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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迫害法輪功 西班牙國家法庭起訴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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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台灣《自由時報》十二月一日報導,西班牙國家法庭日前史無前例地起訴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等五名中共高官迫害法輪功,涉及酷刑和屠殺罪。法官已發出調查請求書給五人,訊問他們被控罪行的相關資訊;若未獲回覆,接下來法官可能發出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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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台灣《自由時報》報導西班牙國家法庭起訴江澤民

拒回覆將引渡受審

國家法庭法官莫雷諾是在對本案證據進行預審調查後,做出前述決定。法輪功委任律師伊格拉希亞斯說,如果這五人沒有在六週內回覆,將可能面臨國際拘捕令。如果他們前往與西班牙簽有引渡協定的國家,將被引渡到西班牙受審。

此案源自二零零四年法輪功向西班牙控告江澤民等人遭拒,二零零六年西班牙最高法院命莫雷諾針對此案進行調查。法官是根據「普遍管轄原則」起訴這五人,即允許各國法院對涉及違反人道和滅絕罪行者,無論犯罪行為發生地在哪裏,都有權予以起訴;起訴證據包括遭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殺害成員家屬的書面或口頭證詞,以及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組織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報告。

遭起訴者除一九九九年下令鎮壓法輪功的江澤民外,還包括時任大連市長、前商務部長薄熙來,主管全國秘密警察「六一零辦公室」的前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以及現任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和前中共中紀委書記吳官正等人。這五人面臨最高刑期二十年,外加對受害者的賠償。

伊格拉希亞斯說,「西班牙法官這個歷史性決定,意味著要把必須為殘暴罪行負責的中共領導階層繩之以法,現在又更進一步了。」今年五月西班牙法院也曾根據普遍管轄原則,調查中共鎮壓西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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