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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哥一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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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不久前,跟隨一個朋友到一位修煉法輪功的女學員家串門,這家的男主人一聽說我也修煉法輪功,非常熱情。話匣子打開了,滔滔不絕地跟我講起了他們一家的故事,令我非常感動。他姓陳,比我年長幾歲,我就叫他陳大哥,下面就是他講的故事:

那是1994年的夏天,孩子才兩歲半,你嫂子得了一種怪病,喘得很厲害,嚴重時睡不了覺,憋得上不來氣。各大醫院都去檢查了,查不出病因,當然就不能對症下藥。中醫、西醫、各種偏方都試過了,不管用。你嫂子每月600多元的工資不夠買藥的。整日裏,愁眉不展,大人、孩子哭鬧,活而無樂呀,你嫂子想死的心都有了,她把藥全扔了,不治了,等死。

有一天她睡不著覺,早早地起了床,說是出去溜達溜達,就去了孩子他大姨家,拜託大姨幫她照顧孩子,他大姨剛開始修煉法輪功,就勸你嫂子也試試,聽說法輪功去病健身有奇效,你嫂子一聽也來了興趣,聽聽法輪功的功法音樂聲很舒服,就捧著《轉法輪》這本書回家了。

回家後,她是白天也看,晚上也看,吃飯時也看,簡直是愛不釋手了,看了三天,她就不喘了,自己也沒注意。到了第五天,她懂得了這是教人修煉的書,她說我要修煉。從那以後,你嫂子的脾氣真的變了,我有時跟她吵,還動手打她,她也不吱聲了。她說:修煉法輪功首先就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得忍。開始那段時間,她上班不喘,休息日就喘,症狀也很輕,她說這是師父給她消業呢。過一段時間她就徹底好了。法輪大法真的救了她的命。

99年7月20日,共產黨開始迫害法輪功,當時有很多人進京上訪,為法輪功喊冤。有一天,你嫂子很鄭重地跟我談: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要去北京護法。我很理解她的心情,囑咐她照顧好自己,不要惦記我和孩子,去吧。從那以後,你嫂子是幾進幾出看守所,她第三次被綁架到看守所的時候,正趕上我娘病了,腦幹出血,在醫院搶救16天沒睜眼,血管萎縮,輸不進液。我帶著孩子找到看守所,要求允許她回家看一眼老人,警察允許了,在身後跟著。我說:她又沒犯法,跟她幹甚麼?她當時對我和孩子說了一句話: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奶奶不會有事的,她一定會好的。果然我老娘那場大病沒死,又多活三年。

那段時間我頂的壓力可夠大的,社會上、官場上、親友中方方面面的,人們都不理解。首先是雙方老人不接受,我對老娘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給單位省了多少醫藥費,共產黨在迫害好人。孩子姥姥家的人也不理解,害怕我把孩子推給他們,增加他們的負擔。我心裏明白,誰都不依靠,自己帶孩子過日子。老人住院那陣子,親友們借題發揮,指責你嫂子,說甚麼的都有。在飯店吃飯,我藉機面對所有的親友說了一番話,我說:她修煉法輪功沒有錯,沒有法輪大法,就沒有她。共產黨因為她們煉功就抓她,太不應該了。她孝敬老人,做好人,你們無人可比。如果老人離世了,你們誰敢說她不好,都把嘴閉上。親友們聽我這麼一說,都不吱聲了。

老人住在大港醫院40多天,我們幾個兄弟姐妹輪流守著,別人都是兩口子倒班休息,我一個人一直守在醫院裏。把老人接回家後,有一段時間那哥幾個鬧矛盾,都不管老人,我二話沒說,帶著孩子住在老娘那,一日三餐,老人、孩子我一人全管。我把家收拾得乾乾淨淨,孩子們穿戴得整整齊齊。臘月二十八,我親自燉肉。還有過年的餃子、十五的元宵都是我一人操辦。過去我可從來沒幹過這些活。我就想:你嫂子做好人被迫害,太冤了。不管別人說甚麼,我在家照顧老人、孩子,一定要爭口氣,不能叫別人看笑話。就這樣終於感動了老人和兄弟姐妹。我老娘說:要是孩子他媽在家,還用得著別人嗎?兄弟姐妹們都說:法輪功就是好,想想嫂子的變化,再看看現在大哥的態度,如果不好,大哥大嫂能這樣嗎?

在單位裏,上級領導逼我跟你嫂子離婚,還要開除我的黨籍。同事也勸我,我對他們說:只要你們了解了法輪功,你們就不這樣說了,你們也會煉的,共產黨盡幹壞事,這個黨籍要不要無所謂的。有人說會影響我的前途,我不稀罕。我在附近鄉鎮有生意,那的鎮黨委書記開會迫害法輪功,我保護自己的員工,告訴他們煉功沒有錯,一定要堅持。

派出所的指導員,帶著一個協勤到我家裏來。那個協勤進門就嚷:你們一家都煉法輪功。我說:你嚷甚麼?煉法輪功怎麼啦?指導員一看我這陣勢,趕緊緩和氣氛,責怪那小伙子太莽撞。我對那個指導員說:真正的人民警察應該幹甚麼?保護人民的利益。怎麼能凌駕在人民之上呢?這些法輪功學員多數都是身體不好才煉功的,我妻子煉功後身體好了,脾氣變好了,在社會上、家庭裏做個好人,有甚麼不好?那個協勤的父親我認識,事後我對他父親說:叫你孩子幹甚麼不好,幹嘛跟著警察迫害好人。

後來你嫂子被非法勞教了,那一年多,我每個月都帶著孩子去看她。見面的時候,我反對警察旁聽,叫警察出去,抓緊時間囑咐你嫂子,你的生命是大法給的,不能昧良心。我還勸說其他煉功人的家屬,一定要善待自己的親人,她們修煉法輪功沒有錯。剛開始警察不讓見,勞教所有個惡警叫劉俊英,也有人叫她劉曉紅,不許我見你嫂子,我質問她:你懂得尊重人民的權利嗎?她說:你妻子太頑固了。我說:你說錯了,她們堅持自己的信仰沒有錯。你們都知道她們是好人,就是不敢說。劉曉紅一看我這不可動搖的氣勢,反倒心虛了,馬上允許我見人。我就想啊:這不正義的東西一定會在正義面前低頭。只要有一身正氣,堅持到底,邪惡必滅。

那段時間我照顧老人孩子,還要探望你嫂子,大事小事面面俱到。家中料理的井井有條。親友們都看到了,全都轉變了態度,主動了解真相。我勸告他們:不可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可誹謗佛法,否則沒有好結果。後來我向他們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大家就更明白了。很多人都做了「三退」(退黨、退團、退隊)。

當時也有朋友出主意,給這些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部門送錢,把你嫂子買出來(免除勞教)。我想不能配合邪惡,她沒有錯,憑甚麼給警察花錢。我說:人要有良知,給你醫好了病,你卻罵人家,能做這種事嗎?到勞教所看她,我從不利用社會關係走後門,我認為她沒有錯,為甚麼要求人?那不等於向他們認錯嗎?等於做人沒有原則,就應該永遠不配合它們(邪惡),要堅持真理,堅持正義,永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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