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栗志剛 |
當日,邪黨哈爾濱當局如臨大敵,動用大量警力並將所謂庭審法庭改為遠郊王崗鎮法庭,該法庭於十月三十日全天戒嚴不辦公。
秘密庭審的王崗法庭院內的惡警及警車 |
栗志剛,男,一九七一年三月十日生。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栗志剛在家中被破門闖入的哈爾濱市「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惡警李樹新夥同南崗區國保大隊惡警王立國、郝希東及和興路派出所馬良、李志傑等一夥不法之徒綁架。
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栗志剛被哈爾濱市「六一零」惡警及南崗區國保大隊惡警王立國、周松濱、韓秀文等十幾人劫持到郊外某秘密處所進行長達三日的酷刑逼供。惡警們威脅栗志剛並大聲叫囂:知道張忠(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被綁架同年十月十六日被迫害致死)是怎麼死的嗎?知道李洪奎(被誣判七年,現在大慶監獄被迫害)嗎?惡警王立國拉開窗簾吼道:到這裏了,你說也得說不說也得說。看看外面這野地,打死給你埋了也沒有人知道。惡警們將栗志剛強制鎖在鐵椅子上,腳用腳鐐固定住,然後用力逆向往後上方掰栗志剛的胳膊,陰毒的說:先給你熱熱身。直到栗志剛汗流滿面時才放下;接著往其鼻孔裏灌芥末水並拳打腳踢。栗志剛雖遭酷刑,但始終未回答瘋狂惡警們的任何問題,並絕食抵制迫害。栗志剛被折磨三日後,奄奄一息時被送回看守所。看到栗志剛被折磨的如此慘狀,看守所怕擔責任曾為其拍過錄像。
在栗志剛被綁架的八個月之中,其家屬為栗志剛聘請的北京律師,依法介入此案,但期間律師曾多次受到來自法院的阻擾,不許會見、不許閱卷,還被告知不許為栗志剛做無罪辯護等。栗志剛母親數次打電話給涉案的南崗區法院法官宋成章、庭長董興東、院長孫某詢問非法庭審日期,最後董興東才於十月二十七日勉強告知,將於十月三十日在南崗區法院進行非法庭審。但法官宋成章並未按法律規定,在開庭前書面通知栗志剛的辯護律師,而是於十月二十八日電話才通知李長明律師。致使李長明律師因與外省案件的開庭時間衝突,險些未能按時抵達。當李長明律師質問法官宋成章為甚麼不依法辦案時,宋成章狡辯說:我努力爭取後才定週五開庭。李長明律師一語道破:「那是你們內部違法的事情,與我們無關。」
十月三十日上午八點十五分,栗志剛的父母及律師一行抵達南崗區法院時,獲悉:週三法院內部已通知,以後凡是法輪功案件都到遠郊的王崗鎮法庭非法審理,法院還決定當天從南崗區法院臨時調去六名法警。但,栗志剛母親及律師分別給法官宋成章打電話時,宋成章還居心叵測地稱:地點沒改,還在南崗區法院,你們等著吧。
八點三十分,栗志剛父母、正義律師及眾親屬進入南崗區法院時,門衛法警說:栗志剛法輪功的案子一個人都不允許進入。這時,栗母再次給宋成章打電話,宋成章下樓來,稱臨時電腦系統故障,只能去王崗鎮法庭了。並讓栗志剛父母及兩位律師同審判長閻曉霜一起上了早已等在那裏的麵包車(車號為黑AA608警)。
大約行駛了近一小時後抵達王崗鎮法庭,南崗區國保大隊隊長王立國、王崗鎮法庭的姚凱等及王崗鎮派出所惡警一夥十幾人早已等在那裏,王崗鎮法庭的大鐵門緊鎖。這時,來此辦事的某派出所警察想進入,也被法警告知:今天不辦公,週一再來吧。
栗志剛的父母及正義律師隨宋成章一起抵達王崗鎮法庭後,四人皆被搜身,按有關規定,法院對參加庭審辯護的律師搜身是明顯違法的。
趕來的眾親屬好友想進入法庭旁聽,一穿黃色夾克的人吼道:你們有旁聽證嗎?眾親屬質疑既然是公開審理為甚麼要旁聽證呢?按法律規定,法院在公開審理時,任何人只要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都應允許參加旁聽,並沒有規定需要辦理旁聽證。這時,看到有五、六位拿著所謂「旁聽證」的人進去了。栗志剛的父母再次打電話給法官宋成章,宋成章只讓栗志剛父母二人入法庭。其他眾親屬及好友卻被禁止入內旁聽。
被非法禁止進入法庭旁聽的親人只能透過鐵門遙望 |
三樓法庭內,有審判長閻小霜、宋成章、一不知名法官、書記員,還有公訴人王寶龍及另一人,還有「六一零」警察三人、法警幾人,南崗國保大隊惡警單某及樊祥瑞,一邊坐一個,將栗志剛六十多歲的父母夾在中間,死死看著。而此時,二樓的會議室內「六一零」、政法委等機構的數十位惡人在秘密的通過同步視頻觀看著庭審的情況。
邪黨的「公開庭審」卻將大門緊鎖 |
戴著手銬腳鐐的栗志剛被兩法警帶到法庭。審判長閻曉霜問:被告人栗志剛?栗志剛開始未回答問題。後栗志剛說:「我不是被告人,我是被害人,我是被綁架來的,我不承認你們這個法庭,你們無權審判我。」
當辯護律師具體問栗志剛是否遭到刑訊逼供時,閻小霜無理打斷律師說:你這是誘導當事人。律師說:「我這是正確指導,如果栗志剛所遭受的酷刑逼供屬實的話一定要追究作案人的刑事責任。」正義律師依法為栗志剛做無罪辯護,卻遭到閻小霜、宋成章多次非法打斷。
南崗區檢察院的所謂公訴人王寶龍對栗志剛提起的訴訟,被正義律師依法駁回,王寶龍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自知理虧,總共沒有說上五句話。審判長閻小霜、法官宋成章也理屈詞窮,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無言以對。
李長明律師在辯護詞中指出:任何稍懂刑法的人都知道,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宗教信仰屬於思想層面,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的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構成犯罪,不應受刑罰懲治。按照罪刑法定原則,辯護人認為栗志剛無罪,希望法官對本案作出無罪的公正判決。
參與迫害的部份責任人及地址、電話:
哈爾濱南崗區法院:
審判長閆曉霜 0451-82704934 辦0451-82704934
宋成章 13796685933 辦0451-82721457 小靈通0451-82502616
庭長董興東 辦0451-82719104
副庭長於成河 辦0451-82721967
院長孫 0451-82700399
副院長韓振傑0451-82708316
辦公室主任李啟明 0451-82721806
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
檢察員王寶龍
南崗區政法委:0451-82737947
南崗區國保大隊:
王立國、大隊長王立國 辦0451-87664311 13354515677
副大隊長黃耀濱:15546690036
參與迫害惡警:樊祥瑞、周松濱、郝希東、韓秀文(0451-87664175)
南崗區和興路派出所:
所長馬良 0451-86306288,0451-86318390,0451-87664288。
副所長苑冬彬 0451-86333747
教導員:0451- 87664277
副所長:0451- 87664276
參與迫害部份惡警:仲昭暉、馬磊、李志傑、顏義、王紹傑(警號018516)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11/19/112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