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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江津法院剝奪況欣榮辯護權 律師依法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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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通訊員重慶報導)2009年12月,接受重慶江津市法輪功學員況欣榮妻子的授權委託的北京梁小軍律師,在辦理況欣榮一案的過程中,受到來自江津市政法委的非法阻撓,江津市看守所拒絕安排律師會見況欣榮,江津市法院拒絕接受律師擔任況欣榮的辯護人。目前,況欣榮是否已被開庭以及開庭時間都尚不清楚。

鑑於江津市法院和江津市看守所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憲法》、《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相關規定,梁小軍律師已向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等相關機構與部門提出對重慶市江津市法院和看守所的公開舉報。

舉報信指出:(一)江津市人民法院違背司法獨立原則,違反《憲法》和《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剝奪被告人獲得辯護的權利和律師為被告人提供辯護的權利。(二)江津市看守所違反《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相關規定,剝奪律師的會見權。(三)江津市政法委作為黨的部門,公然將自己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嚴重破壞了我國法律的實施。

舉報信中寫道,江津市人民法院在律師未見到被告人的情況下,藉口被告人不委託律師辯護,將已經發出的起訴書和開庭傳票強行收回,剝奪被告人獲得辯護的權利的行為,是對《憲法》等相關法律的違反,是對公民基本人權的公然踐踏;特別當這些行為在當地政法委的指使下做出的時候,人民法院就違背了司法獨立原則,違反了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法律規定,使自己降格成為某些違法部門和個人的工具。律師要求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維護法律尊嚴。

該事件是繼江錫清事件後,江津市當局的又一肆意、公然違法。今年新年正月初三,江津法輪功學員、江津區稅務退休幹部江錫清在西山坪勞教所被迫害致死亡,肋骨斷了三根,在人還活著的情況下,被勞教所宣稱「死亡」,七個多小時後,在老人的人中、胸部、腹部、腿部還都是熱的情況下,被勞教所強行放入冰庫。受江錫清子女委託調查江錫清死亡案件的兩位北京律師,被重慶市國保警察等暴力毆打。江津政法委書記萬鳳華在江錫清死亡案中,威逼江錫清的兒子江宏斌寫撤銷律師代理合同的所謂《終止委託書》,強迫江錫清家屬放棄通過法律手段維權;現又非法阻撓律師介入況欣榮案,甚至恐嚇況妻。

據知情人透露,江津市法輪功學員長期受到嚴厲打壓,很多法輪功學員被迫行走他鄉。

更多人表示,江津乃至整個重慶市對法輪功學員的嚴酷迫害與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有直接關係。薄熙來因在遼寧任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被澳洲法庭判「酷刑罪」;日前又與江澤民等一起被西班牙國家法庭以酷刑罪及群體滅絕罪起訴。

江津區法院刑庭庭長李厚平 家023--4756288、13500333965、小靈通023--47937123
辦案法官張本清  家023--47566525、13452024261、辦023--47586871
重慶市江津區政法委副書記萬鳳華 13883114366、辦023-4755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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