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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玉溪紅塔區法院非法判鄧智旭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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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七日】(明慧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玉溪市大法弟子鄧智旭於2009年9月29日被紅塔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2000年10月到北京上訪,被警察綁架到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迫害。2006年11月,鄧智旭發真相材料時被惡人舉報,從紅塔區公安局魔窟中神奇走脫後被迫流離失所。

2009年6月24日,鄧智旭在昆明東站被惡警綁架,兩天後被玉溪惡警何小沛等綁架到九龍池看守所非法關押。鄧智旭絕食反迫害,被惡警野蠻灌食。家人把房子賣了,四處奔走,為她請律師,想討回公道。律師一聽法輪功,就唉聲嘆氣,說開會傳達,不准為法輪功辯護。邪黨踐踏法律,野蠻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

2009年9月29日,紅塔區法庭在無人知曉,無人旁聽的情況下,慌忙開庭,草草了案,鄧智旭零簽字、零口供,堅定反迫害。紅塔區法庭誣判她5年,於11月2日綁架到雲南第二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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