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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虐之下志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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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董建敏,女,四十一歲,河北省東光縣糧食局職工,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患有月子病,還有美尼爾綜合症、頭疼、腿疼的病症,腿疼嚴重時,走不遠就得停下來休息一會再走,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一切病症在不知不覺中都好了。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董建敏曾進京上訪遭惡警暴打,遭當地非法拘留4次、暴力洗腦一次、單位軟禁多次,被勒索現金5000餘元。

以下是董建敏自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遭受邪黨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九年

99年「7﹒20」期間董建敏依法去北京上訪,警察把她及眾多大法學員遣送回來,她被東光縣公安局政保股姜萬治、王希傑等罰款500元。99年10月,無故被政保股姜萬治等非法傳訊,這些穿著警服的人滿口污言濁語,董建敏只因堅持信仰法輪功 「真、善、忍」的宗旨,被直接送單位軟禁,期間被監控25天不讓回家,在單位吃住自理。

二零零零年

2000年農曆正月二十四,因到公安局講真相並準備上訪,當即被公安局政保股姜萬治拘留達39天。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被政保股向家索要2000元保證金後回家。

2000年7月11日中午,董建敏正在家做飯,被政保股惡警以談話為由騙到公安局。政保股長姜萬治讓她蹲下,她說我沒犯法不蹲,結果招致三、四個惡警的連打帶踢,被強行戴上手銬。她說:「你們這是執法犯法。」而姜萬治大言不慚地說:「你去告吧,我就是執法犯法。」隨後把董建敏強行拉到看守所拘留,被那裏警察發現手腕上銬出了血印,身上青一塊、紫一塊。董建敏被非法拘留24天後,又被單位非法監控15天。監控期間要求回家,單位領導說,我沒有權力放你,這是縣委左(德興)書記的意見。在第14天時背著單位回家一次,被單位發現後騙回。於夜晚12點左右由單位領導及同事六、七個人強制架起後扔到單位樓道裏,並把樓房鎖嚴以防外出。

在第15天的早晨,政保股陳某某、趙某某又以談話為由開警車將董建敏直接騙到看守所再次非法拘留9天。之後,董建敏又被單位接去,非法軟禁達3個月之久。

二零零一年

2000年12月 28日,董建敏去北京證實大法。於2001年元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打開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告訴善良的人們「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一群警察蜂擁而上,將她打倒在地,惡警們手扯著她頭髮,腳踩著她的頭,不管身上、臉上暴打一頓,眼鏡被打碎了玻璃片扎在臉上,使臉、脖子、棉襖上到處都是血,然後被強行押入警車,拉到天安門分局附近派出所。之後又被轉到北京北郊的一個好像收容院似的地方,董建敏和其他大法弟子喊「法輪大法好」,遭惡警一頓警棍毒打,由於董建敏與另一大法學員不報姓名、地址,因而被單獨拉到一間屋裏,被7、8個男女惡警用警棍一頓暴打。因上訪被惡警綁架的學員太多,董建敏被分流到平谷看守所,被強行搜身,因臉被打的已變形,所以沒有拍她的照。當日晚上又被拉到熊耳塞派出所,接受非法輪流審訊後,被銬在暖氣管子上敞開窗戶凍著,次日上午惡人讓董建敏脫去外衣,一隻手被高高的銬在屋外鐵窗欄杆上凍了半天。總之,每到一處即遭一次虐待與折磨,最後暴徒們在董建敏身上一無所獲後,把她拉到一邊遠山道扔下車,回來後又被單位非法監視8天。

二零零二年以後

2002年5月2日被單位副局長楊彥華、股長孫書發等帶領公安局共10多人,連打帶踢強行把董建敏綁架上警車,董建敏被塞到車座之間,董建敏說:我與你們無冤無仇為甚麼綁架我,他們說:就是因為你煉法輪功。這樣她被拉到大張農中洗腦班(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黑窩),被綁架的還有大法弟子劉鐵棟、孫福生。他們被多人用車輪戰式的談話方式干擾不讓睡覺,為拒絕無理轉化並要求獲得自由,董建敏、劉鐵棟絕食絕水5天,邪惡「610」人員侯書君、司法局施秀清、民政局吳姜文見邪惡目的沒得逞,於5月6日,六、七個人強行把董建敏綁架到位於火葬場附近的滄州洗腦班(所謂的法制中心)迫害。

在滄州洗腦班董建敏還是絕食拒絕轉化,第二天洗腦班的李東、張某、趙秋霖等惡人,就把董建敏弄到一個陰暗的小南屋裏,在大鐵床上全身被繃帶綁的不能動,時間長了繃帶所綁的地方疼痛難忍,大小便都在上邊,並且進行了野蠻的灌食,鼻子、食道、胃等凡是胃管所接觸到的部位都是燒灼般的疼痛,在痛苦中被灌的東西倒吐出來,弄得她滿臉、脖子都是(一個善良的年輕女子給她擦嘴、擦臉,以後再沒看到她),被灌5、6小時。隨後惡人又變著招的接著迫害,強迫董建敏看造假的誹謗大法的片子,在精神上折磨她,強行洗腦。董建敏抗議暴力洗腦繼續絕食,惡人又把她綁到小南屋的鐵床上灌食,由於胃中無食物又是第二次被灌,因而插胃管的時候鼻子、喉嚨、腸胃等處真是無法表達的疼痛,滄州醫院姓王的男主任和幾個惡人,用雞蛋大小的勺子,往所灌食物裏放了三勺子鹽,真是越渴越加鹽,過程中董建敏感覺渾身器官被鹽水燒的火辣辣的疼,胃中像墜了個鹽駝子一樣,反吐出來的東西弄得滿臉、渾身上下都是,小屋裏散發著難聞的異味,除了蒼蠅和她作伴,沒人靠近她,這一灌就是一天一宿24小時,就是這樣董建敏還是堅持和惡人們講真相、不寫保證書。惡人說:你贏了。

惡人一看董建敏還不放棄信仰,又換毒招,多名人員用車輪戰術熬董建敏,惡人叫:熬鷹。而且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讓她保持垂直站立的姿勢,姿勢一變惡人們就用笤帚打她,惡人們一會罵些不堪入耳的髒話、一會妄想逼董建敏踩師父的法像、一會踹一腳、一會狼嚎般的狂笑一番,就像地獄的小鬼演惡作劇一樣,就這樣董建敏被熬了4天4夜。惡人們見董建敏仍然不放棄信仰,緊接著第三次把她弄到小南屋裏,一個姓宋的和另外幾個惡人,繼續讓她保持站立的姿勢,一會又逼她彎著腰站立,還不放棄信仰幾個人就用電棍電她的後背、脖子等處。多日的酷刑折磨,致使董建敏的腿、腳從上到下腫得很粗,鞋子都穿不上了,又熬過了2天2夜董建敏再也支撐不住了,就這樣被折磨了近一個月,於6月6日回家。

2002年11月1日,董建敏和程桂君、范宗新三位大法弟子,在理髮店門口被東光縣公安局惡警宮敬溫、郭銳,「610」辦公室的侯書君等綁架,她們被非法關押在東光交警大隊,三個人分別被關在三個房間裏,董建敏被綁在鐵椅子上,手分別被銬在鐵椅子的兩邊,每天四、五個人輪班看著,期間不讓洗漱,不讓睡覺,宮敬溫打程桂君的臉,被隔壁范宗新聽到,制止他們這種行為。這樣熬了5天4夜,於5號晚惡警宮敬溫、郭銳又把她們送往東光看守所,范宗新絕食6天,董建敏在絕食5天後,被強行綁在大鐵床上灌食,5天5夜不讓動,這時她的腿被迫害的又腫又疼,後來被勒索2000元、非法關押49天後回家。

由於董建敏多次被非法關押,好端端的生活被邪黨搞得家無寧日,丈夫因承受不了如此的壓力,向法庭上訴離婚。在法庭上,審判長少文傑說:「家庭、法輪功只能選擇其一。」董建敏說:「煉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現在是你們逼迫我,我不想離婚。」 2003年董建敏的丈夫棄家而走,又一個幸福家庭就這樣被邪黨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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