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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市法院對王麗豔非法庭審經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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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集安市法院對通化市大法弟子王麗豔進行非法庭審。律師彭永峰為王麗豔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辯護時多次遭到法官、公訴人咆哮著強行打斷。

當天武警在集安市法院院內用警戒繩把院子圈了起來,要求進入旁聽的每一個人先上交身份證複印件。在進入時讓本人拿著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複印件核對,不讓帶包、手機等。用一種可探測金屬的小儀器在人周身探測後方允許進入。

九點三十分開始非法庭審。

當庭公訴人以所謂的「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對王麗豔非法提起公訴時。彭永峰律師提出:你們所說的「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沒有法律依據,要求他們出示相關的法律條文。當庭法官流氓無理的說:「這個沒有必要給你看。」然後公訴人列舉了一些所謂的證據,律師要求提供證據的證人到庭,所謂的公訴人無言以對。律師要求提供他們所說物證的原物,所謂的公訴人也拿不出來。因此,律師辯護說那些所謂的證人、證據的真實性受到懷疑,而且那些證人所說的話也不能說明王麗豔做了甚麼違法的事。

集安法官、公訴人已在本月25日非法庭審其他三位大法弟子時被三位律師辯護的理屈詞窮了。所以彭永峰律師在給王麗豔做無罪辯護期間,多次遭到法官、公訴人非法咆哮著強行打斷,使旁聽的親屬很氣憤,法警還威脅要把人趕出去。所謂的法官在公訴人每次舉出所謂證人證言後都詢問王麗豔有無異議,王麗豔都說有異議,並說那些證人所說的話不能證明她做了甚麼違法的事,而且他們都沒有到庭,要求和他們當庭對證,讓法官給自己一個公正的對待,自己從小到大都知道要做一個好人,做好人沒有錯。而且王麗豔當庭提出曾經被刑訊逼供,被強行拽著手在一張白紙上按手印,因此更加懷疑其他所謂的證言是否也是在刑訊逼供下取得的。律師提出既然存在刑訊逼供的情況要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而且這樣的情況下那些證據更加不可信。當庭所謂的法官不敢再讓律師說明他們違法的真相給旁聽的人聽,所以又聲色俱厲的強行打斷律師。在律師做最後辯護陳述時,再次要求集安法院出示他們行為合法的法律依據,集安法院不僅拿不出來法律依據,法官還野蠻的強行打斷律師,在律師沒有做完辯護陳述的情況下敲了一下錘,急忙把旁聽的人也都趕了出去。

王麗豔被兩位警察架扶著艱難的走出審判庭時,明白真相未修煉的家屬大聲喊:「王麗豔,你沒有錯,堅持住,我們支持你!」大法弟子也喊:大法弟子沒有罪,法輪大法好!在場的便衣和警察、武警經過大法弟子身邊時,無一人敢正視大法弟子,都把頭轉向一邊、或低頭匆忙走過去。

非法庭審大法弟子的公訴人:集安市檢察院張福生、張金葉(女)
集安市法院審判長:孫建華
參與迫害大法弟子還有:集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鄭曉紅
頭道派出所所長:杜國良,
頭道派出所副所長:李洪偉,
頭道派出所民警:孫 濤


國保大隊長姚新猛

頭道派出所王永利

集安市副市長康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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