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地區選協調人,是他選的,可他卻說,是師父讓你當的。
2、開協調會,他邀請同修來參加,說成是師父讓其來的。
3、幫助某同修提高上來,說是師父讓我來幫你的。
我總覺的該說法不夠妥當,有些事情,是師父的法身在安排我們去做,但做的怎樣是我們修煉狀態的體現,不能把自己的意願、自己做的甚麼結果都說成是師父讓的。師父講的是法,而我們只是在修煉,內涵和境界完全不可相提並論。
師父早就提醒過我們:「你不能用你知道的事情當成法輪大法來傳,否則你傳的就不是法輪大法,你等於破壞我們法輪大法。你按照你的想法,按照你的思想去講,那不是法,不能夠度人,也不能夠起到任何作用,所以誰也講不了這個法。」(《轉法輪》)作為弟子,引用師父的話都必須得一字不差,為甚麼你個人所為說成是師父讓你如何呢?修煉是嚴肅的,必須歸正我們的一言一行。
以上是我自己層次所悟,謹供同修之間交流,不當之處望同修指正。