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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鳳被貴州女子勞教所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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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貴陽市法輪功學員郭永鳳,女,五十七歲,在中國有色七冶一公司工作,現為退休職工,家住貴州省貴陽市白雲區建設路21棟。被劫持到中八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在這所黑窩裏,度過了兩年非人生活。

以下是郭永鳳自述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因惡人舉報,貴陽市白雲區紅雲社區的陳桂菊、劉佩英、紅山派出所惡警劉海燕、朱光明、趙林、楊興富及其它三個惡警闖進我家,以我煉法輪功為名,抄了我的家,搶走了師父法像、講法錄音帶和大法有關書籍、錄音機等物品。惡警認為是所謂證據,馬上對我進行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迫害。後紅山派出所惡警將此事上報白雲區公安分局,非法將我勞教二年,將我劫持到中八女子勞教所這座黑窩。

監視、體罰、不讓睡覺

在江澤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指令下,中八女子勞教所的惡警對大法弟子進行瘋狂迫害,她們用六名吸毒犯對我進行二十四小時監視,即所謂「包夾」,罰我天天面對牆壁站軍姿,長時間不讓睡覺。由於站的時間太長,我的腿站腫了,腰疼的受不了,我就坐在地上不站。以胡月為首兩個吸毒犯要把我拖起來,因為我不站,她們就把我的雙手反扭在背後,把我按在地上不讓我動,長時間不讓起來,嘴裏還罵「不站就讓你坐在這裏去死」,並上告新收隊隊長鄧君,鄧君對我咆哮一頓,走時還讓我繼續站,並限制站在一平方米的範圍內,不准超越半步。

精神折磨 強行洗腦

每天強迫看誹謗的書籍和詆毀大法的錄像,強迫我做不願意做的事,連上廁所也要請示「包夾」,有的有意刁難和拖延時間不讓去廁所,長時間不得洗澡和換洗衣服,「包夾」還罵我又髒又臭。

逼做苦工 惡警賺錢

勞教所惡警每天給我下高定額勞役指標,不管會幹不會幹,都得當天完成,否則不准睡覺。惡警還拿所謂的「領款單」強迫法輪功學員簽字,惡警領錢,還不讓我們問是甚麼錢,惡警就這樣偷天換日地喝法輪功學員的血汗,變成了惡警賺錢的工具。

我被非法關押在「中八女子勞教所」期間,經常被顧興英、鄧君、焦霞、伍霞、張文濤、袁芳、黎曉琳、文貴芬等惡警迫害,遭受了兩年生不如死、暗無天日的地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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