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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兗州劉明被秘判七年 妻子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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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明慧通訊員山東報導)2009年4月8日下午,劉明、張茂雲夫婦被兗州國保610惡警綁架。12歲的孩子(1998年10月22日出生,在山東省兗州市東御橋小學六年級)無法照管,年邁的老人處境淒涼。劉明被秘密判重刑七年,被非法關押在泰安某監獄(詳情待查)。

劉明,男,37歲(1972年1月28日生),兗州市御風藥材公司德壽堂藥店職工。

張茂雲,女,36歲(1973年1月28日生),兗州市種子工作管理站職工。

劉明現被非法關押在泰安某監獄,據說監獄是個秘密監獄,專門關押中國大陸政法系統內的大法弟子,或直系親屬是大法弟子的。名為監獄,實為工廠。

張茂雲於2009年5月11日下午6點左右被取保候審回家,家人交了一萬元保證金。2009年8月19日惡人欲非法庭審劉明張茂雲夫婦時,張茂雲走脫流離失所。後來劉明被秘密判重刑七年,關押在泰安某監獄。

2009年4月8日下午4點30分左,劉明正在家中上網,聽到有人敲門,劉明以為是同修或外出接女兒放學的妻子張茂雲回來了,沒有多想就開了門,結果十幾個早有準備的610和國保大隊的公安惡警一擁而上把劉明控制住,不久接女兒回來的張茂雲也被早已等後在樓下的惡警非法抓捕。家中的電腦(台式機和筆記本各一)、打印機、刻錄機七台、光盤兩千多張、兩個MP3、兩個手機、衛星電視接收器、大法書籍、《九評》書半箱和數目不詳的真相錢幣一併被非法搶走,具體損失不清,估計大約有二萬多元。

兗州市610和國保大隊的公安惡警入室、抄家、抓人都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是被人誣陷還是被惡警跟蹤,現在都還不清楚。

2009年4月7日晚7點多,劉明接了一個電話,自稱是2001年一起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同修。劉明用公用電話回話一小時。

大約在2009年2月惡警宋新昌到藥店買藥,劉明趁機給他講真相、勸三退,惡警宋新昌聽後氣急敗壞。當時他們爭白很厲害,劉明被同事拉走。

劉明張茂雲夫婦被綁架後,倆人一直被關在兗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內倆人除被經常提審外還被強迫做奴工,每人每天剝蒜30-40斤。

兗州市檢察院的人找過張茂雲查問:「到法庭上是否認罪?」張茂雲說:「我們修煉真善忍沒有犯法,我們沒罪!是江氏集團利用國家利用法律在犯罪!」

劉明、張茂雲的家人出資聘請了律師。

劉明的父親劉子興,前兗州公安保安公司經理,得知兒子、兒媳同時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兗州市看守所的消息後,一夜白了頭髮和鬍子。劉子興電話13012614530。

劉明母親陳秀芝,電話13153727979,前兗州市監察局主任。住址:兗州市公安局四號樓二單元104室。 郵編272100

張茂雲的父親張景坤,前兗州市監察局局長,電話15092711566,住址:兗州市種子工作管理站宿舍四號樓二單元404室。

三位老人經歷過中共邪黨搞的歷次政治運動,深知迫害的殘酷,當年自己、同事、朋友所遭受的迫害,如今又落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恐怖記憶從新回來,他們心如刀絞。身為國家退休幹部也無法保護兒女們做好人的權利。身為公檢法系統的幹部也無法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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