造價金額有上億左右,我們還要負責全州的造價工程造價資料的搜集、整理和上報,組織全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人員的執業培訓工作。負責計價依據的解釋工作和工程造價業務的諮詢工作,調解和仲裁工程造價方面的經濟糾紛。

    造價站的工作,一直得到省站的好評,造價站從2004年以來,每年都被省站評為「全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造價工作要求不僅要有相應的業務知識,還要有很強的責任心,政策性強,造價問題又是目前各工程各個環節的焦點問題。我本著自己的信仰要求,真正做到為社會、業主和施工方負責,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認真對待每一個項目,在工作中,我從未追隨社會不良影響。頂著各種壓力堅持原則。得到業主的好評。

    中共搞運動的套路之一就是「挑起群眾鬥群眾」,把「矛盾」交給被害者周圍,身邊的人,甚至你的親人,說是「發動群眾的力量」,其實就是滅絕人性的搞內鬥,讓老百姓「自相殘殺」,老老實實按它的「運動」政策執行的人,才是真的被逼得「六親不認」,我痛心咱們公路局因為迫害壓力放棄修煉的同事,本來如果沒有這場迫害,你們也會像我一樣至少擁有真正健康的身體(大法帶給人的不只是身體健康)。

    我非常痛心咱們公路局的同事,多年因為上面迫害法輪功帶給你們的精神上的壓力,經濟上的損失,其實江氏1999年迫害法輪功之初下的密令之一「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也將你們綁在其中啊!我的親身經歷證明,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才是製造這一切「麻煩」的源頭、罪魁禍首。

    我做的一切,不是為了自己的名利,作為修煉的人,我們是看淡世間名利的,做不到這一點,面對這麼嚴酷的迫害、巨大的壓力,早就選擇說「假話」甚至放棄修煉了。

    我看到,其實在方方面面執行迫害政策的人,也是這場運動的受害者,如果為了我自己,我可以默默承受各種迫害,一直到真相大白於天下的那一天,因為法輪大法已洪傳於天下,中共迫害法輪功已難以為繼,我所遭受的一切迫害,到時都得一一清算償還,但是作為修煉人的慈悲,我這樣做就是自私的,因為我們非常明瞭:參與迫害善良、與佛法為敵會面臨怎樣一個萬劫不復的境遇。我不希望,真到了「那時」凡是與迫害有關的人,在善惡必報的天理面前,償還自己造下的罪惡,最直接的就是作為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到國際正義力量的追查。

    我的交通系統的同仁們,也許你身居領導崗位,那你可以兼善一方。珍惜上天給你的權利,做好事,善待大法弟子給自己及家人選擇一個好的未來。也許你無權無勢,那你可以在內心選擇善良,給大法弟子一句支持的話語,也許在現實社會不一定馬上看到效果,但古話說「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你善良的一念會給你帶來天賜平安!我希望我的領導、同仁們能在我幾年的工作業績考評這件事上,有一個公正的結論。


    給中共黨政軍警的信

    目前,法輪大法已弘傳世界一百一十四個國家,獲得了各國政要、民間組織和黨派的認可與支持,並獲得各界褒獎和信函達三千三百多項和三百多個支持反迫害決議。

    自二零零零年至今,以江澤民為首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及其同伙,其中包括現任或前任的教育部、安全部等二十五名的中共官員,在全球四大洲三十多個國家被起訴(見附件一);而針對江澤民的訴訟案就有十八個,其中五個是民事訴訟,其餘的是刑事訴訟。其中,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及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中共官員做出裁定,並下達了訴狀,抗辯期為:四至六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聯邦法院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江、羅二名前中共高級官員。

    這些也只是法輪功真相和反迫害的冰山一角。國際人權組織稱江澤民及其黨羽迫害法輪功事件為國際矚目的人權事件、二十一世紀的人權大案。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宣言:將一如既往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詳情請登錄明慧網和相關國際網站均可查詢(見附件二)。

    如果說在二零零一年以前,你們不知道江、羅、徐光春污衊法輪功,導演「天安門自焚」事件,是被其欺騙矇蔽的,情有可原;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在自焚的真相和江、羅編造的污衊法輪功的事實真相已遍布地球上的每個角落,還說是被欺騙,那就是自欺欺人了,仍不停止迫害大法學員就是在違心的做壞事,對自己的未來不負責任!你們應該給自己留個生路,贖回你們以前迫害法輪功學員所做的惡事。你們的每一次迫害都有人給你們記錄在案,希望你們為自己而生,給自己一個好的未來。

    還有,不要給自己找理由說是甚麼上級命令。不要以執行「上級命令」來搪塞自己違背良知和道義的行為。當年的德國納粹黨人哪一個不是聽從希特勒的命令?文革期間哪一個人不是在執行毛的「最高指示」?今天對法輪功的迫害,行惡者哪一個不在執行江澤民的邪惡指令?那麼可曾知道,聽從這些所謂的「上級命令」的後果是甚麼嗎?二戰結束後,蓋世太保在法庭上辯論,說:「是上司的命令。」「是上司命令,上司讓你工作,沒讓你殺人、虐待戰俘!」那些屠殺猶太人的高級將領都受到了嚴懲,包括那些協從犯罪的醫學家、生物學家也都遭到了嚴厲制裁,甚至執行死亡命令的護士都被處以絞刑。直至今天,國際社會還在全世界追懲僥倖脫逃者。

    柏林牆倒後,在柏林牆站崗打死了翻牆逃跑渴望自由的年輕人的士兵被告上法庭,被告說是上級命令開槍。法官這樣對被告解釋:「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牆衛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法也不能抵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

    你也許問,圍牆的守衛在改朝換代之後受審判,公不公平?得到的回答是:「當然公平。……是總理命令他們開槍的沒錯,可是沒人命令他們一定得射中呀!」「開槍可以說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殺人嘛!」結果,站崗的士兵被判入獄。當年文革一結束,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因作惡多端畏罪自殺;中共高層為殺人滅口、毀滅證據,包括警察在內的多人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為矇騙家屬只給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

    制定並執行對法輪功迫害政策的惡首江澤民及其黨羽羅幹、李嵐清、曾慶紅、劉京、周永康、薄熙來、劉淇等人,都陸續被多國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控告,有的已被判罪名成立。這不過僅僅是清算的開始。現在,各級官員都在想辦法開脫自己,你們的上級也會把罪責推到你的身上,將來有誰會為你承擔罪責呢?其實人人心裏都有桿秤,孰重孰輕你們更清楚。

    其實已經有許多良知復甦的警察,選擇了讓將被無辜抓捕的法輪功學員事先得知消息轉移他處;更有一些獄警、看守不但選擇了善待法輪功學員,而且積極為自己贖罪:把作惡者的罪證悄悄記錄,作為將來對罪犯審判的證據……

    歷史在重演著,現在你們正是站在善與惡的交叉路口。我們懷著悲憫之心進一句勸善之言,不希望任何人因為不明真相而種下惡果。因為我們珍惜你們的生命,珍惜一個在關鍵時刻用善念主宰、選擇美好未來的可貴生命,在法律不為維護正義時,你們的道德良知應該為自己做主。無論你們曾經對法輪功學員做過甚麼違背良知的事,請你們立即退出這場邪惡的迫害,揭露邪惡的罪行,向大法弟子謝罪。只要你能從新把握機會,主持正義,每一個善念,每一樁善行,都將為你叩開未來的幸運之門。

    「世界需要真、善、忍」已是天定的事實。送給你們一句忠言:「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希望你們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附件一:

    已被起訴的中共官員:江澤民、周永康、趙志飛、劉淇、夏德仁、吳官正、薄熙來、孫家正、王渝生、王太華、王旭東、李長春、趙致真、陳至立、賈慶林、蘇榮、曾慶紅、王雲坤、徐永躍、徐光春、黃華華、張德江、李嵐清、羅幹、劉京、王茂林、黃菊、郭傳傑、李元偉、賈春旺、林炎志……

    指控被起訴官員的國家和地區:美國、加拿大、瑞典、德國、日本、塞浦路斯、英國、波蘭、俄羅斯、智利、荷蘭、秘魯、西班牙、韓國、法國、瑞士、坦桑尼亞、奧地利、讚比亞、秘魯、比利時、台灣、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冰島、新西蘭、玻利維亞、阿根廷、愛爾蘭、丹麥……

    附件二:

    明慧網 https://www.minghui.org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https://www.zhuichaguoji.org/
    在國內,以上網址請用破網軟件突破網絡封鎖即可獲知。


    不要再被眼前的利益所矇蔽了

    ────給四川眉山東坡區國保大隊蘇曉東等人的信

    轉眼一年又要過去了,你們在這些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騷擾和接觸中是否明白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你們已完全知道法輪功學員是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令,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而你在擔任國保大隊長這兩年多中,你及你的手下在利益的驅使下對法輪功學員又做了些甚麼呢?你們曾多次在不穿警服及沒有任何證件情況下,強闖法輪功學員家,綁架他們並搶走其財物,你們無法無天的行為與強盜何異?

    在2007年,你剛上任的第一年,你及你的下屬反覆騷擾曾被省醫院確診為癌症、後因修煉法輪功而康復了的近七十歲的杜玉仙老人,並將她家的私人財產刻錄機等搶走,迫使她一位古稀老人不得不背井離鄉。請問你們沒有父母雙親嗎?同時你們還對東坡區王學珍兒子家、永壽鎮竇碧華家進行非法抄家和騷擾。

    08年元旦之際,你們將東坡區的法輪功學員杜國建以莫須有的罪名勞教兩年,並在幾天內將她送進黑暗的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備受折磨,這是杜國建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第三次被綁架到勞教所非法勞教。杜國建根據我國憲法「信仰自由、無罪」而拒穿囚服,被楠木寺勞教所獄警非法搶走其過冬的衣服,在去年的11月份她還穿著夏天穿的短衣短褲,備受非人折磨……

    08年七月份,在上級的所謂保奧運的藉口下,你們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出動了大批警力在萬勝鎮綁架祝群華,後又到萬勝、伏龍兩地綁架了邵淑明、祝雲華、郭秀枝、伍孝麗等十來位法輪功學員並搶劫了他們家的電視機、影碟機、衛星天線等私人財物。並將祝群華、邵淑明、伍孝麗三人非法勞教。至今三人的親屬都還沒有收到任何相關法律文書,也沒有得到任何通知。同時因為奧運,你們還指使各地方派出所上門騷擾了許多法輪功學員,並在某地辦所謂的法制學習班,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不修煉保證。

    08年臘月末,你們將在向世人講真相的來自甘洛縣的徐正秀綁架,就連她不修煉的老伴,你們都一同關進東坡區看守所。

    在09年四月十六日一大早,你們便鬼鬼祟祟來到法輪功學員劉福明的家門守候,待劉福明兒子從外回家時你們便非法強闖進劉福明家,在沒有出示任何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劉福明夫婦,在非法審訊劉福明過程中並對他非法用刑。一月後,你們才給劉福明家出示了所謂的搜查證。

    同月,因萬勝鎮的陳述芳等三位老人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你們非法抄家,陳述芳家的電腦等物品被你們劫走,之後你們又反覆去陳述芳家騷擾威脅。

    09年六月初,你們夥同崇仁派出所人員到車輛廠退休職工萬武家,在沒有通知其家屬的情況下,將她劫持到東坡區看守所並搶走了她家的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其丈夫回家後發現家中一片狼藉,你們的違法行為給她家人帶來不解和無奈,這個社會怎麼了?做好人難道也有錯?在看守所期間你們不許家人探視,一月後你們將萬武強送楠木寺非法勞教一年。同月你們將郵電局的職工,三十四歲的好小伙夏春雷綁架並搶劫了他家的電腦等物品,因夏春雷堅持信仰法輪功被你們非法勞教一年。

    09年九月份為了中共的六十大慶的所謂穩定,你們便在上級的指使下,於九月十一日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你們先是到家住東坡區的羅麗彬家,趁她女兒一早上學之機,在沒有人出示任何相關證件及手續的情況下,非法強闖羅麗彬家,亂翻亂動。在這過程中,你們中一個長著絡腮鬍的、三十來歲不知甚麼身份的男人將羅麗彬的左手粗暴地反在後背,並往上猛提達半小時之久,將羅麗彬的手臂扭傷;在人身受到傷害無助之下,羅麗彬被迫爬上了五樓窗台準備跳窗求救,引來了眾多圍觀群眾,你們在心虛的情況下,搶走了她家的電腦等私人物品才急匆匆離去。之後的多天,你們又夥同各地派出所人員陸續上門騷擾多位法輪功學員,也是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

    在這歲末辭舊迎新之際,為了金錢利益,你們又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迫害,干擾他們的正常生活……

    蘇曉東,我們並沒有將你及你的手下對法輪功學員所幹的一切全部寫出,不過我們都一一有記載(這些都是你們犯罪的鐵證)。在你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他們都慈悲地向你們解釋著法輪大法的美好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奉勸你們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你們的回答是:「不要對我講這些。」或者說:「以後你們來審判我們好了。」這說明你們十分清楚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違法的,你們也明白終究有一天你們會被押上審判台。而你們卻仍然配合著邪惡中共幹著這違法的、違背良心、天理的事,只為迫害一個法輪功學員能得到多少獎金;或者藉口說這是上級叫你們幹的,沒辦法。然而,這些錢能給你們換來身體的健康和快樂嗎?當你們使用這些錢時心中沒有愧疚感嗎?你們當中不是有不少人常生病住院嗎?為甚麼?你們想過沒有?報應不是來了嗎?你們的上級能為你們承擔嗎?別忘了,你們可是具體的執行者,你們將為你們所做的一切承擔責任!再不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久的將來,你們所幹的一切都將成為你們犯罪受審的證據!

    你們也許都知道:十一月十九日,西班牙國家法庭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立案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中共高官。一旦法庭進一步判決罪名成立,被告將面臨至少20年的徒刑。被告有六週的抗辯期,如果逾期不應,法庭將發出國際逮捕令。

    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聯邦法院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Lamadrid做出一個關乎國際人權的歷史性裁決:就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及610辦公室主任羅幹迫害法輪功犯下「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啟動了刑事訴訟程序,並於其裁決中下令逮捕這兩個還在中國進行非法迫害鎮壓的前中共官員。阿根廷聯邦法院在裁決中下令,無論在阿根廷境內或是在國際上都要全面逮捕這兩名前中共官員,同時引述國際特赦對於被告此等重大刑事犯罪應適用「普遍管轄原則」及「引渡受審」的國際人權實踐。(在你們中的人有些都不知「六一零」是甚麼?它就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因成立於六月十日,故稱「六一零」。為了掩人耳目現在叫防邪辦,實則「六一零」。也就是現在你們的頂頭上司嚴明宇所在處。)

    蘇曉東,捫心自問,在對這些好人進行迫害時,你們良心何在?知道嗎?你們是東坡區迫害法輪功學員中最無視法律,最為狂妄、蠻橫的一屆國保大隊人員!你們真的印證了老百姓的一句話:過去土匪在深山,今日土匪在公安!

    蘇曉東,你們在對這些好人進行迫害時心理是怎麼想的?你們於心何忍?你們真的沒有一點善念良知嗎?真的希望你及你的手下能及時反省,不要再被眼前的利益所矇蔽了;不要讓你們的家人為你們迫害好人而感到羞愧;為了你們的將來著想、為了你們的家人有個美好的未來,不要再這樣無法無天,執法犯法!不要再助紂為虐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希望你們能及時醒悟,多了解法輪功的美好及中共的邪惡;並希望你們將功補過,歸還被你們搶走的法輪功學員的合法財物;善待每一位法輪功學員,並適時保護他們。法輪功學員將既往不咎!最後,東坡區所有法輪功學員一如既往地告訴你們及你們的家人,請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滅中共在即,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保平安!

    東坡區國保大隊:
    地址:眉山市詩書路中段東坡區公安分局  郵編620010
    辦公室:0833-8100539。
    大隊長蘇曉東:13808169280
    教導員萬進平:13990379258
    李月新、潘俊中


    廣播稿(三篇):給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員的電話


    給中國大陸公檢法人員的電話

    您好!首先請您聽一位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所做的精彩辯護: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當事人信仰並修煉法輪功是憲法所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體體現。

    當事人習煉法輪功是當事人的權利,法律並沒有禁止當事人習煉法輪功,所以當事人習煉法輪功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是當事人的自由和權利,任何國家機關和司法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禁止當事人習煉法輪功,而對當事人習煉法輪功施以刑罰處罰更是濫刑錯斷。

    二、當事人主觀上沒有利用法輪功破壞法律實施的用意。

    法輪功這麼一個和平的修煉團體,煉法輪功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強身健體,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因此主觀上沒有利用法輪功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用意。法輪功的行為非但沒有社會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會。法輪功修煉者恰恰是社會最穩定的因素。

    三、當事人客觀上也沒有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根據國家實行政、教分離的原則,宗教組織不得干涉其信徒的政治信仰,同樣,國家也不得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同時由國家權力機關來認定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更是違背了政、教分離的原則,是國家公權力對私權利的粗暴干涉和踐踏人權的行為,同時也違反了中國現行憲法和法律的規定。

    思想不能構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已經成為人類社會的一種文明共識,並作為一項原則被寫入《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因此司法機關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來打壓、迫害、構陷法輪功修煉者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以司法解釋代替立法,違反《立法法》、違反《憲法》

    中共對法輪功的定性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搞的政治迫害。據《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構成違法違憲的多項犯罪。具有明確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二十四項。

    《刑法》三百條不適用於法輪功,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

    中共建政六十年,沒有任何形式的信仰、結社、思想自由。法輪功學員在反迫害,揭露邪惡,一本沒有任何行動綱領的《九評》,在國內卻沒有自由出版的權利。相反,中共大搞信息過濾,鉗制思想。中共在對它有利的時候鼓動民眾要「關心政治」;可是到它感到受到威脅的時候,誰參與政治就是「犯法」。可見中共的實質就是流氓幫派加邪教。金鴻光律師說:「中共不改暴力加謊言的本性,只能讓他退出歷史舞台,這是肯定的。」

    中國人只要看一看《九評共產黨》,就會知道應該怎麼活著,做一個有良知有道義的人,而不是在中共的政治漩渦裏苟延殘喘。貴州平塘縣具有二億七千萬年歷史的巨石上的六個大字分明警示著世人:中國共產黨亡。

    全球起訴江澤民已取得突破性進展,群體滅絕罪適用「普世司法管轄權原則」。 西班牙國家法庭11月19日做出了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內的五名中共高官。繼西班牙國家法院之後,阿根廷聯邦法官拉馬德裏啟動刑事訴訟審理程序,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江澤民以及羅幹。屆時,被告若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或阿根廷有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受審。法律永遠只應該代表公正,罪惡必將受到嚴懲。被中共綁架的你們這些公檢法人員,今天,唯有退出中共,停止迫害才是你們的唯一出路。

    給各級610人員的電話

    610的工作人員,你們好!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際軍事法庭在紐倫堡建立,審判並處罰二戰期間參與迫害猶太人的主要戰犯。針對違反人類罪的團體和個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的主要內容之一是:凡參與策劃或執行旨在完成上述罪行之共同計劃或陰謀的領導者、組織者、教唆者及共犯者,對任何人為實施此種計劃所做一切行為均應負責;被告所處職位及所奉政府或上級長官命令都不能免除其責任。法理根據是一個人應該服從合法的命令,而不應該服從違法的、犯罪的惡令,否則把責任向發布命令的上級長官推,將只有國家元首一個人或高級首長幾個人對罪行負責了。法庭追究犯罪者個人的刑事責任,官職地位不能免除個人責任,長官命令不免除個人責任。

    這些被控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的戰犯,多數都被判有罪並被處以絞刑或長期監禁。其中一名戰犯名施特賴謝爾,他曾擔任德國反猶太人雜誌《攻擊者》的主編。在他主辦的報紙上,猶太人從整體上被描繪成是國家的敵人、罪犯及兇手。施特賴謝爾最後被判反人類罪並被處以絞刑。法庭是這樣解釋量刑邏輯的:「沒有在背後支持與準備執行罪行的眾人,沒有任何一個政府能發動與實施如此大規模的猶太滅絕政策。施特賴謝爾的罪行是,他使上述罪行成為可能。」法庭認為,施特賴謝爾的罪行甚至「可能比其他任何被告都大,影響也更深遠。後者造成的苦難可隨其被捕而停止;而施特賴謝爾的罪行的影響,他那已被打入成千上萬人的頭腦中的毒害──他留下的遺產是一個因他而起的、被仇恨、虐待狂、謀殺和扭曲所毒害的國家。」

    1999年7月在中國大陸發生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這次迫害不只是在肉體上,或是物質上的迫害。最主要是從人的精神上、心靈上迫害,就是讓人從內心、從精神上的毀滅。對法輪功的這個所謂「轉化」是系統性的、全國性的且是暴力的。官方的壟斷媒體的大量造謠和誣陷,使整個民族、整個國家在這種謊言下對迫害認可,甚至於參與迫害。輿論和謊言成為鎮壓的依據,煽動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

    610的所有行為都是為了污衊大法、毒害民眾。請問,你們真的不知道法輪功真相嗎?你們難道沒看過《九評》、不清楚邪黨的本質?所謂「春風化雨的轉化」和「文明勞教所」是自欺欺世的幌子,你們執行的是強制「轉化」、暴力「轉化」,已經有3300多人因這種強制和暴力折磨致死,這是不爭的事實。除了長時間的奴役勞動之外,勞教所和監獄針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的酷刑迫害,包括電棍、手銬、腳鐐、背銬;地牢、水牢、大糞池、死人床、坐板、蹲小號、坐鐵椅子、坐老虎凳、超長時間軍蹲;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用針扎十指、鼻子點濃酸;從鼻腔灌食、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湯;冬天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炎夏在太陽下曝曬;火燒、烙鐵烙;不讓大小便;性虐待、把婦女關入男牢、強迫懷孕婦女流產、強姦;關入精神病院、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電針等上百種酷刑,甚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高價出售牟取暴利並焚屍滅跡,等等,等等。

    日前,以江澤民為首的多名中共惡官已經在海外被起訴、批捕,根據「普遍管轄原則」法條,無論被告是在何處犯罪,此法條允許各國法院審理「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的被告。國際正義讓人權迫害者無所遁形,迫害者只要走出中國,就會被送上法律程序和面臨引渡。

    你們,中共鎮壓法輪功的追隨者,同樣面臨法庭、道德與人心的審判!請早日認清真相,停止助共為虐,為自己的生命留一份生命的保障,退黨!

    給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

    文/飛劍

    各級610辦公室工作人員,各級政法委幹部、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以及檢察院、法院的警察、法官們,

    最近國際上發生了兩件大事直接與你們有關,可能你們已經聽說了:

    一,歷經兩年詳細的搜證調查後,西班牙國家法庭11月19日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內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對於法庭的裁定,被告有四至六週的時間回應。屆時,被告若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有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這項裁決是根據 「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無論被告是在何處犯罪,本原則允許各國法院審理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的被告。

    二,經過四年詳細調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作出一項深具歷史意義的裁決: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幹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該二名中共高級官員。

    作為在第一線迫害大法弟子的你們,非常清楚十年來江澤民及其幫兇是怎樣迫害法輪功的。

    不妨再給大家舉兩個例子,看看你們的同行是在怎樣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虐殺政策的,也讓大家想想發布鎮壓命令和執行邪惡指令的中共黨徒該不該受到全球的通緝。

    河北女子勞教所惡警劉子維,警號1356101。有一次她專打大法弟子路素華的臉,使路素華一連數天看不清東西。她邊罵邊踹路素華的肋骨,用帶刺的橡膠棒把路素華的胳膊打斷。劉子維夥同惡警趙雅麗、柳玉芬將大法弟子張豔春的衣服扒光,足足電了她40分鐘。劉子維又找來一種類似梳頭用的金屬利器,不分部位的狠刺張豔春,張豔春身上流出的血用了一卷衛生紙都沒有擦乾淨。劉子維曾把劉麗和劉炳蘭帶到禁閉室,扒光衣服,電擊她們的乳頭和陰部。

    湖南益陽市大法弟子張春秋,被綁架進第一看守所。惡警王鐵軍對牢頭說:「這是個頑固的法輪功,你們可以往死裏整。」第一看守所有個整人的辦法是,當大法弟子被非法關進去後,就被雙腳按住跪在地,雙手向兩側伸直與前身一併貼牆,打手從後面起跑,用右腿膝蓋直擊後背,一下,二下,三下……鮮血從口中噴到牆上,淒厲的慘叫讓人毛骨悚然。

    一個姓何的惡警聽說張春秋「要煉功」,衝進來就對他拳腳相加,張春秋說:「打人犯罪,你是警犯,你是流氓土匪。」惡警頓時咆哮著:「你等著,老子今天不用電燒死你,我不姓何!」

    何某帶著幾個惡警,每人手持兩根電棒,先用電棍直擊張春秋的天靈蓋,將他擊昏倒地後,又電他的前胸,陰部,兩胯,腳心等處,到處都是電燒的傷痕,焦臭熏天。當張春秋醒來時全身都已失去知覺,處於癱瘓狀態。

    身為直接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你們,比其他人更了解惡黨對大法弟子迫害的殘酷。這些沒有人性的警察不應該受到道義的譴責和正義法庭的審判嗎?法庭的驚堂木已經拍響,它來自於西班牙,標誌著全球公審江澤民流氓集團的審判已經進入法律實施階段。中國的時局稍有變化,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人員都逃脫不了道義譴責和法律的制裁。

    請好自為之,並盡可能救助一下正在遭受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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