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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五常市當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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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

三、瘋狂斂財,假公濟私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中共惡黨給五常市財政撥大量錢款,專門用來綁架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這伙惡徒在金錢的誘惑下,喪失人性,泯滅良知,極盡邪惡之能事,甘當中共惡黨的迫害工具。為了能弄到錢,滿足自己吃喝嫖賭,盡情享樂的慾望,甚麼手段都使,甚麼壞事都幹。

「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邪惡之徒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的真正目地是勒索錢財,他們每月除了千餘元的工資、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得到的高額獎金外,還從每位法輪功學員身上勒索錢財,如被單位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每人每月要由單位交2000元錢,而「610」為了最大限度的榨取錢財,往往以「未轉化好」為名多押幾個月,被「610」直接抓來的法輪功學員要由家屬交3、4千元錢才放人,有些被邪惡之徒認為的重點學員還要再多交錢,否則就長期押著不放人。為了更多的勒索錢財,現在凡是勞教、判刑刑滿釋放的法輪功學員也要送到「610」所謂的「學習」一段時間才能回家與親人團聚,實質的目地是再撈取一筆所謂的「學習費」。

五常「610」成立的幾年以來,被綁架到這裏的省內法輪功學員近百名,總計勒索錢財高達幾十萬元。所以「610」主任朱憲福對此「事業」狂熱到退了休也不願回家,又返聘回來了;而付彥春的親戚也曾透露過,這小子原來窮困潦倒的,迫害法輪功這幾年他樓房也買了、轎車也坐上了。以前聽人說過有人要錢不要命,現在真的相信了。

「610」洗腦班為了勒索法輪功學員錢財,有時公安局說放的人,「610」堅決不放,直到勒索到錢財滿意為止才肯放人。為了更多的爭斂錢財,多次非法舉辦洗腦班,被五常洗腦班釋放的都被勒索罰款的,多則近萬元,就是寫「三書」的都得交罰款。

五常市「610」頭目朱憲福、副頭目莫振山、付彥春他們對內對外都標榜自己:我們這裏不收錢,錢在我們這裏不好使。可是實際情況卻恰恰相反。他們這幾個歹徒是最能勒索最能斂財的。他們通常的做法是這樣的:被抓去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先觀察幾天,到一定時候朱憲福或莫振山就找你裝作關心的樣子說看看怎麼整,不能老在這呀等等,這樣他們的意思就傳出來了,意思是交點錢就可能放你出去。這樣你的家屬來的時候就會找主要頭頭(家屬都想讓自己的親人早一點出去)談我們交點錢放他(她)出去吧。這時朱憲福或莫振山就會告訴你去找付彥春談。如果這中間你拿不出那麼多錢或者你要找人做工作,這時那個唱紅臉的朱憲福就該出頭了,他在沒人的時候就會找到當事人,告訴你不要亂找人,找人就找一個,意思就是你要找人就找他,他給你做工作,他的心裏就是我給你做工作你還不得另外再給我點嗎?如果你真找他了,那錢也不會省下來的。這錢到了他們手裏後,他們三個人就分了。

其實,那個所謂五常市轉化學校,也是哈市公安局六處張耀彬等人、哈市「610」辦頭目祁加民、省「610」辦頭目張金鳳等一些人發財的基地。哈市法輪功學員李敏和妻子於2005年被綁架到這裏,因李敏在呼蘭財政局上班,他們認為李敏一定有錢,付彥春經常跟李敏說:「只要你們肯花錢就能獲得自由。」哈市公安局六處的張耀彬、邢建武、吳儉、李樹欣等人先後幾次去那裏,每次去時,張耀彬都單獨找李敏所謂的談話,其實就是恐嚇、勒索錢財;哈市「610」辦頭目祁加民、省「610」辦頭目張金鳳先後兩次去那裏,每次他們對李敏恐嚇與誘騙,聲稱如何配合他們,就可以幫忙使他獲得自由。所謂的校長付彥春三次給李敏兒子打電話約去轉化學校,共同商量怎麼給張耀彬、祁加民等人送錢,並把他們的電話號碼告訴了李敏兒子。但是,最後李敏也沒有按他們的要求去給他們送錢,他們就把他們夫妻二人推給了呼蘭,致使李敏被判刑8年。李敏於2009年5月23日,在大慶監獄含冤離世。

五常市公安局為了綁架勒索法輪功學員,通告欺騙各鄉鎮村屯說舉報一個法輪功學員可得獎金500─1000元,最高5000─10000元(惡黨人員綁架勒索,怎麼可能到手的錢財給別人,可能會作一、二次樣子騙人)。

部份被勒索錢財的法輪功學員有:

陳春蘭:99年11月去北京上訪,被送回五常市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被勒索了5000元左右後放回。2000年11月13日去北京上訪,被惡警搜去170多元錢,17日被送回拘留所非法關押50多天,最後絕食抗議7天後,被迫交款4000元,家裏又交4000元左右,共被勒索8000元。

孟凡忠:五常市向陽鎮人,2002年3月6日被向陽派出所帶走,搶走人民幣11000元整,價值5000元摩托車一輛,後被送進五常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劉會琴:2000年1月5日去北京上訪,在京被搜去50元錢,被帶回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絕食抗議10天,被勒索4300元後放回家。2000年11月21日早晨,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3個多月進行強迫洗腦。絕食要求無罪釋放,被強迫灌食三次,後被勒索2350元才釋放。

鄒志遠:五常市山和鎮人,2001年元旦因上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取保候審,同年7月3日因在家中被搜去資料和大法書而被公安局綁架,8月8日取保候審,9日以事實不清為由再次被五常市公安局非法拘留,被勒索萬餘元。

張猛:五常市興盛鄉人。2002年3月7日因發真相資料被五常市民意派出所非法拘留,一輛價值7千餘元的摩托車被沒收。

徐長青:五常安家鎮人。99年10月29日去北京上訪被帶回當地,送進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半月,被勒索一萬餘元。2000年6月18日又被警察騙去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勒索1400元放回。

姜淑芳:五常市拉林鎮人。99年7月22日去哈爾濱省政府請願,被公安局送到雙城,晚12點返回五常,非法關押一週、被勒索500元後放回。2000年11月13日去北京上訪,在北京被搜去180元錢,後被抓回無常拘留所非法關押47天,絕食抗議5天、被勒索500元後被放,同時家裏又被勒索830元。

劉芳:99年8月被當地派出所關進五常第二看守所,被勒索500元罰款被放回。2000年10月去北京上訪,在途中被警察截回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勒索1700元錢。2001年2月又去北京正法,被五常公安局接回非法關進五常第一看守所,被勒索1000多元錢被放回。

高亞玲:在2000年11月19日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前門派出所,被勒索僅有的180元。在五常市金山拘留所,被勒索2000元現金。

鄭文生,男,34歲。2000年元月15日他進京上訪,被五常市政保科艾春明勒索了1000元。2000年10月26日,因去北京上訪,後被押回當地強行非法關押2個月,被五常市政保科劉方勒索了1700元。

李玉華,女,38歲。2000年元月15日進京上訪,被五常市政保科艾春明勒索430元。2000年10月26日,因進京上訪被強行押回當地後非法關押,被五常市政保科劉方勒索700元後放回。

曲傳路,男,34歲。2000年1月份在家裏無故被抓,被非法送進五常市第三拘留所非法關押2個月26天,身體因陰暗潮濕的環境長滿疥瘡。2001年2月被牛家派出所勒索500元,2001年4月被「610」辦公室劉小玲勒索400元,2001年5月被五常公安局政保科勒索1500元。

曹喜峰,男,53歲。2000年11月16日他進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被北京天安門前警察抓捕後,在五常駐京辦非法關押時被強行搜身搶去100元,後被五常市公安局非法關押,絕食後放回。2001年1月被牛家派出所周所長勒索1000元,被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局長劉芳勒索1230元。

曹學文,男,56歲。2000年11月25日被牛家派出所周所長勒索1000元。2001年4月11日,五常610辦公室晚2點鐘來家中強行、欺騙到五常黨校辦「洗腦班」,4月16日被五常610劉小玲強行勒索330元後放回,被五常金山拘留所所長吳宏章勒索伙食費460元。

金長鑫,男,44歲。2000年11月16日他進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被北京天安門前警察非法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五常駐京辦,次日被非法搜身搜走240元。後被五常公安局押回。2000年12月1日被牛家派出所周所長勒索1000元,被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局長劉芳勒索1430元。

陳靜,女,60歲。2000年11月16日她進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被北京天安門前警察非法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五常駐京辦,次日被五常駐京惡警非法搜身搜走150元。被五常公安局押回後遭到非法無限期關押,經絕食13天後並罰款才被放回。2000年11月22日被金山拘留所敲詐伙食費230元。2001年1月被五常市公安局白局長、嚴管教勒索2200元。2001年2月7日他在家期間被牛家鎮派出所所長無任何理由非法關押在五常拘留所107天後才被放回。2001年5月23日被五常市公安局局長、五常市610辦公室劉芳勒索2700元。

敖榮學,男,52歲。99年7月22日-23日他去省政府講清真相被五常公安局無理關押一天一夜。2000年11月17日去北京證實大法清白被五常市公安局從北京押回後非法關押在拘留所45天,被五常市政保科劉芳勒索了1400元。2000年農曆二十三他又被鄉政府和公安人員無理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4天4夜,期間被政府工作人員毆打,並非法抄家。被紅旗鄉政府楊春光勒索了1500元。

喬麗華,女,41歲。99年7月20日後,公社和村裏到她家非法搜書。2000年11月15日她進京上訪被抓,非法拘留了16天,被派出所勒索了2000元,後又向家人勒索了1000元才被放回。

張延超,男,拉林鎮西黃旗村。2000年11月13日他進京證實大法是清白的,在北京被非法勒索200元左右,後被五常市拉林鎮公安局帶回非法關押了36天,被五常市政保科勒索了1400元。2002年3月8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張延超被賈繼偉一夥惡警在後黃旗附近綁架。這伙惡徒強行搜身,將張延超賣車做資料的兩千八百元錢搜去佔為己有。他於2002年3月31日被迫害致死,年僅35歲。

韓志恆:女,32歲。2000年12月29日進京和平上訪,被派出所抓去送往五常駐京辦非法關押2天。後送回五常看守所,又非法關押4個月零3天,非法強行參加洗腦班。在關押期間因獄內陰暗潮濕,她身體長滿瘡疥。2001年2月被牛家派出所勒索500元,2001年4月被「610」辦公室劉小玲勒索350元,2001年5月被五常公安局政保科勒索1500元後放回。回家後,經常有分局的人到她家騷擾、監視,失去人身自由。

魏亞霞:修煉法輪大法之前疾病纏身,煉功之後得以康復。99年7月20日之後相繼兩次進京上訪。2001年1月被610不法人員付延春敲詐4000元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往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2002年4月26日在五常市公安局、「610」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大抓捕的行動中,魏亞霞不幸被害身亡。

呂志范:男,五常市二河鄉雙富村法輪功學員。99年11月,被原二河鄉派出所所長孔凡清和雙福村大隊書記王××追捕攔截、綁架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一次性從呂志范的妻子手中勒索了4000元錢以飽私囊;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勒索抵押金2500元、車費500元,此次遭經濟迫害達8000餘元。2000年呂志范又一次被非法關押進五常市第二看守所。惡警三番五次騷擾,父母妻兒的身心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被勒索的錢都是他的父母、親戚高息抬來的,共3萬多元。

蘭洪英:女,2000年6月22日去北京上訪被綁架,被由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王志明、戰志剛勒索1000元。公安局政保科去北京,4天聲稱花了7000元,也全部由財政局從蘭洪英的工資中扣去,2000年12月13日被派出所楊大朋等人綁架到五常第一看守所,被勒索500元。

王文利:1999年10月份,被杜家派出所非法抓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關押4個月後被勒索4000元。2001年7月份,被五常市巡警隊抓到,非法關押在五常第二看守所,被勒索4000元。2002年8月30日被榆樹市公安局在五常市臨時居住所綁架,惡警將王文利、蘭洪英的私有財產,包括平時穿的衣物、用品、鍋、碗等餐具洗劫一空,包括現金3400元左右、136卡手機兩部、傳呼兩個、2萬元存摺一個、摩托車一輛,全部抄走,不知去向。

張淑文: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法,被公安局政保科劉芳勒索1000多元,2001年,張淑文在被非法勞教期間,五常市公安局惡警指使其單位非法扣發她的工資,扣去一年的工資。單位紀檢頭目宋德旭還把她的工資降了兩級。張淑文出獄時,「610」主任劉小玲又向其家屬敲詐三百五十元錢以飽私囊。03年11月29日,五常市公安局惡警王志明夥同山河鎮林業局「610」惡人於朝君帶著一群打手闖到張淑文的單位,將其綁架,關進山河林業局看守所摧殘迫害。惡徒於朝君勒索張淑文的家屬一萬兩千多元,才答應其家人把她接回。

此外還有:拉林鎮的唐淑賢被勒索2000元,關忠玉被勒索4000元,郎淑英被勒索4000元,趙霞被勒索2000元。劉豔春6000元、於百華6000元、鄒大夫8000元、張樹青8000元。法輪功學員於麗華被敲詐六千多元,佔常增一千多元(他兒子交的錢)。哈市軸承廠法輪功學員苗建軍被付彥春並向其丈夫和所在單位軸承廠敲詐勒索上萬元。哈市製藥二廠法輪功學員林詠梅也被其敲詐勒索上萬元,因林詠梅家庭貧困,丈夫還在被迫害中,孩子又殘疾,拿不出錢來,他就向其單位製藥二廠敲詐。賓縣的法輪功學員小湯、付老師、張老師被其從他們家屬手中各敲詐勒索去五、六千元錢。尚志市公安局也把法輪功學員送進該黑窩迫害,不惜以每個學員三千元錢送給這伙惡徒做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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